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SZD2024CS0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三乡镇新圩村金湾路环境整治及配套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原磋商购文件中的第27页
商务部分 | 拟投入人员资历情况 (1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3.0;5.0;10.0;15.0;) | 1.拟定(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得10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 2.拟定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证(市政类专业)的,得5分;具有中级职称证(市政类专业)的,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如果响应供应商成立时间或该人员入职不足1个月,则提供人员入职证明。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证明均可。若响应供应商未能提供该人员社保的,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承诺书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若我单位成交,合同签订时保证按响应文件中所配备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全部到位并提供所有人员以我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否则视为我单位放弃成交资格”,视为满足评审要求。 |
更正为:
商务部分 | 拟投入人员资历情况 (1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3.0;5.0;10.0;13.0;15.0;) | 1.拟定(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得10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 2.拟定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证(市政类专业)的,得5分;具有中级职称证(市政类专业)的,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如果响应供应商成立时间或该人员入职不足1个月,则提供人员入职证明。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证明均可。若响应供应商未能提供该人员社保的,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承诺书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若我单位成交,合同签订时保证按响应文件中所配备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全部到位并提供所有人员以我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否则视为我单位放弃成交资格”,视为满足评审要求。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三乡镇农业农村局
地 址: 中山市三乡镇景观路1号镇政府203室
联系方式:0760-863812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山志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东区新村新华街10号一楼101室
联系方式:0760-88669197、13726001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国华
电 话:0760-88669197、13726001189
中山志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