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配网物资协议库存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配网物资协议库存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3124AB)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配网物资协议库存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0万元,招标人为 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详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详见附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8日 18时00分到2024年11月02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附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附件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物资督察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林廓北路19号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锦
电 话:0891-6895801
电子邮件:15699473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西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当热西路8号火电厂小区国网西藏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段经理
电 话: 0891-6894349
电子邮件: gwxzzb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范本编号:SGCC-05-HWGK(2024)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文件范本 货物公开招标分册
(2024年版)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及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配网物资协议库存公开招标采 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3124AB
(适用于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并委托国网西藏招标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 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 制。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 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投标函”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详见货物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招 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 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 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 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 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 权利权益。
3.5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
(1)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允 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投标。
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当于或者优于招标人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 c.com.cn)中发布的“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提出的相应条款要求(查看路径: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供应商管理→资质能力核实→资质能力核实规范标准)。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 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 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 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存 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 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 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 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或其代 理产品的制造商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 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 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 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 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生成报告或打印截图(查询日期应在首次投标截 止日前7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如未按要求提 供,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8)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 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
2
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并生成报告或打印截图(查 询日期应在首次投标截止日前7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 电子版),如未按要求提供,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提供虚 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 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 规范要求。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 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 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投标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 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 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10)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 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 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11)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2)违反“投标函”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 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3)其他
3.6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9
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西 藏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公告》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 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 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3.10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招标:关键设备定义为柱上断路器或馈线终端(FTU)
3
。柱上断路器与馈线终端(FTU)相互外购外协的不同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 包货物的投标(在同一包中,A作为投标主体,外购外协B,则B不能再作为投标主 体,外购外协A。但B作为投标主体,可以外购外协C或D)。
3.11
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招标:关键设备定义为环网箱或站所终端(DTU)。环网箱 与站所终端(DTU)相互外购外协的不同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货物的投 标(在同一包中,A作为投标主体,外购外协B,则B不能再作为投标主体,外购外 协A。但B作为投标主体,可以外购外协C或D)。
3.12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负荷开关招标:关键设备定义为柱上负荷开关或馈线终端(F TU)。柱上负荷开关与馈线终端(FTU)相互外购外协的不同制造商,不得同时参 加同一包货物的投标(在同一包中,A作为投标主体,外购外协B,则B不能再作为 投标主体,外购外协A。但B作为投标主体,可以外购外协C或D)。
4.特别注意事项
4.1不平衡报价否决。同一分标内的相同物料编码且相同的技术规范书ID物资,投标人报
价不一致,其投标将被否决。
4.2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之附表一。
4.3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要求进行点对点应答,投标人响应值(保证值)一
栏必须填写具体参数,不得填写“满足”、“不满足”等模糊词汇。若不满足,则做否决
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6日-
2024年11月2日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商务平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
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按《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投标
人应妥善保管电子商务平台账号和密码,以及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
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电子商务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招标文件,电子
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新手指引”→“电子钥匙办理须知及电子钥匙
安装包”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
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招标文件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支
持电话为:4009915500。
4
5.3投标人需利用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 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载专区→供应商投标工具”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 页“操作说明→ECP2.0招标采购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或“演示视频→投标工具新U+操作 指导视频”。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电子商务平台支持服务电话:010-
63411000。使用投标工具电脑配置要求:内存大于8GB,64位操作系统。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提交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8日9: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至招标 人。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本批次项目采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接收“ECP 2.0电 子 投 标 文 件 ” 和 通 过 “ 国 网 西 藏 电 力 数 字 化 投 标 辅 助 工 具 ” 上传至国网西藏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6.2递交说明:
6.2.1本次招标项目仅接收“ECP2.0电子投标文件”、“云存储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
(1)ECP2.0电子投标文件:指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 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的投标文件,同时也作为技 术投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开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云存储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指通过“国网西藏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上传 至国网西藏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1.技术投标文件(自行制 作);2.商务投标文件(自行制作)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国网西藏电力数字化投标辅 助工具”查看所涉标包投标文件是否上传完整,如因投标文件缺失造成的否决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6.3:递交要求:
ECP2.0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供应商投标工具”生成,并上传至“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 一代电子商务平台”
云存储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国网西藏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上传至“国网 西藏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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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投标人未在“国网西藏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对应标包上传投标文件 的,视为该标包投标文件未递交,请投标人上传文件时认真查看批次名称、分标名称、包 号,对应上传。
★关于采用“国网西藏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递交投标文件的说明
(1)请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后使用国网西藏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的辅助投标功
6
能(使用功能前请插入电子钥匙 ukey),进行相应投标文件的上传工作!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通过“国网西藏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 具”上传成功后,可在工具端查看投标回执单结果,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投 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以回执时 间为准),或在截标后对上传文件进行修改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文件。
(3)投标人在截标时间前可重复递交投标文件,文件修改可直接在工具中重新编辑修 改、重新加密、上传,完成对原投标文件的修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国网西藏电 力标书云存储平台”的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
(4)上传方式详见从“国网西藏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获取地址中下载的“投标 工具加密上传文件步骤”。详情咨询登录http://47.100.70.249/xz-
web/页面查询服务电话。
(5)“国网西藏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支持分开上传投标文件,部分完成的投标文件 可先后分开上传。建议各投标人不要集中大量同时上传投标文件,以免发生投标截止时间 前网络拥挤,导致文件上传失败的情况发生。
(6)投标人在云接标工具上传文件前应认真填写投标人的保证金基本账户信息及投标 保证金信息,如未据实填写将会对投标人造成不利影响。
6.4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电子商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邮寄、现场提交等电子提 交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6.5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6投标人报名后,如放弃投标或放弃部分标包,切勿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离线投标工 具中对所弃标包进行填写报价。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国家电网公司电子 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
6.7本次评审阶段中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文件不可读取时,在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另选用 三部及以上评标专用电脑继续查阅,仍无法读取的,将视为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不做评 审。
6.8投标人上传云存储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与上传电子商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 致的,以云存储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特别提示:
供应商须建立“质量与服务回访机制”,对生产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及运行等阶段 的质量与服务进行定期回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 西藏拉萨市林廓北路19号
邮编:850000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西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城关区当热西路38号
邮编:850000
联系人(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开具发票、投标保证金退还等):拉姆女 士 电话:0891-6894381
项目联系人(项目澄清、投标文件递交等事项联系人):
田经理 电话:0891-6894435 、袁经理 电话:0891-6894405
注:非上班时间节点不予答复来电咨询业务,工作日上班时间节点:上午9 :00-12:30,下午15:30-18:30。
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s://ecp.sgcc.com.cn(新手指引中提供的浏览器)。
9.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
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10.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
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
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
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
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
不得对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
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
责任。
11.其他
11.1请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及订单生效后,及时查阅ECP系统。ECP系统生成了实物ID编
码的物资,中标供应商均需配合提供RFID标签。各参与投标供应商应将RFID标签制作、安
装等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若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RFID标签,招标人有权拒收相应货 8
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实物ID标签要求.r
ar
11.2如招标文件中其他章节内容与本章内容不一致时,以本章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最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最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 准。招标人不指定任何货物品牌,如招标技术文件中出现指定品牌行为,均为参考品牌,投标人人响应的技术参数不得低于参考品牌参数。
11.3本批物资应满足使用地海拔环境要求(以技术规范为准,若技术规范无高海拔要 求,则供应商应满足海拔≥4500米)。
11.4各潜在应答人均须按照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计算应答报价(若国家出台新的 税收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11.5
11.6如招标文件中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中的内容有差异,技术参数以技术部分为准,交货期、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质保期以商务部分为准。如技术规范书中的招标货物数 量与货物清单有差异,以货物清单为准。
11.7投标人确定中标(成交)资格并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须配合招标人完成国家电网 公司产品质量监督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可供招标人进行试验检测的样品以及外购 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与进口散装部件的技术规范文件等,提供过程中产 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8关于西藏公司结算单据电子化相关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结算单据电子化签
章工具的相关要求.docx
11.9如果投标人在任何时候,被发现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 标资格或解除合同。
11.10为进一步规范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招标投标活动,净化投标活动环境,坚决打 击应答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维护采购人及应答人合法权益,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对本 次招投标活动提出以下要求:
9
附件.docx
11.11关于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一二次融合柱上断路器(用户分界、户外)等物资招标采购
的补充说明及规定详见附件。
国网西藏电力有限
公司一二次融合柱上断路器(用户分界、户外)招标公告补充条款.wps
11.12为保障物资正常生产供应,请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对投标物资的包括但不
限于原材料供应、生产制造、安全运输等列出具有操作性的应对措施,相关内容放置在商
务投标文件-配送方案及售后服务格式内容中。
11.13关于质量抽检要求详见附件。
质量抽检要求.do
cx
2024年10月26日
10
招标公告附件
公告附件二: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说明:
1.供货业绩年限中“近三年”指2021年10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止(不含公告发布之日),“近五年”指2019年10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止(不含公告发布之日),表格内有特殊说明的以表格内容为准。
2.供货业绩要求说明:投标人若是制造商,则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中制造商的资质业绩即可;投标人若是代理商或集货商,应提供所投标段要求的制造商相关证书及报告,业绩须是投标人自身业绩。3.投标人按要求提供合同复及销售发票的扫描件,供货业绩仅提供发票和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签署页和货物清册)的扫描件,不需提供整个合同文本,业绩时间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数量(金额)计算以提供发票为准。此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规定有冲突,以此要求为准。若投标人提供不全(仅提供合同或仅提供发票)业绩不予认可。
4.发票扫描件须附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
若投标人未提供发票查验截图,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1
5.生产设备:无特别说明的,要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具有同类型完整的制造、工艺设备和试验设备以及同类型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检测能力(需提供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清单);其余以具体要求为 准。
6.对于要求提供3C认证的项目,若采购物资不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可提供《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
7.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无特别说明的应提供投标主要产品的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例如:CNAS、CMA、CAL、Ilac-
MRA(检测报告未体现相应检测机构认证标识的,投标人需提供检测机构资质的相关佐证材料,外文版的检测报告还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对于未体现相应检测机构认证标识且未提供检测机构资质相关材料的检测报 告及未提供中文版翻译件的检测报告,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所产生不利于投标人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等;检测报告要求有具体说明的以具体要求为准。
8.代理商、集货商投标应提供所投产品的原制造厂商的授权委托书,如未按要求提供将被否决。
9部分不允许代理的标包中需求物资种类较多,一个供应商可能不能全部自行生产,能生产标包中的主要物资即视为合格(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若本类物资需要相关报告,则制造商须提供 所投产品中主要设备的相关报告,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产品中主要设备的原制造厂商相关报告)。
10. 专用资质业绩中“/”表示相应资质业绩无特殊要求,但投标人仍需满足通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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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配网物资协议库存公开招标采 购项目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3124AB
(适用于资格预审)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 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 司,并委托国网西藏招标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 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 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 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投标函”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投标邀请书附件。(应列明合同包个数、采购货物及其数量、实施地点 等内容)
●详见货物清单。(通过系统直接生成《货物清单》)
●协议库存增加:货物清单的“交货时间”为参考时间,实际交货时间以供货 单约定为准。本项目协议库存供货期限详见合同协议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仅接受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3年配网物资协议库存联合资 格预审项目相应标包物资类别在资格预审中合格的申请人投标,投标人所投任 一标包对应的物资类别须在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中全部合格,各标包对应的物 资类别见本章投标邀请书“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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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投标人为制 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 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 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 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 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 造商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 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 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生成报告或打印截图(查 询日期应在首次投标截止日前7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 电子版),如未按要求提供,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5)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 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 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并生成报告或打印截图(查 询日期应在首次投标截止日前7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 电子版),如未按要求提供,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如投标人未提 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 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 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 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 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6)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 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
2
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 商的产品。
(7)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 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 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8)在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 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 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9)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 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分包(招标文件中 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投标。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 当于或者优于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ecp.sgcc.com.cn)中发布的“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提出的相应条款要求(查看路径:招投标交易平 台信息系统首页→供应商管理→资质能力核实→资质能力核实规范标准)。
(10)违反“投标函”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 动中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1)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 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 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 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 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投标人应具备 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 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 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12)提供的同类材料未因该材料原因出现过质量问题(或出现过质量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所在省公 司的验收。
(13)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 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 验收。
(14)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 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 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3
(15)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 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 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16)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 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 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 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 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17)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 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第51条所列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 制造商的产品。
(18)必须具有生产招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 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19)必须具有生产招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 和试验人员。
(20)其他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 事宜。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5
其他要求:本批次协议货物采购协议供货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买方 承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供货期限内通过供货单向卖方采购并交货的合同货物价 款为《已标价合同货物清单》列明合同价款的80%且不超过120%。如果上述期限 届满时,买方采购合同货物价款未达到80%的,则供货期限继续延长有效期6个 月。延长期届满后仍未达到合同价款80%的,将自动终止合同。本次采购的部分 物资采用价格联动。
4.特别注意事项
4.1不平衡报价否决。同一分标内的相同物料编码且相同的技术规范书ID物资,投标人报
价不一致,其投标将被否决。
4
4.2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之附表一。
4.3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要求进行点对点应答,投标人响应值(保证值)一 栏必须填写具体参数,不得填写“满足”、“不满足”等模糊词汇。若不满足,则做否决 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6日-
2024年11月2日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商务平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 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投标 人应妥善保管电子商务平台账号和密码,以及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 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电子商务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招标文件,电子 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新手指引”→“电子钥匙办理须知及电子钥匙 安装包”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 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招标文件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支 持电话为:4009915500。
5.3投标人需利用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 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载专区→供应商投标工具”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 页“操作说明→ECP2.0招标采购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或“演示视频→投标工具新U+操作 指导视频”。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电子商务平台支持服务电话:010-
63411000。使用投标工具电脑配置要求:内存大于8GB,64位操作系统。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提交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8日9: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 人。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本批次项目采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接收的“ECP2.0电 子 投 标 文 件 ” 和 通 过 “ 国 网 西 藏 电 力 数 字 化 投 标 辅 助 工 具 ” 上传至国网西藏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知悉。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如要求全部文件上传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仅可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提交全部投标文件;对于受电子商务平台容量限制,要
5
求通过网盘递交的文件,投标人需应用投标工具U+商务技术大文件功能加密提 交网盘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提交。
6.2递交说明:
6.2.1本次招标项目仅接收“ECP2.0电子投标文件”、“云存储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
(1)ECP2.0电子投标文件:指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 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的投标文件,同时也作为 技术投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开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云存储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指通过“国网西藏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上 传至国网西藏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1.技术投标文件(自行 制作);2.商务投标文件(自行制作)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国网西藏电力数字化投标 辅助工具”查看所涉标包投标文件是否上传完整,如因缺失造成的否决投标人自行承担。
6.3:递交要求:
ECP2.0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供应商投标工具”生成,并上传至“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 一代电子商务平台”
云存储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国网西藏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上传至“国网 西藏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
6
特别说明:投标人未在“国网西藏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对应标包上传投标文件 的,视为该标包投标文件未递交,请投标人上传文件时认真查看批次名称、分标名称、包 号,对应上传。
★关于采用“国网西藏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递交投标文件的说明
(1)请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后使用国网西藏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的辅助投标功 能(使用功能前请插入电子钥匙 ukey),进行相应投标文件的上传工作!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通过“国网西藏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 具”上传成功后,可在工具端查看投标回执单结果,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投 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以回执时 间为准),或在截标后对上传文件进行修改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文件。
(3)投标人在截标时间前可重复递交投标文件,文件修改可直接在工具中重新编辑修 改、重新加密、上传,完成对原投标文件的修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国网西藏电 力标书云存储平台”的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
(4)上传方式详见从“国网西藏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获取地址中下载的“投标 工具加密上传文件步骤”。详情咨询登录http://47.100.70.249/xz-
web/页面查询服务电话。
(5)“国网西藏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支持分开上传投标文件,部分完成的投标文件 可先后分开上传。建议各投标人不要集中大量同时上传投标文件,以免发生投标截止时间 前网络拥挤,导致文件上传失败的情况发生。
(6)投标人在云接标工具上传文件前应认真填写投标人的保证金基本账户信息及投标 保证金信息,如未据实填写将会对投标人造成不利影响。
6.4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
7
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邮寄、现场提交等电子提交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 件的修改文件。
6.5未按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 将不予受理。
6.6投标人报名后,如放弃投标或放弃部分标包,切勿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离线投标工 具中对所弃标包进行填写报价。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国家电网公司电子 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
6.7本次评审阶段中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文件不可读取时,在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另选用 三部及以上评标专用电脑继续查阅,仍无法读取的,将视为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不做评 审。
6.8投标人上传云存储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与上传电子商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 致的,以云存储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特别提示:
供应商须建立“质量与服务回访机制”,对生产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及运行等阶段 的质量与服务进行定期回访。
7.确认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2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未按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 视为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 西藏拉萨市林廓北路19号
邮编:850000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西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城关区当热西路38号
邮编:850000
联系人(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开具发票、投标保证金退还等):拉姆女士 电话:0891-6894381
项目联系人(项目澄清、投标文件递交等事项联系人):
田经理 电话:0891-6894435 、袁经理 电话:0891-6894405
8
注:非上班时间节点不予答复来电咨询业务,工作日上班时间节点:上午9:00-
12:30,下午15:30-18:30。
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s://ecp.sgcc.com.cn(新手指引中提供的浏览器)。
9.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 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 准。
10.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书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 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书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 投标邀请书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 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 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投标邀请书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投标邀请书或公示 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 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 其他
11.1请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及订单生效后,及时查阅ECP系统。ECP系统生成了实物ID编
码的物资,中标供应商均需配合提供RFID标签。各参与投标供应商应将RFID标签制作、安
装等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若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RFID标签,招标人有权拒收相应货
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实物ID标签要求.zip
11.2如招标文件中其他章节内容与本章内容不一致时,以本章内容为准。招标文件(
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最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最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
准。招标人不指定任何货物品牌,如招标技术文件中出现指定品牌行为,均为参考品牌,
投标人人响应的技术参数不得低于参考品牌参数。
11.3本批物资应满足使用地海拔环境要求(以技术规范为准,若技术规范无高海拔要
求,则供应商应满足海拔≥4500米)。
9
11.4各潜在应答人均须按照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计算应答报价(若国家出台新的 税收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11.5
11.6如招标文件中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中的内容有差异,技术参数以技术部分(技术 规范)为准,应答人资格、业绩要求、质保期等以商务部分为准。如技术规范书中的采购 货物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与货物清单有差异,以货物清单为准。
11.7投标人确定中标(成交)资格并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须配合招标人完成国家电网 公司产品质量监督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可供招标人进行试验检测的样品以及外购 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与进口散装部件的技术规范文件等,提供过程中产 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8关于西藏公司结算单据电子化相关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结算单据电子化签
章工具的相关要求.docx
11.9如果应答人在任何时候,被发现有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 交资格或解除合同。
11.10为进一步规范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招标投标活动,净化投标活动环境,坚决打击应答人 相互串通投标行为,维护采购人及应答人合法权益,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对本次招投标活动 提出以下要求:
附件.docx
11.11关于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一二次融合柱上断路器(用户分界、户外)等物资招标采购 的补充说明及规定详见附件。
国网西藏电力有限
公司一二次融合柱上断路器(用户分界、户外)招标公告补充条款.wps
11.12为保障物资正常生产供应,请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对投标物资的包括但不限于 原材料供应、生产制造、安全运输等列出具有操作性的应对措施,相关内容放置在商务投标文 件-配送方案及售后服务格式内容中。
10
11.13关于质量抽检要求详见附件。
质量抽检要求.do
cx
2024年10月26日
11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补充要求:
为加强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竞争强度,保证评标质量,仍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仅接受相应标段 预审合格的供应商投标,并增加高效节能型式试验报告要求(允许厂商单独承诺在交货前提交所投 高效节能变压器产品同规格型式试验报告或在技术投标文件中直接提供所投高效节能变压器产品同 规格型式试验报告),具体如下:
关于高效节能变压器履约合同专用部分有补充要求如下:
专用合同条款
文件名称 | 文件生成(制作)要求 | 文件上 传(提交)要求 | 备注 |
1、开标文件 | 在线生成投标函及投标函附 录,无需制作PDF电子版开标文 件(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 子商务平台上在线生成带有二维 码的投标函及附录) | 仅须上传 至招标人招投 标交易平台信 息系统(ECP2. 0) | |
2、商务投标 文件 | 自行制作,双层PDF电子版,以“分标”为单位进行制作,投标人每个标段下只制作并上传 1份商务投标文件,内容应涵盖 所投分标下全部标包的商务资质 证明材料。 | 按分标上 传至“国网西 藏电力标书云 存储平台” | ECP2.0电子投标文件和“国网西藏电力数字化 投标辅助工具”电子投 标文件同时上传的部分 应保持内容的一致性(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要求上传),否则由此 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保证上传 至“国网西藏电力数字 化投标辅助工具”的商 务、技术电子投标文件 (双层PDF格式)应完整 清晰,且保持一致,否 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由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供应 商投标工具生成。 | 上传至招 标人招投标交 易平台信息系 统(ECP2.0) | ||
3、技术投标 文件 | 自行制作,按分包制作,双 层PDF电子版 | 按分包上 传至“国网西 藏电力标书云 存储平台” | |
由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供应 商投标工具生成 | 上传至招 标人招投标交 易平台信息系 统(ECP2.0) | ||
4.投标保证金 证明文件 | 自行制作,按分包制作 | 上传至招 标人招投标交 易平台信息系 统(ECP2.0) | 保证金证明文件中需附 上投标人自身营业执照 |
国网西藏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获取地址:链接: http://47.100.70.249/xz-web/ | |||
各招投标信息系统所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组成详见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序号 | 分标名称 | 合同包个数 | 合同包号 |
1 | 001控制电缆 | 1 | 包1 |
2 | 002布电线 | 4 | 包1-包4 |
3 | 003铁塔 | 1 | 包1 |
4 | 004电源系统 | 1 | 包1 |
5 | 005复合横担绝缘子 | 1 | 包1 |
6 | 006电磁式电流互感器 | 1 | 包1 |
7 | 007矩形母线 | 1 | 包1 |
8 | 008端子箱 | 1 | 包1 |
9 | 009光缆附件 | 1 | 包1 |
10 | 010通信设备 | 1 | 包1 |
11 | 011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 | 4 | 包1-包4 |
12 | 012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 | 1 | 包1 |
序号 | 分标名称 | 分包名称 | 供货业绩 | 生产设备 | 认证证 书 | 生产许 可证 | 试验设备 | 入网许可证-其他资质 要求 | 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或检测报告或鉴定 报告 | 是否接 受代理 | 备注 |
1 | 001控制电缆 | 包1 | 近三年同类 产品销售业 绩 | / | / | / | / | / | 应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测机构 的有效型式试验报 告或检测报告或鉴 定报告 | 否 | 仅接受制造 商投标 |
2 | 002布电线 | 包1-包4 | 近三年同类 产品销售业 绩不少于400 千米 |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 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 以上电缆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 能力;具备例行试验 所需的试验设备。 | 3C认证 证书 | / |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 装备和试验设备:绞线 机、挤塑机、交联设备;直流电阻测试仪、耐 压设备、老化箱、热延 伸测试仪;具有同等电 压等级及以上电缆研发 | / | 供应商应提供国家 认可第三方权威检 测机构的有效的检 验(检测)报告 | 否 | 仅接受制造 商投标 |
、设计、制造和出厂试 验的能力;具备例行试 验所需的试验设备。 | |||||||||||
3 | 003铁塔 | 包1 | 近三年同类 产品销售业 绩 | 具备角钢自动加工生 产线及板材自动加工 生产线、清根、铲背 设备、9米长度构件 的热镀锌能力(申请 人应自有镀锌设备或 镀锌厂家为申请人参 股或控股的独立法人 或可外委。参股或控 股镀锌厂的申请人需 提供与镀锌厂家签订 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 镀锌合同以及镀锌厂 家的出资证明,同时 提供镀锌厂的营业执 照。镀锌外委时则应 有固定合作方,且申 请人需提供与镀锌厂 签订的镀锌外委合同,同时提供镀锌厂的 营业执照)、试组装 场地及相应吊装设备 | / | / | 超声波探伤仪 | / | 应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测机构 的有效型式试验报 告或检测报告或鉴 定报告 | 否 | 仅接受制造 商投标 |
4 | 004电源系统 | 包1 | 近三年同类 产品销售业 绩 | / | / | / | / | / | 应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测机构 的有效型式试验报 告或检测报告或鉴 定报告 | 否 | 仅接受制造 商投标 |
5 | 005复合横担绝 缘子 | 包1 | 近三年同类 产品销售业 绩 | / | / | / | / | / | 应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测机构 的有效型式试验报 告或检测报告或鉴 定报告 | 否 | 仅接受制造 商投标 |
6 | 006电磁式电流 互感器 | 包1 | 近三年同类 产品销售业 绩 | / | / | / | / | / | 应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测机构 的有效型式试验报 告或检测报告或鉴 定报告 | 否 | 仅接受制造 商投标 |
7 | 007矩形母线 | 包1 | 近三年同类 产品销售业 绩 | / | / | / | / | / | 应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测机构 的有效型式试验报 告或检测报告或鉴 定报告 | 否 | 仅接受制造 商投标 |
8 | 008端子箱 | 包1 | 近三年同类 产品销售业 绩 | / | / | / | / | / | 应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测机构 的有效型式试验报 告或检测报告或鉴 定报告 | 否 | 仅接受制造 商投标 |
9 | 009光缆附件 | 包1 | 近三年同类 产品销售业 绩 | / | / | / | / | / | 应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测机构 的有效型式试验报 告或检测报告或鉴 定报告 | 否 | 仅接受制造 商投标 |
10 | 010通信设备 | 包1 | 近三年同类 产品销售业 绩 | / | / | / | / | / | 应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测机构 的有效型式试验报 告或检测报告或鉴 定报告 | 否 | 仅接受制造 商投标 |
11 | 011一二次融合 成套柱上断路 器 | 包1-包4 | 近三年同类 产品销售业 绩 | / | / | / | / | / | 1.应提供国家认可 第三方权威检测机 构的有效型式试验 报告或检测报告或 鉴定报告 2.应提供国家认可 具有北斗检测资质 的检测机构出具的 检测证明材料,包 括具有北斗检测资 质的检测机构出具 的检测报告和检测 机构具备国家认可 的北斗检测资质证 明材料。 | 否 | 仅接受制造 商投标 |
12 | 012一二次融合 成套环网箱 | 包1 | 近三年同类 产品销售业 绩 | / | / | / | / | / | 1.应提供国家认可 第三方权威检测机 构的有效型式试验 报告或检测报告或 鉴定报告 2.应提供国家认可 具有北斗检测资质 的检测机构出具的 检测证明材料,包 括具有北斗检测资 质的检测机构出具 的检测报告和检测 机构具备国家认可 的北斗检测资质证 明材料。 | 否 | 仅接受制造 商投标 |
文件名称 | 文件生成(制作)要求 | 文件上 传(提交)要求 | 备注 |
1、开标文件 | 在线生成投标函及投标函附 录,无需制作PDF电子版开标文 件(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 子商务平台上在线生成带有二维 码的投标函及附录) | 仅须上传 至招标人招投 标交易平台信 息系统(ECP2. 0) | |
2、商务投标 文件 | 自行制作,双层PDF电子版,以“分标”为单位进行制作,投标人每个标段下只制作并上传 1份商务投标文件,内容应涵盖 所投分标下全部标包的商务资质 证明材料。 | 按分标上 传至“国网西 藏电力标书云 存储平台” | ECP2.0电子投标文件和“国网西藏电力数字化 投标辅助工具”电子投 标文件同时上传的部分 应保持内容的一致性(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要求上传),否则由此 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保证上传 至“国网西藏电力数字 化投标辅助工具”的商 |
由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供应 商投标工具生成。 | 上传至招 标人招投标交 易平台信息系 统(ECP2.0) | ||
3、技术投标 文件 | 自行制作,按分包制作,双 层PDF电子版 | 按分包上 传至“国网西 |
藏电力标书云 存储平台” | 务、技术电子投标文件(双层PDF格式)应完整 清晰,且保持一致,否 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由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供应 商投标工具生成 | 上传至招 标人招投标交 易平台信息系 统(ECP2.0) | ||
国网西藏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获取地址:链接: http://47.100.70.249/xz-web/ | |||
各招投标信息系统所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组成详见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序号 | 分标名称 | 合同包个数 | 合同包号 |
1 | 013交流避雷器 | 1 | 包1 |
2 | 014 10kV柱上变压器台成套设备 | 1 | 包1 |
3 | 015电能计量箱 | 5 | 包1-5 |
4 | 016电力电缆 | 3 | 包1-3 |
5 | 017低压电力电缆 | 4 | 包1-4 |
6 | 018架空绝缘导线 | 1 | 包1 |
7 | 019瓷绝缘子 | 1 | 包1 |
8 | 020电缆保护管 | 1 | 包1 |
9 | 021电缆附件 | 1 | 包1 |
10 | 022电缆分支箱 | 1 | 包1 |
11 | 023钢管杆(桩) | 1 | 包1 |
分标名称 | 对应资格预审项目 | 对应预审标段 |
013交流避雷器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3年配网变压器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含补充预审) | 10kV交流避雷器 |
014 10kV柱上变压器台成 套设备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3年配网10kV柱上变压器台成套设备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 审 | 10kV柱上变压器台成套设备(油浸,硅钢片,叠铁芯)、10k V柱上变压器台成套设备(油浸,硅钢片,立体卷铁芯)预审 标段同时合格 |
015电能计量箱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3年配网电能计量箱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含 补充预审) | 电能计量箱(金属)、电能计量 箱(SMC)预审标段同时合格 |
016电力电缆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3年配网电缆、架空绝缘线、集束绝缘导线协议库存招标联合 资格预审(含补充预审) | 10kV电力电缆 |
017低压电力电缆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3年配网电缆、架空绝缘线、集束绝缘导线协议库存招标联合 资格预审(含补充预审) | 低压电力电缆 |
018架空绝缘导线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3年配网电缆、架空绝缘线、集束绝缘导线协议库存招标联合 资格预审(含补充预审) | 10kV架空绝缘导线 |
019瓷绝缘子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3年配网瓷绝缘子、复合绝缘子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含补充预审) | 蝶式绝缘子、线路柱式瓷绝缘 子预审标段同时合格 |
020电缆保护管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3年配网电缆保护管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含补充预审) | 电缆保护管MPP、电缆保护管CP VC预审标段同时合格 |
021电缆附件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3年配网电缆分支箱、电缆附件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含补 充预审) | 10kV及以下电缆附件冷缩式或1 0kV及 以 下 电 缆 附 件 冷 缩 式 -优质预审标段合格 |
022电缆分支箱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3年配网电缆分支箱、电缆附件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含补 充预审) | 高压电缆分支箱、低压电缆分 支箱(塑壳断路器)预审标段 同时合格 |
023钢管杆(桩)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3年配网杆塔类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含补充预审) | 钢管杆(桩) |
分标名称 | 资质要求 |
014 10kV柱上变压器台 成套设备 | 投标人须就配套配电变压器提供满足国标2级及以上能效要求(负载损耗和空载损耗值满足GB20052-2020标准要求)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 |
合同事项 | 条款项号 | 约定内容 |
1 | 4.2.5 | (增加)“4.2.5.5 买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国家相关规定全检,并根据检测结果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
2 | 4.2.6 | (增加)“4.2.6卖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要求的型式试验报告,对无法按时提供报告或者提供的报告 不满足要求的,买方暂停对应型号变压器协议库存匹配。若卖方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仍无法按时提供上述 报告或者提供的报告不满足要求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且卖方应按合同条款或其他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3 | 8.8 | (增加)“8.8 卖方应当保证设备寿命周期内,空载损耗、负载损耗等关键节能技术指标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由于卖方责 任,导致合同设备寿命周期内上述关键节能技术指标不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卖方应当免费修理、更换,并按合同条款或其他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4 | 14.6 | (增加)“14.6 对于耽误工期、未提供报告、运行监测不满足标准等情况,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 理细则》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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