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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6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张家港市)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年11月6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张家港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0512-58693965邮箱:zjgxuk***.*****.***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时间1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张家港市腾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塑料件及医用担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全文链接见附件)苏环建〔2023〕82第0174号2023年11月6日2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张家港市航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金属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全文链接见附件)苏环建〔2023〕82第0175号2023年11月6日3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张家港市泓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汽车连杆锻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全文链接见附件)苏环建〔2023〕82第0176号2023年11月6日苏环建〔2023〕82第0174号苏环建〔2023〕82第0175号苏环建〔2023〕82第01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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