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7366515272024401
二、合同名称:静安区灵石社区N070402单元094a-04、12、14、15、16、18地块(上海自仪厂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106000240412190215-06112056
四、项目名称:静安区灵石社区N070402单元094a-04、12、14、15、16、18地块(上海自仪厂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静安区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大统路480号
联系方式:021-33095380
供应商(乙方):上海亚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屠越栋(男)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环镇南路522号B座6楼
联系方式:021-6611079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静安区灵石社区N070402单元094a-04、12、14、15、16、18地块(上海自仪厂地块)土壤污染修复
数量: 1.00
单价(元): 3555959.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静安区灵石社区N070402单元094a-04、12、14、15、16、18地块(上海自仪厂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投标响应文件
服务要求:静安区灵石社区N070402单元094a-04、12、14、15、16、18地块(上海自仪厂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投标响应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地块全部修复施工,需提交成果资料并通过专家评审,取得环保局备案意见。(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投标响应文件
服务标准:静安区灵石社区N070402单元094a-04、12、14、15、16、18地块(上海自仪厂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投标响应文件
2.合同金额(元):
3555959.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5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静安区灵石社区N070402单元094a-04、12、14、15、16、18地块(上海自仪厂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的合同(11N73665152720244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