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度第87批第24包改向辊筒等询价单(报价截止:2024年8月27日09时)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燊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采购商
开滦股份
联系人:李燊 沈志鹏
电话:0315-3026333/3026555
交 货 地 址:详见询价明细
询价要求
厂商要求:
详见询价公告
询价条款:
物资名称: 改向辊筒等
数量:一批
交货时间:以订单规定时间为准
交货地点:详见询价明细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8月27日09时
报价商资质:具备相关资质的广大厂商
生产厂家投标,不接受中间商投标的包号有4/5/7/10/18/31/57/63/78/88/89/90/96/100/115/116/124/125/126/128/135
注:本次询价系统不设置二次报价
请参加报价的厂商于报价截止时间前缴纳标书费0元,标书费打入指定账号,如未按规定缴纳标书费该报价视为无效。
标书费账户明细为:
企业名称: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行唐山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32061200012011007597
联系人:李燊 沈志鹏
联系电话:0315-3026333/3026555
有意报价供应商请从主界面登录后按提示操作
报价说明:
1、报价为最终目的地交货含税单价(以下简称报价),包括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所有费用。
2、无特殊注明时,发票为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3%,货币单位:元,最多保留到元后两位。
3、供货方未按收货方要求正确合理的输入报价,其责任由供货方承担。
4、若单包中部分物资不能参与报价时,“单价”栏须填写数字“1”;“品牌”栏须填写“不参与”。
5、“品牌”栏应准确填写品牌或生产厂家,如因品牌或生产厂家不明确,其责任由供货方承担。
6、供货商依据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参数仍不能准确报价时,请与现场结合,核实准确后再报价。
7、报价时需以附件的方式上传煤安证、防爆证、LA和代理证等资质证件。附件中须注明厂商全称及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若没有上传资质证件或上传的资质证件无效,后果由供货方承担。
8、如需发与报价问题相关的文件,发送至传真0315-3026555或邮箱3192614728@qq.com。并注明厂商全称及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
9、供货方报价必须按照上述1—8条执行。若未执行的造成的后果由供货方自负。
10、本次报价暂时不收履约保证金。
11、供货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该批货款总额的3‰缴纳违约金,超过5个工作日的收货方有权拒收。
12、供货方不履行承诺需承担违约责任,收货方有权取消供货方供货资格,并限制其参与电商报价。
13、供货方有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串通等行为时,供货方承担有关责任,收货方有权取消供货方供货资格,并限制其参与电商报价。
1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凭发票承兑付款。
15、开票信息:请中标厂商与收货方业务员联系。
附件下载
附件名称 操作

物料清单
物料信息
采购数量 交货日期

物料代码:3015140603
物料名称:改向辊筒

规格与型号:GLD4000/11/S机型 GLD4000/15-5
品牌:
1.000000件 以订单规定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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