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第03包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4/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zb-ctz2024-1016-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潘鑫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重15041255874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9
公告正文
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红阳三矿采沉区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第03包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LNZB-CTZ2024-1016-03)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4月8日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入围)。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文书、进行法律培训和提供诉讼代理服务等。其中:
第03包:涉外法律事务,重大资产重组事务,以及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保护等重大纠纷案件诉讼代理服务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1个包:
第03包:重大纠纷诉讼代理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度考核合格;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管理规范。
2、同一律师事务所(包含总所、分所/分支机构)只接受1家单位参与本项目,若以分所/分支机构名义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其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
3、具有与招标人法律服务需求相匹配、具备相应法律服务专长和经验、且人员稳定的律师团队。拟指派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律师团队负责人、主办律师取得执业资格且从事专业法律工作五年以上,团队成员律师取得执业资格且从事法律工作至少三年以上。
4、具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经验【第03包要求服务中省直企业、上市公司或其他大型工业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上,且年营业收入4亿元以上)】。
5、具备与司法机构良好的沟通能力,可以为企业提供团队性的综合服务。
6、三年内律所及主要合伙人无不良业绩,未被有关机关给予刑事、重大行政处罚,或被正在调查的情况。
7、无重大债务纠纷和法律诉讼,不存在财产被查封、冻结、破产等情况,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9、接受招标文件提供的合同范本约定的条件。
注:第4项提供业绩合同证明资料;第5~9项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其中:第7项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证明(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4月8日8时30分到2024年4月1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在线购买。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4月8日起至2024年4月15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周六、周日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时间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现场购买方式:凡有意参加的单位,请携带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的盖章复印件,如:《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总所投标授权书(分所/分支机构提供)、律师执业证书、相关投标承诺书、业绩合同证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证明、法人/负责人等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负责人等、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到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406室获取招标文件。
4、在线购买方式:访问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lngczb.com/),主页选择【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线支付标书款和平台使用费。下载完成后,可提供纸质标书邮寄。在线购买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并留好准确邮箱信息(标书款电子发票须发送至投标人邮箱),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注:首次登录前需完成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生成账号后可长期使用,后续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该账号可用于参与平台上发布的其他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需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二楼第五会议室(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4月29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二楼第五会议室(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其他
1、服务期限:2年,满1年经考核合格续签第2年合同。
2、服务地点: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
3、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投标保证金:第03包:5万元;保证金汇款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本项目入围家数:第03包3家。
7、本项目不允许兼投。
八、监督部门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
联系人:潘鑫
电话:13130920622
 
招标代理公司: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郑重
电话:15041255874
电子邮箱:646601331@qq.com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4月8日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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