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06-15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宿迁国际饭店有限公司4楼办公区建筑及厨房冷库电梯等设备处置公开转让公告
发布单位: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
宿迁国际饭店有限公司4楼办公区建筑及厨房冷库电梯等设备处置公开转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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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SQ20226133209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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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产发集团《2021年第13次董事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宿迁国际饭店不动产处置申请表和宿迁国际饭店有限公司资产报废申请单签字批准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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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2年6月15日, 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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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终止日期:2022年6月29日,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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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长挂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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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宿迁国际饭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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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概况 |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00720699593L。 2.所在地:宿迁市发展大道2470号。 3.转让方决策文件:产发集团《2021年第13次董事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宿迁国际饭店不动产处置申请表和宿迁国际饭店有限公司资产报废申请单已签字批准。 4.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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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概况 |
标的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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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仁中资估字【2022】第010号、苏仁中资估字【2022】第0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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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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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2年3月22日、2022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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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38945.1元、4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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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 说明 |
1.本次转让标的为整体转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3.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就本次资产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在提出受让申请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的内容,一旦提出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对转让标的全部状况做出充分了解,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标的实际现状与评估报告存在差异为由拒签转让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成交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标的现状受让。 5. 成交后,转让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后续处置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7. 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付清所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拆卸、切割、装运等工作,并自行承担所产生费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8.本次转让评估价、转让底价均为含税价。 9.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本次转让一旦成交,价格即以竞价成交价为准,不随市场相关价格波动而波动。 以上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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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43445.1元 人民币:肆万叁仟肆佰肆拾伍元壹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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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4.意向受让方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拟选派具备C类安全证专职安全员一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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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五)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受让方承诺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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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评估报告》苏仁中资估字【2022】第010号、苏仁中资估字【2022】第012号; 2. 产发集团《2021年第13次董事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宿迁国际饭店不动产处置申请表和宿迁国际饭店有限公司资产报废申请单签字批准件; 3.其他备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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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一、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29日17:30(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投标人登陆”→“产权交易业务”系统进行注册登记、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 企业需使用CA电子锁登陆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请登录宿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平台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0527-84396024。 3.报名时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到网上报名系统: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B类安全证书、C类安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居民身份证、2022年1月以来意向受让方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缴纳的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凭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受让申请及承诺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7)银行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 意向受让方应及时交纳交易保证金、登陆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报名系统的资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价资格。 意向受让方因未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导致无法参与网上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二、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10000元整。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2年6月29日17:30。 3.意向受让方须通过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转入保证金专用账户。 (1)户名: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营业部 或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意向受让方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 (3)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意向受让方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意向受让方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 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竞买资格。 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竞价标的的情况,接受竞价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4.处置方式: 4.1受让方交易保证金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以转为成交价款: 受让方已交清履约保证金,已与转让方已签订合同,已按合同约定补足成交价款与保证金的差额部分。 4.2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5.意向受让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1无故不参加竞价活动且事前未书面告知转让方或交易机构的; 5.2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5.3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4非法获取转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5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6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5.7受让方(竞价成交买受人)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与转让方签订合同、交纳履约保证金等不履约行为的; 5.8在转让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转让活动正常进行的; 5.9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5.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交易中心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受让方还需另行赔偿。 (三)竞价及成交 1.竞价开始时间:2022年6月30日上午10:00。 2.竞价方式:增价加价; 增价幅度:人民币1000元及其整数倍; 自由竞价期:20分钟; 延时竞价期间隔时间:120秒。 3.成交方式:最高价成交。 本次转让采用网络竞价形式,请意向受让方认真阅读公告《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陆平台,按规则竞价。 (四)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订合同;挂牌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五)合同签订、价款支付及资产移交 1.受让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 2.于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 3.于签订合同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成交价款(交纳方式同交易保证金); 4.于缴清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书面确认移交清单。 5. 签订合同前,受让方应向转让方缴纳2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拆除完工、未发生财产和人身安全事故且通过转让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 (六)其他 1.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标的资产状况及资产质量、完整性、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资产、拒付价款、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或向转让方提出其他诉求。 2.本次转让不收取服务费。 3.未尽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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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交易中心:陈先生 转让方:黄女士 |
联系电话 |
0527-84396053 ; 15151158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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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doc
- 国际饭店资产转让合同.docx
- 受让申请和承诺函.doc
- 电子竞价规则.doc
- 资产拆除须知.docx
- 意向受让方授权委托书.doc
- 转让处置资产明细表.docx
- 实物图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