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ALC国际海缆延伸段光缆新建工程施工项目框架,招标编号:07-10-04A-2023-D-A13310,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招标主体: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本次招标资金来源为以上招标主体的资本性支出。
1.1.1实施地域(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三亚、陵水、万宁、琼海、文昌等6个市县,及环岛高铁营运线内(东线段)海口长流至三亚崖城段红线内。
1.1.2招标内容:ALC国际海缆延伸段光缆新建工程施工项目框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以下三大部分:(1)环岛高铁营运线内(东线段)海口长流至三亚崖城段红线内光缆敷设等工程服务;(2)陵水黎安登陆站到陵水机楼段、沿线各市县高铁红线外引接点至市县机楼的光缆敷设等工程服务;(3)陵水黎安登陆站到陵水机楼段配套管道、沿线各市县引接段配套管道等等工程服务;其中光缆建设总长度约477KM,配套管道新建总长度约16.36KM。工程服务内容包括工勘、报建、施工、验收、12个月免费质保等全套工程服务。
1.1.3质量及技术标准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374-2018]、《铁路光(电)缆传输工程设计规范》[TB10026-2000]等)及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
1.1.4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06月30日止。单个项目工期以下达具体项目委托书的工期要求为准。
1.1.5分包情况: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承包项目违法分包。
1.1.6结算方式: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工程费用定额及工程概预算编制规程的通知》(工信部通信[2016]451号)、《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TZJ-1001-2017)(国铁科法〔2017〕30号)和具体项目的工程设计概预算以及招标方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最终结算以招标单位的审计部门审定结算审计意见为准。
1.1.7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含报建、赔补),其中板材、水泥、砂、石、砖、防火泥、铁芯线、线槽等非集采材料和辅材为乙供材料(本次乙供材料为非集采材料;单价参照海南省定额站最新发布材料单价;定额文件范围外的单价有信息价的按信息价结算,没有信息价的以市场询价方式确定)。
1.3项目标的: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 1 个。本项目招标估算金额为2107.69万元人民币,其中价款为1923.07万元人民币,税款为184.62万元人民币。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不含税金额(元) | 折扣说明 |
1 | ALC国际海缆延伸段光缆(高铁海口城西站引出点至枢纽机楼引接段、高铁海口长流站引出点至中国电信美安国际信息园等2处引接段)新建工程 | 167179 | 光缆预算折扣63% |
2 | ALC国际海缆延伸段光缆(文昌高铁引出点至文城机楼、清澜立交引出点至清澜机楼、文城机楼至清澜机楼引接段)新建工程 | 348089.70 | 光缆预算折扣60% |
3 | ALC国际海缆延伸段光缆(高铁琼海加积引出点至兴海机楼引接段)新建工程 | 246652.00 | 光缆预算折扣60% |
4 | ALC国际海缆延伸段光缆(高铁万宁万城引出点至红专机楼引接段)新建工程 | 95151.00 | 光缆预算折扣60% |
5 | ALC国际海缆延伸段光缆(高铁陵水陵城引出点至陵城机楼引接段、陵水黎安登陆站至陵城机楼引接段)新建工程 | 339069.81 | 光缆预算折扣61% |
6 | ALC国际海缆延伸段光缆(高铁三亚藤桥引出点至藤桥机楼、三亚火车站引出点至新风机楼、三亚崖城引出点至崖城机楼等3处引接段)新建工程 | 724898.98 | 1、光缆预算折扣61% |
7 | ALC国际海缆延伸段光缆(三亚崖城机楼至信息中心引接段)新建工程 | 369737.35 | 1、光缆预算折扣61% |
8 | ALC国际海缆延伸段光缆(长流动车站至美安国际信息园引接南海大道段)新建配套管道工程 | 776033.80 | 配套管道预算折扣41% |
9 | ALC国际海缆延伸段光缆(三亚高铁站至新风机楼引接段)新建配套管道工程 | 613003.52 | 配套管道预算折扣41% |
10 | ALC国际海缆延伸段光缆(陵水黎安登陆站至陵城机楼引接段)新建配套管道工程 | 2142918.80 | 配套管道预算折扣41% |
11 | ALC国际海缆延伸段光缆(东环高铁海口长流站至三亚崖城站红线内)新建工程 | 13407942 | 1、根据铁路预算编制办法:表三定额工量上浮1.6倍。 |
12 | 合计 | 19230675.99 |
注 :(1)上表中的所列费用均为折扣后的预估金额,具体详见各单项工程的“工程量清单”。
(2)上表中的所列费用均为预估金额,项目最终结算以实际执行金额为准。
1.4本项目采用施工费折扣报价,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折扣最高限价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 专业分类 | 招标估算金额(不含税/万元) | 其中①建安费(不含材料)金额估算(万元) | 建安费最高投标折扣限价 | 其中②安全生产费等部分(万元) | 其中③乙供材料费等部分(万元) |
1 | 光缆 | 1923.0676 | 1235.7527 | 100% | 398.6835 | 288.6314 |
2 | 管道 |
注 :(1)投标报价时,①建安费(不含材料)参与投标折扣竞价;安全生产费和乙供材料费等费用均不参与投标折扣竞价。
(2)上表①建安费(不含材料)、②安全生产费等部分适用于9%的增值税率;③乙供材料费等部分适用于13%的增值税率。
(3)上表中的所列费用均为预估金额,项目最终结算以实际执行金额为准。
(4)中标金额=建安费(不含材料)×中标折扣+安全生产费和乙供材料费等金额+税费。
1.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资格条件: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2.2.1工程施工综合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2.2.2同时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 壹 级资质、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 壹 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 甲 级资质、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 甲 级资质)
以上资质证书请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能体现有效期,否则须提供证书有效期的证明(网站截图或证书年审材料等);如已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但未正式发证的,需提供新证书已审批通过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网站截图等)。
以上证书要求投标时具备有效性,且投标人需在合同执行期间保证企业持续具备承担工程相应资质的能力,如投标人资质变更等原因导致不具备承担工程相应资质能力,招标人有权暂停或单方面取消其中标资格和终止合同执行。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2.3.1 投标人三类安全人员
2.3.1.1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通信管理局组织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3.1.2 为本项目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备通信管理局组织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3.1.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通信管理局组织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3.1.4 以上三类人员至少提供1人/类,并须提供由社保局出具的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证书相应证明材料;以上人员证书须体现有效期,否则须提供证书有效期的证明(网站截图或证书年审材料等)。如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队伍综合素质”中要求,该人员可在具体的施工队伍中任职。
2.3.2 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师职称(通信专业或铁路通信专业或铁路信号专业相关)或建造师资格(通信相关或铁路工程相关),须提交有效证明文件。
2.3.3以下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至少各1名:低压电工作业的施工技术人员、高处作业的施工技术人员。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具备有效的增值税纳税人资格,能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要求提供相应税务证明及承诺函。
2.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存在以上处罚(记录)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已满3年(含)的除外。要求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页面截图。
2.6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格式参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协议书)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同时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及义务;(2)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①具备工程施工综合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 壹 级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完成购买招标文件、处理澄清、递交投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等工作,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具有约束力;(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己方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 其他要求:
2.8.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36个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7)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60个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8)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60个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近两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24个月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2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1)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4)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5)投标人违反廉洁投标承诺书内容的行为;
(26)投标人通过其他方式与招标人进行违规利益输送从而影响招标公正评审,如招标人单位的领导人员及亲属、关键岗位人员直接或间接持股、参股,或参与经营管理投标人公司等情况。
2.8.2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承包项目违法分包,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不满足以上条件的任一条,则视为违法分包。
2.8.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8月05日08时30分至2023年08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 。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
登记要求: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登记,方便后续申请发票及退还保证金。
(1)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登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登记(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3)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5日09时0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投标人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招标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海口市滨海东路52号
招标人联系人:麦工
招标人联系方式:0898-68588195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海口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6号电信综合楼四楼
邮 编:570216
项目联系人:靳纯华 电 话:13215703997(发票、保证金收退等事项)
项目联系人:杨亚朋 电 话:17789792723(主要负责人)
电子邮件:hngczb2013@163.com
微信公众号:“公诚招标”(微信号gcbidding)
网 址:www.gcmc.cc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3110910037672313310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 -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