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委托市场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工1807161179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启东市南阳镇人民政府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南阳镇人民政府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委托项目进行市场询价调研。
一、项目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相关环保法规的规定,在实验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供应商进行安全无害化处置。废物细分代码为900-999-49,包装形式为桶装,物体形态为固态,预计年处置量为0.13吨,具体处置的危险废物总量以双方实际计量交接的数量为准。
二、危险废物包装、标识、收集、交接、装车、运输、处置等约定
1、危险废物的包装、标识:
1.1  采购人应根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相容的原理,选用合适材质的容器对危险废物进行包装,确保其不泄(渗)露,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及危废标识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1.2  不能混有未列入本合同第一条的危险废物(特别是易燃、易爆、放射性、多氯联苯以及氰化钾等危险、剧毒物质以及超供应商资质范围内的危险废物)。
1.3  不能发生标识错误、不规范、包装破损、封密不严;
1.4  不得将两类及以上危险废物混合装入同一容器内,或将危险废物与非危险废物混装。
因为包装问题(破损、渗漏、洒落等)或警示、告知、说明、标识问题(无标识、标识不规范等),供应商可拒收采购人的危险废物。
1.4.1.  采购人自行提供包装,因包装物质量问题导致运输、卸货等过程中造成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污染环境等,采购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1.4.2.  如需供应商提供包装物、容器或标识的,要根据现场情况加上包装物、容器和标识,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2、危险废物的收集、交接、运输、处置
2.1  危险废物交接地点为:采购人贮存地点。
2.2  为保证运输安全,供应商押运员按照相容性原则指挥采购人装车。采购人装车人员不按照供应商押运人员指定车辆、不按照划定的箱内区域或不经许可叠层(混放)装车的,供应商有权拒绝接收该危险废物。放空或延误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2.3  供应商到采购人贮存地点转运危险废物时,采购人要指派专人在现场负责危险废物的安全装车、过磅工作和危险废物交接,确保转移过程中不发生环境污染。采购人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的转移手续,并填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清扫事项由采购人负责。
2.4  如需供应商组织搬运装车、清扫等现场清运工作的,采购人应免费提供装车工具和人力协助,供应商要依据现场情况加收搬运、装车和清扫等相关费用。
2.5  在转移危险废物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事故,当事故发生在危险废物完成交接之前(以双方的签收为准),则事故责任由采购人承担,若发生在交接完成后,如非采购人包装、装车或危废种类问题则事故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6  处置地点:供应商工厂内。
2.7  如相关危险废物处置需要环保部门等行政机构审批或备案的,由采购人负责审批或备案,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三、约定事项
1、报价单位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参与报价的单位需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市场询价表及相关材料于2023年10月10日17:00前,送或寄(以邮戳为准)启东市汇龙镇国栋产业园18号楼802室,或盖单位公章后原件扫描发至534465370@qq.com,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8071611796。
3、拟定支付方式及期限: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后出具合格的税制发票后一次支付。服务期限:一年。
4、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记入黑名单;(2)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受质疑函,只接收对本项目的建议。
启东市南阳镇人民政府
2023 年 10 月 7 日
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委托市场询价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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