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25.1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宏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莆田市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备案表

项目名称

莆田市涵江区滨河步道景观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公园管理处

施工单位

福建中园市政景观发展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福建省宏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厦门园典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合同造价

11,251,925元

1、拟设计变更类别

甩项(√)
增加达到合同价3—10%(含10)的,(√)
或金额100—500万元(含500万元)的。( )

2、拟设计变更内容

1.A4景观区4.5m绿道及公厕下为淤泥层,厚度约2m,无法碾压密实,为防止避免今后绿道及公厕地基沉降不均匀,经过设计现场勘察同意后,对该绿道路基范围内采取挖除淤泥层并换填片石石渣的方案。增加造价约81999元。
2.因工程管理房卫生间没有设计化粪池及排污管道,经现场勘察后,设计单位同意后,增加公厕及管理房化粪池及排污管道,排污今后接入涵碧路污水主干道,增加造价约94137元。
3.由于B4区地势低洼洪水淹没田地,为综合考虑泄洪晃群众排洪要求事宜,经现场考察后决定,增加9条管排水水泥管,增加造价约14213元。
4.根据文明城市关于夜灯亮化的要求,将原路灯、庭院灯灯泡更换为LED灯,增加造价约7878元。
5.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A1区驳岸倒塌部进行修复,增加造价约19103元。
6.根据“海绵城市”要求,将原设计绿道的沥青面层变更为红色透水混凝土,增加造价约387193元。
7.由于设计图纸未考虑电力进电线路,增加管理房公厕配电系统电力进线,增加造价约14708元。
8.为部分考虑防汛要求,在A4区路面增加排水管井,增加造价约4070元。
9.提升园区整体效果决定在桥头墩上安装石球16个石球,增加造价约4700元
以及增加补植部分三角梅,增加造价约233370元。
10.经现场考察后发现管理房、公厕、自行车棚屋面没有排水系统,决定增加屋面排水系统,管理房公厕自行车棚屋面排水管,增加造价约4806元。
11.A4区位于东区1号楼后休闲广场三个树池取消原设计方案,采用路缘石进行树池收边后,放置兽形石头座椅,增加造价约10809元。
12.经现场考察决定在A4区演艺广场增设遮阳设施(A4六角亭移位),并对进行路面破除和恢复,增加造价约20060元。
13.A1区入口原有设计方案广场偏小,不够大方,无法与周边环境相匹配,经现场考察后扩大A1区入口广场,增加造价约31291元,同时增设标志铭石1块,增加造价约8289元。
14.A1区原设计图纸中东区2号安置房入口景观步道为3米,但因东区2号地下室停车场入口限制,停车场入口距离河岸仅1米,经研究决定该停车场入口处采用混凝土挑梁板形式的做法进行拓宽,增加造价约43916元。
15.A1区入口处河岸缺失,水土流失严重,经现场考察后决定,恢复原有河岸砌筑,增加造价约49080元。
16.经现场考察后决定在A1、A3区入口广场处增强照明系统,增设4盏路灯,增加造价约54182元。
17.考虑到自然河岸的景观效果,经现场考察后决定取消原设计图纸中的河岸石栏杆防护。
18.因塘宁湾二期施工场地限制,经现场考察后决定取消原设计图纸中市政道路施工。
19.经现场考察后决定结合原设计图纸中绿化优化周边道路的景观效果取消B5区原设计图纸中市政道路施工。(17,18,19甩项合计约-683494元)

3、拟设计变更理由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
2.因资源、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考古及调查、勘察等情况有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
3.原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
4.上级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检查、领导调研视察提出要求的,或各级政府(含市城建项目指挥部)文件或纪要等作出要求的。(√)

4、预估的造价变更

变更及签证:583146元?增项:500658元? 甩项:-683494元
合计:400310元(占合同价3.56%)

5、其他附件材料

现场签证单、联系单、预算清单、设计变更草图和会议纪要。

6、项目建设及参建单位意见

项目建设单位:莆田市涵江区人民公园管理处

项目施工单位: 福建中园市政景观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设计单位:厦门园典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单位: 福建省宏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部门意见

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公章) 行政监督部门意见:(公章)

注:本表格一式六份(计算机打印,表格中栏目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说明)


附件:
IMG_0136.JPG
IMG_0135.JPG
签证单.zip
联系单.zip
会议纪要.zip
草图.zip
滨河步道预算.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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