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精神残疾人家属援助综合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信息 |
1.申报项目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精神残疾人家属援助综合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3.采购预算金额:33.8万元 4.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 5.评审方法:综合评审 6.采购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7.经办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王丹妮,28333615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主要为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具备相应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也可作为承接主体,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社会组织登记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以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承接主体资格(在深圳市政府采购承接主体库中显示有效,承接主体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承接主体做出承诺)。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承接主体做出承诺)。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承接主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承接主体做出承诺)。6.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
三、项目简介 |
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卫计发〔2015〕58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新区精神残疾人康复工作实际需求,配合新区精神残疾人家属资源中心全面开展工作,创新精神残疾人服务机制,借助专业手段进一步健全精神残疾人防治、康复、健康服务体系和服务网络,拓宽精神残疾人家属资源网络和帮扶渠道,整合服务资源,提升辖区精神残疾人服务质量,为精神残疾人提供良好的康复专业支持,为精神残疾人家属提供多元化的资源支持。 |
四、项目服务要求 |
1.项目目标 为患者及家属提供家庭指导,康复教育和心理支持,组建个案服务团队,制定个案家庭服务计划,确定家庭心理健康及康复目标,寻求社会资源为患者提供支持。 2.项目内容 (1)为户籍持证残疾人提供免费服药服务。 (2)为户籍精神残疾康复者提供中途宿舍服务。 (3)为户籍重度精神残疾人提供住院康复服务。 (4)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精神残疾人关爱帮扶工作。 (5)开展患者家属教育和居家患者护理指导,强调家属照护责任。 (6)指导家属教育及政策咨询引导等多项社工专业服务。 (7)建立新区每户精神残疾人或精神残疾人家庭建档,明确家庭援助需求,针对性的解决问题。完善申请、审批和费用结算相关制度。 (8)协助购买服务单位交待的其他事务。 3.项目考核标准 (1)购买主体角度考核:及时提供社工服务;提供服务的时间符合要求;配备的成员符合要求等合同约定事项的执行情况。 (2)直接服务对象角度考核:服务对象问卷调查满意度;服务对象收获等。 (3)其他:包括项目服务合同确定的项目服务指标量。 4.项目需达到的效果 (1)通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解决现存问题,为精神残疾人及家属提供康复情况筛查、心理健康咨询、康复服务,增强精神残疾人及家属对抗现实不利因素的心理意志和能力。 (2)增强居家患者家属的心理支持和政策引导,促进家庭的和谐的问题。 (3)协调、督促精神障碍患者紧急住院、免费服药等服务举措,完善申请、审批和费用结算相关制度,同时促进各部门信息无缝衔接,加强协调联动,推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5.项目人员配置要求 (1)持有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大专或以上学历。 (2)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公文写作能力。 (3)热心残疾人事业。 (4)项目人员须通过采购单位面试合格。 (5)持有心理咨询师、康复治疗师等职业资格者优先。 |
五、商务需求 |
(一)服务期限:本服务项目周期原则上服务期为一年,合同执行完成须由采购方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验收,中标人须提交项目总结报告等技术文档及服务过程资料。如政策调整或变动,可依据政策进行调整。 (二)经费使用:中标机构需遵照《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相关经费使用要求,整体打包费标准为16.9万元/人/年。其中项目人力成本不少于项目经费的85%,包括项目服务人员工资、个人及单位缴交的社会保险费、公积金(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交基数和比例等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等项目的支出。项目其他经费不高于项目经费的15%,包括督导经费(不得低于350元/月/人)、业务活动费(不低于1%)、服务险、人员培训费、管理费、税费等。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合法发票后30日内拨付第一期40% ,合同履行4个月后拨付第二期40% ,合同期满经评估合格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合法发票后30日内拨付尾款20% 。因甲方内部付款审批流程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付款期限内(即因甲方付款审批流程导致未及时支付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四)履约评价:采购单位建立以服务合同为基础的履约评价制度,通过开展随机抽查、投诉核查、网络监测等监察行为,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对中标单位的社会工作者配备数量及资质、项目经费使用、项目人员薪酬福利、服务标准及质量等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合同履约评价。履约评价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
六、报价说明 |
1.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为人民币33.8万元,为防止低价竞标、恶意竞标,确保本项目保质、保量的完成,达到项目预期目的,投标报价高于预算控制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商。 |
七、有投标意向的供应商,应根据本采购需求第二条之要求,于2023年3月6日下午3:00之前将相关报价材料密封后报送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八、报名地址:深圳市生命科学产业园A14栋101室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