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5万元
招标联系人邱建忠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7
公告正文
本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范围及内容:  2023年度富士收费系统维保外委采购项目 ;
1.2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8.5万元   (含税);
1.3服务期限: 合同签定之日起1年   ;
1.4交货地点:  宁波栎社国际机场  ;
1.5项目数量、主要技术规格及其他要求:

 2023年度富士收费系统维保外委采购项目

外委设备系统

序号

名称

品牌

数量

主要设备

1

原货站停车场收费系统

富士

1套

1、道闸5套
2、车牌识别器4套
3、服务器1台

2

大食堂停车场停车场收费系统

富士

1套

1、道闸3套
2、车牌识别器3套
3、服务器1台(共享)

3

行政楼门岗道闸系统

富士

1套

1、道闸1套
2、车牌识别器2套
3、服务器1台

4

T1通行岗道闸系统

富士

1套

1、道闸2套
2、车牌识别器2套
3、服务器及PC机3台
4、

5

东综停车场收费系统

富士

1套

1、道闸2套
2、车牌识别器2套
3、服务器及PC机1台(共享)

6

信息中心门岗道闸系统

富士

1套

1、道闸2套
2、车牌识别器4套
3、服务器及PC机1台

7

原二集中门岗道闸系统

富士

1套

1、道闸2套
2、车牌识别器2套
3、服务器及PC机1台

8

东综场区门岗道闸系统

富士

1套

1、道闸1套
2、车牌识别器2套
3、服务器及PC机1台

9

富士独立道闸

富士

2套

1、2#蓄车道闸1套
2、1号雨水泵门岗1套

设备维保外委要求

1、外委承包商需具备丰富的富士品牌设备维保经验和快速维修能力,需具备“富士”品牌在宁波的授权资质。如无“富士”品牌授权书,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承包商在现场维保需遵守机场的相关规章规定,严格遵从甲方的按排。严禁在甲方不知情情况下,私自达到现场违规操作。如有违规,甲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3、承包商必须遵守机场的信息安全,严禁将机场有关的数据、用户、密码及相关信息,私自透露给第三方或发布平台。如有违禁,所有损失及法律后果有乙方承担。
4、承包商严禁在未经甲方同意下,私处拆除或变动原有设备及部件。
5、承包商在机场现场维保过程中,由于乙方职责原因造成机场或第三方损失,所有损失及后果有乙方全部承担。
6、维保外委内容如下:
(1)每月需到现场对系统软件及硬件设备进行一次保养,同时对设备健康度进行一次评估。每月出具相关保养单和设备健康度评估单交于甲方。
(2)提供365天*24小时在线技术咨询服务,提供二位联系人及电话。
(3)提供应急软硬件故障维修处理(不涉及配件及其它费用)服务,要求白天接报故电话后,在4小时内达到现场处理。如有违规,甲方有权按次扣罚100元。如果故障涉及配件或其它费用,需提供维修方案及维修成本交于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4)提供涉及设备的交通事故处理服务。服务包含设备定损、应急维修、善后处理等事务。
(5)提供台风等特殊情况设备现场处理服务,必要时甲方会要求24小时值守现场。服务期限内累计不超过3次(含3次)。
(6)服务期限内需提供二次业务培训服务,培训次数及时间由甲方提供。
(7)服务期限内需到场指导及保障设备应急演练。服务期限内累计不超过3次(含3次)。
(8)协助机场完成系统信息安全检测。
7、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指标:设备完好率≥98%,维修、服务响应率100%。如未达标,甲方有权按100元倍数进行扣罚。
8、此项维保只包含人工费用未包含需更换配件费及其它费用。
 

 
1.6 付款条件:维保服务费用每【半年】结算一次,双方确认金额后,乙方应在【第7个月】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 】个工作日内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二、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3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2.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或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2.6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报价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2.7代理商需具有招标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书(需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提交询价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
3.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以顺丰快递送达的时间为准)。 
3.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栎社国际机场T1停车场  。
(收件联系人:  邱建忠     ;联系电话: 15267862629     )
3.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密封破损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编制
4.1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
4.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4.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时提供);
4.1.4报价单(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4.1.5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第一部分的“报价人资格要求”里有勾选时提供);
4.1.6其他:《公共信用信息概览》、《无行贿犯罪记录 》、《富士品牌授权书》(加盖公章)。
询价响应文件须密封完好,在密封袋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及联系方式,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无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签的将不予拆封并退回报价人。不论结果如何,报价人均需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全部费用,递交的所有资料恕不退还。
4.2 询价响应文件的语言
与询价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4.3报价要求
4.3.1有关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合同价以外的其他款项。
4.3.2报价价格单位为人民币,报价时精确到元(保留两位小数点)。
4.2.3 报价人的报价应按询价文件要求的格式、顺序编制,凡未按询价文件要求编制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4 询价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自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4.5 询价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4.5.1 询价响应文件的正本应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复印。
4.5.2 询价响应文件需按询价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由报价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报价人名称应写全称。
4.5.3 询价响应文件的份数:响应性文件需提供正本  1  份、副本   0  份,且须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署且单位盖章。
4.5.4 询价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同一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报价人负责。
五、评定方式
5.1评审小组
询价评审小组由招标人自行组建。
5.2参加询价的报价人
参加询价的报价人代表应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询价的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3询价程序
5.3.1在开启报价后,审评小组对报价进行评审。在满足招标人提出的各项要求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不含税报价为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当两家或多家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时,由评审小组综合考虑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5.3.2本询价项目,若评审小组三分之二成员认为高于市场价,应重新组织全部报价人进行第二次询价,报价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第二次报价,否则视为弃权。
5.3.3评审小组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中选人。
六、合同签订
6.1中选人必须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派代表与招标人进行合同的谈判和签署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部分或全部已经承诺的条件和报价或者拒签合同者,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6.2 询价文件、中选人的询价响应文件及报价文件、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谈判纪要等均作为合同附件。
七、其他
7.1 宁波机场公司将根据本次询价公告/询价通知书及成交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进行双方协商。
7.2 若中标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与询价公告/询价通知书中的招标内容、质量标准、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不符,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八、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邱建忠   ;联系电话:  0574-89008138      
招标监督电话: 0574-89005858 
九、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2023年度富士收费系统维保外委项目-询价响应文件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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