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xxxxxx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2/10/24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24
公告正文
2022年中小口径智能水表更换监控智慧平台项目 采购公告


广州市广水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2022年中小口径智能水表更换监控智慧平台项目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招标

四、采购内容

1. 服务地点:广州市中心城区(越秀区、白云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黄埔区),具体实施地点以各区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2. 项目规模:2022年广州市中心城区约20万只中小口径水表更换的信息化服务。
3.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开始实施,实际开始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五、采购控制价

金额:¥600,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2.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格证件。
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材料。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事故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5.在本公告发布和投标截止时,投标申请人不在《被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名单》内。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7.投诉处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进行投诉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9.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2年10月21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2年10月24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24日 16:00

十、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1号三楼 何小姐 020-87300665

十一、其他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8033312838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1号

采购方:广州市广水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0月21日


相关附件
  • 【招标文件】2022年中小口径智能水表更换监控智慧平台项目.zip【招标文件】2022年中小口径智能水表更换监控智慧平台项目.zip

相关公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