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2013年度)政府采购项目第十五标段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2013年度)政府采购项目第十五标段
招标编号:SD2013103SL90
招 标 人:内蒙古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士达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标段名称 |
中标单位 |
中标 金额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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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2013年度)政府采购项目第十五标段 |
武汉联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2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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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小组成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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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专家名单 |
李 智、肖俊岩、邬存威、封桂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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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代表 |
张 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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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督 人 员 |
杨志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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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士达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内蒙古士达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内蒙古士达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投诉。
2、质疑及投诉电话:
2.1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0471-4192048
2.2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总局纪检::0471-4922975
2.3内蒙古士达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0471-6968465
3、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以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3.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3.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3.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3.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本公司恕不予答复和受理。
内蒙古士达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