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市武侯区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孵化载体建设项目施工/标段补遗答疑文件(01号)招标文件澄清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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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6/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成都市武侯区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孵化载体建设项目施工/ 标段 补遗答疑文件(01 号)
递交时间:2023-06-14 18:34
递交时间:2023-06-14 18:34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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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71,464,45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成都市武侯区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孵化载体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投标人: 现就“成都市武侯区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孵化载体建设项目施工/标段”进行补遗。按招标文件规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遗如下: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2023年06月30日10时30分。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地方均做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未自行下载本工程所有补遗答疑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 标 人:成都武侯太平园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14日 成都市武侯区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孵化载体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答疑文件(01号) 致各投标人: 一、我单位于提问截止时间前收到网络提问,现汇总后对“成都市武侯区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孵化载体建设项目施工/标段”的提问作如下答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提问内容1: 本项目招标文件综合评估法2.2.3(4)企业综合实力中小注要求:1.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2.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确定奖项时间是否有效。 请问招标人,投标人提供2018年6月1日至今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获奖文件是否得分,若不得分,请发包人给予合理解释,你们对获奖是如何定义的,按照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评审流程,凡是入选评奖单位官网公布的入选工程名单文件的工程,即表示获得该奖项。而相关奖项获奖证书的颁发只是一个象征性的仪式,且都是在公布入选工程名单文件的年底进行颁发。 若招标人不认可获奖文件,那就是不认可获得2022-2023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投标人,前后矛盾,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违法情况。请招标人明确并改正! 回复1: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提问内容2:根据招标清单总说明第四: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第2.5清单中已给定类似品牌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投标人可任选一品牌(或同等档次其它品牌),投标人提供的品牌应考虑市场变化及供货等因素必须真实有效,并根据清单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报价,清单中没有给出类似品牌要求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投标人也应根据图纸和规范要求在“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中列出并报价,并注明其品牌或厂家、规格型号(砂、石等无品牌的除外)。其中:关于清单中没有给出类似品牌要求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投标人也应根据图纸和规范要求在“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中列出并报价,并注明其品牌或厂家,请问在投标时是否按照招标品牌填入到“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无招标品牌的材料不用在“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填写? 回复2: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提问内容3:请问是否需要将品牌填写在工料机汇总表中?若需填写在表中,是填写在品牌栏还是厂家栏? 回复3:按招标文件执行。 (四)提问内容4:软件中显示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31836.95m2,但地下室-6号楼,建筑面积相加为131669.34m2,请招标人做出说明。 回复4:投标人报价按照各单体工程量清单中给定面积报价。 (五)提问内容5:招标文件P298,16.2.1第(6)条,迟延履行日期累计达到( )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有权扣取履约保证金,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签约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金,有权要求承包人赔偿发包人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请招标人明确具体上限时间。 回复5:按招标文件执行。 (六)提问内容6: 招标文件P280,11条价格调整,本条款不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 11.1 条的相关规定。按照成武府发[2020]2号文件要求,但招标文件中未约定项目中可调价材料以及风险幅度值,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6:按招标文件执行。 (七)提问内容7:清单说明“1.10.若投标人的材料价格表中的材料价格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中的相应材料单价不一致时,工程结算以较低的材料价格进行结算;同一项目名称在不同的单位工程中作出不同综合单价报价,结算时按最低报价执行。” 请问同一项目名称在不同的单位工程中,如项目名称一致但特征描述不一致,单价是否需要保持一致?因地下室、地上项目单位工程业态不同,是否其单价措施项目在不同单位工程中综合单价也需保持一致? 回复7:按招标文件执行。 (八)提问内容8:清单编制说明“2.5承包人应保证提供的材料(设备)满足设计的质量等级、技术规格等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保证材料(设备)质量达到国家或地方相关质量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若竣工验收无法满足要求,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整改至满足要求,整改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清单中已给定类似品牌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投标人可任选一品牌(或同等档 次其它品牌),投标人提供的品牌应考虑市场变化及供货等因素必须真实有效,并根据清单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报价,清单中没有给出类似品牌要求的主要材料和工程 设备,投标人也应根据图纸和规范要求在“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中列出并报价,并注明其品牌或厂家、规格型号(砂、石等无品牌的除外)。” 请问材料品牌是否直接按照发包人提供的CJZ文件在总说明中体现,还是需要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把材料品牌填入备注栏? 回复8:按招标文件执行。 (九)提问内容9:招标清单地下室给排水工程清单第89项清单名称:雨水清水箱 4.0m*3.0m*2.0m与项目特征2.型号、规格:8000*3500*2000(高)mm不符,请问以哪个水准? 回复9: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提问内容10: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开工与竣工日期、工期节点。 回复10: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一)提问内容11:基坑支护图纸只有大样图无平面图。 回复11:基坑支护图纸有平面图。 (十二)提问内容12:经我公司仔细研究,提出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3(1)条“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评定为优得 3-2.4 分,评定为良得 2.1-1.5 分,评定为一般得1.35-1.05 分,评定为差得 0.9- 0.45 分,未提供上述内容,评定为无,得 0 分。”优良档的分差为0.6分,一般档的分差为0.3分,差档的分差为0.45分。 档级别之间分差设置跨度大且不均衡,有悖于成住建发〔2021〕142号文件第三条“评分办法(一)大纲评分标准(包含勘察大纲、设计大纲、监理大纲、施工组织设计大纲)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大纲中的具体评分重点分值,评分标准设置原则:按照各投标单位大纲内容优劣分为“优、良、一般、差、无”五档(“优”得最高分,“无”得0分)。招标人应合理设置各档分值或区间分值,设置分值或区间分值应分布均衡、合理。” 回复12: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三)提问内容13:请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3(1)条“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评定为优得 3-2.4 分,评定为良得 2.1-1.5 分,评定为一般得1.35-1.05 分,评定为差得 0.9- 0.45 分,未提供上述内容,评定为无,得 0 分。”优良档的分差为0.6分,一般档的分差为0.3分,差档的分差为0.45分。”优良分差为0.6,一般分差为0.3,差分差为0.45,档级之间分差太大对投标人存在不公平,是否是为个别评标委员会成员留下较大操作空间有待考量?分值设置不平衡是否为招标人还是代理机构故意而为之?该分值设置不科学合理,请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公平公开的原则,更改招标文件中不合理的评分要求。否则我单位将保留向监督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的权利! 回复13: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四)提问内容14:本次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3(1)条“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评定为优得 3-2.4 分,评定为良得 2.1-1.5 分,评定为一般得1.35-1.05 分,评定为差得 0.9- 0.45 分,未提供上述内容,评定为无,得 0 分。”优良档的分差为0.6分,一般档的分差为0.3分,差档的分差为0.45分。”优良分差为0.6,一般分差为0.3,差分差为0.45,档级之间分差太大对投标人存在不公平,给评标委员会留下操作空间大,请问短短几个小时里评标专家就能评出优和差吗?我单位要求公示评标结果打分明细,核查是否有专家恶意操作行为! 回复14: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五)提问内容15:质疑一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3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中,每一条的评分因素都给了评分标准,评分能否按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中满足该评分标准的所有要求就得满分。 质疑二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3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中,每一条的评分因素都给了评分标准,评定为同一等级的,评标专家仍然可以主观评分,是否有个人主观因素影响了评标的公正性、公平性 回复15: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六)提问内容16: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是按照专家的个人意见综合得分,主观因素导致最终方案得分存在很大差异,有失公平,评分标准应当调整。 根据招标投标标准及办法的规定,满足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2.2.3(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应改为:施工组织设计中满足招标文件中相关的评分标准要求,即可得满分。 回复16: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七)提问内容17: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前附表2.2.3(2)项中“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请问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工民建、工程管理、工程技术等专业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17: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八)提问内容18:2、分公司隶属于总公司的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请问分公司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18: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九)提问内容19:3、招标文件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的扫描件。请问具有五方验收的竣工验证证明材料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19: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十)提问内容20:4、招标文件未对项目其他管理人员(除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外)进行要求,本次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执行,无需附其他管理人员资料,待投标人中标后,按照项目实际工作需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项目部,配置项目其他管理人员? 回复20: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十一)提问内容21:报价部分 1.清单说明1.3.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及具体做法只作重点描述。如项目特征及具体做法未列全,详细描述见施工图没计、技术说明(含各种答复等资料)、相应标准图集、规范,并结合施工经验和现场踏勘情况…… 约定不合理,不能由承包人承担全部清单风险。根据2013清单强制性要求: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是确定一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据,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对项目特征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描述。 回复21: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十二)提问内容22:2. 清单说明 六、其他说明:1.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公布招标控制价中的装饰和安装材料价时,一旦中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 控制价中未见公布的装饰和安装材料价,请招标人提供。 回复22: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十三)提问内容23:3.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2.2.2 提供施工条件:(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于承包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进行了现场考察……” 约定不合理,从发包人所提供的资料和自身实地查看和核查并不能完全对地下文物等情况做出判断,承包人风险较大,建议修改。 回复23: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十四)提问内容24:4.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2.2.4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的,工期顺延,承包人不向发包人主张任何违约责任。” 约定不合理,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和施工条件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 回复24: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十五)提问内容25:5.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3.4.3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经发包人同意的分包,分包合同价款应由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但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因发生纠纷导致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除外,发包人垫付后有权从应付承包人款项中予以扣除。” 约定不合理,因承包人违约,出现与分包人之间纠纷导致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下,发包人可垫付。 回复25: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十六)提问内容26:6.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除按照成都市武侯区的相关规定见成武府[2020]2号文件(附后),若在签订合同后成都市武侯区出台相关新的规定,按照新的规定执行。执行外不予补偿任何费用或赔偿窝工等任何损失,但工期顺延。需要修订合,但工期顺延。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第7.2.2款的约定办理。……” 约定不合理,成武府[2020]2号文件并没有对于上述约定发包人违约情形对承包人的补偿说明,发生上述情形,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还应支付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否则承包人承担风险过大。 回复26: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十七)提问内容27:7.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7.5.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应按日支付签约合同总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承包人应按期竣工,但逾期一天罚款相当于28万,逾期违约金较高且无上限,建议调整为10000元/天,上限为合同价款的5%。 回复27: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十八)提问内容28:8.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7.8.1 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发包人除按照成都市武侯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外不予补偿任何费用或赔偿窝工等任何损失,但工期顺延。” 约定不合理,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应根据实际情况支付承包人合理费用和工期顺延,建议修改。 回复28: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十九)提问内容29:9.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7.8.3 暂停施工持续 56 天以上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暂停施工持续 56 天以上仍无法按时复工的,发包人除按照成都市武侯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外不予补偿任何费用或赔偿窝工等任何损失,工期顺延。” 约定不合理,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暂停施工持续 56 天以上应根据实际情况支付承包人合理费用和工期顺延,建议修改。 回复29: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十)提问内容30:10.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8.5.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向发包人、监理等相关单位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且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须承担所有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包括临时占地等。” 约定不合理,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应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建议修改上述内容。 回复30: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十一)提问内容31:11.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9.2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9.2.1 对主要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实验和检验的约定: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须由承包人提供必须的材料合格证、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等,未检验合格的不得使用。承包人必须按相关规定对须进行自检的项目进行自检,未经自检或自检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承包人无自检能力的,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检验工作,并接受发包人监督检查。涉及前述的试验和检验费用,均应由承包人承担。” 约定不合理,当涉及特殊检验试验时,由发包人委托相应的第三方检测试验机构进行检测,所发生的特殊检验试验费由发包人承担,不包含在合同价格中,建议修改。 回复31: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十二)提问内容32:12.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0.2.2……当工程量变化增加超过15%时,超过15%(不含)以外的工程量的部分的综合单价……:(2)若经审核后的综合单价低于投标综合单价,发包人确定综合单价的计算公式为:投标总价/招标时预算控制价×经审核后的综合单价。” 约定不合理,若经审核后的综合单价低于投标综合单价,应按若经审核后的综合单价计算。 回复32: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十三)提问内容33:13.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2.1.5若成都市建设工程造价站编制的《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某种材料单价在一个区间内时,确定新增材料单价的原则为:以该区间的最低值为准。” 建议修改为:……以该区间的平均值为准。 回复33: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十四)提问内容34: 14.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2.4.1 付款周期:当工程款(含进度款)支付达到工程合同暂定总价的80%(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时,发包方不再支付工程进度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并经过发包人确认的审计机构最终竣工结算审计后,扣除所有已预付、已支付款项留足质保金(3%)后再支付给承包方。” 约定不合理,(1)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并经过发包人确认的审计机构最终竣工结算审计后才支付剩余工程款,时间跨度较大,承包人竣工后将会有大量的工程费用要支出,建议增加节点为: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工程合同暂定总价的90%。 (2)不应以政府审计作为结算依据。即便要进行政府审计,政府审计时间长,应约定如多久未完成政府审计,则应支付至验工的97%,审计结束后多退少补,否则收款周期过长。 回复34: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十五)提问内容35:15.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天内,承包人应将竣工结算资料整理完毕连同工程竣工结算申请单提交发包人。” 20天时间过短,建议修改为45天。 回复35: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十六)提问内容36: 16.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4.3 因承包人原因,不按合同约定在约定期限前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或在审计过程中不配合审计,审计机构或第三方鉴定机构可以根据承包人已提交的结算资料(或根据发包人按工程实际情况向审计机构或第三方鉴定机构提交的工程资料)作出的工程审计(鉴定)结论,亦作为最终的工程结算,承包人应接受该审计(鉴定)结论,确认无异议。同时,因承包人未按约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在审计过程中不配合审计的,承包人应支付本合同工程结算款20%的违约金。且此审计(鉴定)结论前,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先行返还已支付工程款总额20%的工程进度款,待审计(鉴定)结论确定后,按约定一并支付。” 约定不合理,(1)审计结果承包人有权提出相关异议。(2)因承包人未按约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在审计过程中不配合审计的,承包人应支付本合同工程结算款20%的违约金。处罚过重,建议修改为: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未按约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在审计过程中不配合审计的,承包人应支付本合同工程结算款2%的违约金。 回复36: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十七)提问内容37:17.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承包人不向发包人主张其他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承包人不向发包人主张其他违约责任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承包人不向发包人主张其他违约责任 。” 约定不合理,以上关于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4)、(5)、(6)除约定有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合理的费用补偿。 回复37: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十八)提问内容38:18.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6.2.1承包人违约责任 (6)……迟延履行日期累计达到 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有权扣取履约保证金,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签约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有权要求承包人赔偿发包人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15)无论任何原因发包人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承包人时发生合同解除效力,承包人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无条件完成退场并完成现场清理,若逾期1日退场,则应按照本合同签约总金额的1%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因补足损失。 请明确累计达到多少日,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应自承包人确认收到时发生合同解除效力。 回复38: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十九)提问内容39:19.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6.2.2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发生通用合同条款第16.2.1条和专用合同条款16.2.1条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或履约担保),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签约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有权解除合同,重新确定施工单位;……” 16.2.1涉及18条违约条款,也已约定每一项违约情形的责任约定,此条风险过重,建议删除本条,或者合理修改。 回复39:按招标文件执行。 (四十)提问内容40:20.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8.1 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向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并承担所有费用 。” 约定不合理,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建议修改。 回复40:按招标文件执行。 (四十一)提问内容41:21.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20.12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自愿认可发包人不作经济赔偿,但合同工期顺延。” 约定不合理,发包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 回复41:按招标文件执行。 (四十二)提问内容42:22.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4.在保修期内,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或多种情况,保修期做适当延长,延长期限以原保修期的50%为限。具体延长时间由发包人确定,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建议删除此条,本身在保修期内,承包人理应承担国家规定的保修责任。 回复42:按招标文件执行。 (四十三)提问内容43:23.专用合同条款1.7.2 “施工场地专用和道路通行权以及场外设施 (包括施工通道) 等的约定: 承包人自行办理并应保证施工期间周边群众的通行便利,且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四川20定额中临时设施工程费用未包含场外道路的费用,此部分可由承包人实施,但费用应由发包人据实签认,建议修改此条款。 回复43:按招标文件执行。 (四十四)提问内容44:24.专用合同条款1.10 “在施工现场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 (或) 延误的工期按一次连续天数在 30 个日历天以内的 (包含 30),由承包人综合考虑,由此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投标报价中,不另计费,工期也不顺延;延误的工期一次连续天数在 30 个日历天以上的 (不包含 30),发包人对超出30 个日历天以上的天数进行工期相应顺延,但费用由承包人综合考虑,由此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投标报价中。” 此项约定不合理,发现文物及保护等不可预见性因素导致的工期及费用增加应由发包人承担。 回复44:按招标文件执行。 (四十五)提问内容45: 25.专用合同条款3.1.2.23 “承包人负责办理质检安监、施工许可证等报建手续;发包人协助配合承办理工程项目档案的移交作…..” 此条约定不合理,应按相关法规条款,如施工许可证等由建设单位办理的报建手续不应由承包人实施。 回复45:按招标文件执行。 (四十六)提问内容46:26.专用合同条款12.4.1.2(2)本合同项下款项的支付方式: “①发包人采用银行转账和商业承兑汇票的形式支付,因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产生的手续费及贴现利息由承包人全额承担。” 建议约定商业承兑汇票付款比例不超总付款比例20%。 回复46:按招标文件执行。 (四十七)提问内容47:27.投标人须知中2.1.4(2)投标报价详细评审 “二、综合单价评审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附所需要评审的主要材料 (工程设备)表,并明确品种、规格、质量档次等必需信息。” 根据招标文件 附件6需要评审的主要材料 (工程设备)表为空表,请问本项目是否不用提供需评审主材清单及品牌表? 回复47:按招标文件执行。 (四十八)提问内容48:28. 投标人是否需要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如需提供,是否按计价软件默认格式导出PDF版的综合单价分析表放置于投标文件“十、其他材料”中即可?综合单价分析表文件过大,不便上传,建议由中标人在中标后提供。 回复48:按招标文件执行。 (四十九)提问内容49:29.招标文件约定“可调材料的基准价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28天所对应的当期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此项目投标截止日前28天为2023年6月1日,对应成都市当期发布的信息价为2023年3月信息价(第四期),请问可调差材料基期价格是或否以2023年3月信息价为准。 技术部分 1、本工程的计划开工及节点工程是否有要求? 2、由于没有总平面图的附表格式本项目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可以在正文中体现? 回复49:1、按招标文件执行;2、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十)提问内容50:质疑一: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中2.2.3(1)条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评定为优得3-2.4分,评定为良得 2.1-1.5 分,评定为一般得1.35-1.05 分,评定为差得 0.9-0.45 分,未提供上述内容。评定为无,得 0 分。”即优为总分的100%-80% ,良为总分的70%-50%,一般为总分的45%-35% ,差为总分的15%-30%。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为“优”总分的90%-100%,"良”总分的75%-85%,“一般”总分的60%-70%,“差”总分的30%-45%,无为0分。试问该招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中每个等级及等级之间分差差距如此巨大。目的何在?是引诱评标专家犯错?还是招标人别有用心? 回复50: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十一)提问内容51:质疑二:本招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优良、一般、差、无、每个等级分差较大,由于施工组织设计优劣的评定,人为主观性强,不利于选择最优投标人。建议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后面加上“具有上述全部内容为优 (得满分),以上每缺少一项降一个分档” 回复51: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十二)提问内容52: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南侧:川西营小学南侧道路;项目西侧:规划道路;项目北侧:九架车巷均在打围施工,其中北侧道路正在破除路面,请问以上三条道路预计什么时候完成通车? 回复52: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 (五十三)提问内容53:根据答疑记录单(土建),本项目大型设备进出场及安拆给了具体机械数量,请问在此次投标中,总平布置中机械数量是否按照该数量布置或者自行布置? 回复53: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十四)提问内容54:1、专用合同条款1.1.2.6中关于发包人代表授权范围的描述,是否可以理解为涉及影响工期、造价的签证、变更均需加盖发包人公章才能实施? 回复54: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十五)提问内容55:2、专用合同条款1.1.2.9,审计机构指成都市武侯区审计局。专用合同条款12.4.1.2中第⑤:“政府审计所需时间较长,承包人 对此清楚且无异议,并同意无论政府审计何时完成,均不因此要求发包人承担任何责任或主张提前支付价款或申请法院进行司法造价鉴定。“” 根据《关于纠正处理地方政府规章中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的有关规定的函》(国法秘备函[2017]447号):“要求全国有关省区市纠正处理在地方政府规章中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的有关条款”。 回复55: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十六)提问内容56:3、专用合同条款14.2中:“发包人向审计单位支付的审计费用中,发包人只承担基本审计费,若产生效益审计费则由承包人承担。”其中效益审计费的计算方式不明确? 回复56: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十七)提问内容57:4、根据《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办法》(成武府[2020]2 号)中规定,本项目是否为列入年度竣工结(决)算审计计划的项目,如审计局不审计或本项目未被审计局抽审,合同约定的审计结算方式不适用,是否以业主自行办理的竣工结算审核为结算付款依据,结算期限是多久? 回复57: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十八)提问内容58:5、履约保证金能否采用保险保函方式提供? 回复58:响应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19〕8号)文件。 (五十九)提问内容59:6、地下室清单目129,水泥砂浆提交(踢2),项目特征包含了涂料腻子是否有误? 回复59:针对该清单项投标人报价不包含涂料腻子。 (六十)提问内容60: 7、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第三条,2.3.3中:“发包人可能对相同材质的材料进行规格及样色调整,涉及费用各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在相应综合单价内,结算时,承包人由此提出的各种索赔,发包人均不予以支付”。以及第五条29中“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各种材料的规格与颜色,中标后不得因其变化而调整综合单价。” 其中涉及材质规格投标人报价只能按项目特征描述的规格考虑,无法综合考虑,例如幕墙龙骨间距发生改变、角钢规格L50*4变为L70*5,铝单板厚度由3mm变为4mm等等,价差较大,投标人只能考虑颜色,无法预见超出招标图纸及清单要求的规格改变。因此建议修改此条,如因业主变更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导致材质规格发生变化按合同专用条款变更估价原则调整。 回复60:按招标文件执行。 (六十一)提问内容61:8、清单编制说明中第五项,第7条土方专项说明起挖标高按“武侯区科创方格网二期”,因该方格网未提供,测量时间也不明确,如进场后复测标高与该方格网不一致,是否按实调整? 回复61:进场后以相关单位共同审核确认的方格网为准。 (六十二)提问内容62:9、清单编制说明第五条55项:“土建项目特征描述了的内容但安装专业单独列项的,按安装专业单独列项考虑,如防火门项目特征描述含门磁开关,但安装消防专业单独列项门磁,应按安装专业单独计取” 出现类似情况是否土建项目不针对该项目特征内容进行价格填报,仅在安装单独列项中报价? 回复62:是。 (六十三)提问内容63:10、专用合同条款1.10等多个条款中均提及无论发包人任何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或暂停施工,不予补偿任何费用,此类条款近似无限风险,双凤权利义务不对等,与成武府发【2020】2号文件相关精神不符,能否约定非承包人原因30天内不补偿费用,超过30天部分按现场盘点的管理人员、机械费、周材租赁费按实计算? 回复63:按招标文件执行。 (六十四)提问内容64:11、专用条款10.2.1中变更骨架原则:“必须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工期”。对于发包人变更指令,承包人只能按指令测算、实施,无法否决,该条款是否应为发包人自身出具变更的原则而非承包人进行变更估价甚至结算的原则? 回复64:按招标文件执行。 (六十五)提问内容65:12、合同专用条款16.2承包人违约责任,第(15)条,其中无论任何原因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是否应不包括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 回复65:按招标文件执行。 (六十六)提问内容66: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不合理,例如:“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评定为优得 3-2.4 分,评定为良得 2.1-1.5 分,评定为一般得1.35-1.05 分,评定为差得 0.9- 0.45 分,未提供上述内容,评定为无,得 0 分” 施工组织设计各档分值为区间分值,每一档得分不够明确,且分值分布不均匀;评标办法中每档高分、低分的评分依据和标准不明确,招标文件如此设置区间评分明显不合理;且评标时,同为一档时高分和低分的评定缺乏合理标准和依据,影响公平竞争,违背了招标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按照《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8 部门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成发改发规【2019】447 号】第十一条规定:“招标人应充分履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其相关政策规定,依法规范开展招标活动,不得设置各类不合理的限制和壁垒,影响公平竞争,自觉抵制各种非法干预和插手招标投标活动的行为。” 请招标人严格按《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程招标?件编制指引(2021版)》要求修改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明确并固定每一档的具体得分,保证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 回复66:按招标文件执行。 (六十七)提问内容67:对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的质疑·招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每一项均为“评定为优得3-2.4分,评定为良得2.1-1.5分,评定为一般得1.35-1.05分,评定为差得0.9-0.45分,未提供上述内容,评定为无,得0分。”我公司认为招标文件中如此设置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不合理,招标文并未在评标办法中明确每档评分量化依据和标准,评分标准缺乏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且属于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我公司认为评标时按照各投标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优劣分为“优、良、一般、差、无”五档已经是对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水平和合理性的评定分级,按公平、公正原则评定为同一档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评分应该为同一分值,不应该再有高低之分,请招标人修改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社我公司认为评标时按照各投标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优劣分为“优、良、一般、差、无”五档已经是对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水平和合理性的评定分级,按公平、公正原则评定为同一档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评分应该为同一分值,不应该再有高低之分,请招标人修改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回复67:按招标文件执行。 (六十八)提问内容68: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清单给出的专业工程暂估价为0,但是清单内却有以招标人拟专业分包工程的控制价,即70172868.95元为基数的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总承包服务费2105186.07元。请问招标人,此部分招标人拟专业分包工程的70172868.95元是否不包含在此次招标控制价中? 回复68:招标人拟专业分包工程不包含在此次招标控制价中。 (六十九)提问内容69:1.投标文件格式中,第四部分施工组织设计后附表可否增加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回复69: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 (七十)提问内容70:2.我公司营业执照预计在2023年6月20日进行法人变更,但是资质证书及安全许可证法人变更预计在2023年7月份,该项目在6月29日开标,我公司在投标文件中附情况说明是否可行?如果不可行怎么处理? 回复70: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七十一)提问内容71:1、1#楼板图中显示1-4~1-8/1-E(1-B)有预制柱,但在柱图中无预制柱相关信息? 回复71:以结构楼板图为准。 (七十二)提问内容72: 2、计划总工期为:720日历天,能否提供开竣工日期,以便进行进度计划编制?各栋楼有无节点要求? 回复72: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七十三)提问内容73:3、是否能提供场地进行办公生活区使用? 回复73: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 (七十四)提问内容74:4、是否能提供临水临电容量及接驳点位置? 回复74: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七十五)提问内容75: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条款表第10.17条《特别注意》中提到“本项目合同以系统上传合同附件为准,投标人须知晓并严格遵守合同履约”,但在系统上传的附件中并无合同附件,请问该文件应该如何获取? 回复75:合同附件详见招标文件P152-P433。 招 标 人:成都武侯太平园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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