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沈阳四环快速路隐患地下管线修复及管网综合功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8/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21010052398978
预算金额450.41万元
招标联系人郑先生024-2389505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晓晖024-8373391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沈阳四环快速路隐患地下管线修复及管网综合功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21010052398978    发布日期:2024-08-27
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公告
书面报告
特殊事项公告
标题
时间
西六家子镇
双庙镇
双庙镇
项目地址
沈阳市于洪区
招标人名称
沈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沈阳四环快速路隐患地下管线修复及管网综合功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编号
202421010052398978
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内资金 :70%
市本级预算资金 :3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13550.66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该项目对沈阳市于洪区京沈高速公路至沙岭十七号路四环快速路桥下排水管进行改造,总长度9872.7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D800-2000排水管5303米、DN2000x2000方涵3286米、顶管598.7米、D300钢筋混凝土雨水连接管685米,新增检查井205座、雨水口172座等。
标段(包)名称
沈阳四环快速路隐患地下管线修复及管网综合功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
标段(包)编号
202421010052398978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其他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服务和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 (3)投标人应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或者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沈阳四环快速路隐患地下管线修复及管网综合功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具体包括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勘察、工程监理等
投标保证金
4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4-09-28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5-04-15
标段(包)开标地点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中任意一项,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 (2)投标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项目负责人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可以重复。]
标段(包)估算价
450.41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家数(牵头人及成员)不超过三家(含三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3)联合体投标必须以联合体协议书分工中承担项目管理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须出自牵头人。 (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次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是否兼投
是否兼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8-27 08:30至2024-09-02 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9-18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开标时间
2024-09-18 09: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监督部门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袁昊
监督部门电话
13998365151
招标人
沈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8号
联系人
郑先生
电话
024-23895058
邮箱
47425160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二层
联系人
李晓晖
电话
024-83733915
邮箱
316933079@qq.com
招标公告附件
点击下载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点击下载
申请电子保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李晓晖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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