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9-440606-04-01-276226 | |||
投资项目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东部产业城提升改造工程〔片区纵二路(G325国道至片区横一路段)〕、〔片区纵二路(片区横一路至片区纵一路段)〕、(伦教纵十六路) | |||
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东部产业城提升改造工程〔片区纵二路(G325国道至片区横一路段)〕、〔片区纵二路(片区横一路至片区纵一路段)〕、(伦教纵十六路) | |||
标段(包)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东部产业城提升改造工程〔片区纵二路(G325国道至片区横一路段)〕、〔片区纵二路(片区横一路至片区纵一路段)〕、(伦教纵十六路)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110681.02000万元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片区纵二路(G325国道至片区横一路段)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龙洲公路以北,振兴路以西片区内;项目起点接龙洲公路辅路,终点接片区横一路,道路全长550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km/h,标准横断面宽度59m,采用双向八车道标准。 (2)片区纵二路(片区横一路至片区纵一路段)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龙洲公路以北,碧桂路以东,振兴路以西内;项目起点接片区横一路,终点接片区纵一路,道路全长618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km/h,标准横断面宽度59m,采用双向八车道标准。 (3)伦教纵十六路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G325国道以北,顺德河道以西,广珠西线高速以东片区内;项目起点接规划30米路2,终点接大洲水闸,道路全长1238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标准横断面宽度30m,采用双向四车道标准。 |
|||
招标内容 |
(1)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东部产业城提升改造工程〔片区纵二路(G325国道至片区横一路段)〕招标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桥涵工程、交通设施工程、配套绿化工程及海绵城市等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和说明。 (2)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东部产业城提升改造工程〔片区纵二路(片区横一路至片区纵一路段)〕招标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河道工程、配套景观工程、桥涵工程、交通设施工程、配套绿化工程及海绵城市等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和说明。 (3)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东部产业城提升改造工程(伦教纵十六路)招标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配套景观工程、桥涵工程、交通设施工程、配套绿化工程及海绵城市等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和说明。 |
|||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
730 |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 284692912.22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资质类别为:施工类企业)。 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建造师证书须按照住建部及注册所在省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打印件为准。 注:①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打印至查询打印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②如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专职安全人员:至少3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 证)》 (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7.1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打印件为准。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包括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人员)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全国统一新版电子证照的电子证照式样,否则不予认可。 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8.1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8.2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并处于投标限制期内,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8.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8.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6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9.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9.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7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注:①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关键页、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如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承担业绩须满足上述相关指标,否则不予认可。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3月1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粤公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服务指南”栏目。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fwz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03月19日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4月11日 09时3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4月11日 0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1)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有关开标过程及结果将接受监督部门的全程监督。 (2)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4月11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
广东顺控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18层 | |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 区工 | 联系电话 | 0757-22972812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0501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沛杰 | 联系电话 | 0757-86283490 | |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2272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工程编号:GC2024(SD)WZ0064
2.招标项目实施地点:佛山市-顺德区 3.总工期为730日历天,其中: (1)计划工期: 片区纵二路(G325国道至片区横一路段)为730日历天; 片区纵二路(片区横一路至片区纵一路段)为730日历天; 伦教纵十六路为730日历天。 (2)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4.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粤公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以及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粤公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7.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9.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分公司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室。 10.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区工;联系方式:0757-229728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