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能源电量传感器扩建项目芯片封测产线洁净系统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周维13873311853
招标代理机构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彦茹1777330246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新能源电量传感器扩建项目-芯片封测产线洁净系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能源电量传感器扩建项目-芯片封测产线洁净系统施工招标人为宁波中车时代传感技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已基本落实。招标代理人为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能源电量传感器扩建项目-芯片封测产线洁净系统施工
2.2 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现有厂房内部洁净装修改造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气动工程、暖通工程等。本次车间改造面积约2000平方米,工程造价约 1083万元。
2.3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振甬路 129号。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开工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其他未注明的工程均为 2 年。
2.7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企业近三年内承担过1项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在700万元及以上的半导体或汽车电子或光伏类工业电子项目洁净厂房(洁净等级须在10—10000级)装修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资料等)。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7参与招投标活动前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4日起至2023年4月21日止,每天8:3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招投标大厦10楼1001室)。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现场获取或提供加盖公章的资料扫描件邮寄获取: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⑤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安全员岗位证书;⑥无不良行为承诺书;⑦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及入围方式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入围方式为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5:00时前(北京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5月 4日9时30分
,地点为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招投标大厦10楼1005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同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中车时代传感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维
电 话:13873311853
招标代理人: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彦茹、张琪
电 话:17773302461、18867331760
2023年4月14日


附件:
无不良行为承诺书
我郑重承诺:
我公司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公告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
我公司珍惜公司声誉,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仍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我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与此招标项目的员工及其他工作人员近三年(以判决、裁定、决定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差推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及招标人所属行业内党政纪处分决定书中,没有行贿行为记录。
我公司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上没有失信名单信息,没有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公告的不良行为记录及其他犯罪行为记录,所提供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和“法院失信执行人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的查询结果真实有效。
我公司不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我公司在投标时未被吊销营业执照。
我公司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方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我司承诺如果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下述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无效;如果中标,我司愿意无条件放弃中标资格,并接受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进行的任何处理。
我公司对上述内容的补充说明:
我公司承诺,如我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没有充分披露公司本承诺书中所述的相关负面信息,视同弄虚作假,我公司自愿接受招标人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解除已签署的合同、列入“黑名单”并实施禁入措施的处理决定,绝不提出任何异议、绝不向招标人主张任何权利。
特此承诺! 投标授权人代表签名:
投标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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