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宝鸡市金台区卧龙寺片区陇海线涵洞排水防涝治理项目-刘家台竞争性磋商公告
排水防涝治理
金额
18.44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9/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zldl-2024141
预算金额
18.44万元
招标公司
宝鸡市金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
王继波0917-3465669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中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王风丹0917-3366988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9/27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0/10
公告正文
宝鸡市金台区卧龙寺片区陇海线涵洞排水防涝治理项目-刘家台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LDL-202414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宝鸡市金台区卧龙寺片区陇海线涵洞排水防涝治理项目-刘家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84421.31元,招标人为宝鸡市金台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解决刘家台村涵洞降雨时积水问题:雨污水管道112米:混凝土管沟10米: 新增潜污泵2台;现状泵房改造。工期:30日历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宝鸡市金台区卧龙寺片区陇海线涵洞排水防涝治理项目-刘家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宝鸡市金台区卧龙寺片区陇海线涵洞排水防涝治理项目-刘家台)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金台区卧龙寺片区陇海线涵洞排水防涝治理项目-刘家台)落实政府采购政 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中、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落实措施 的通知(宝市财办采(2022)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 (2022〕10号); (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8)《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0)《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1)《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 公告》-2019 年第16号; (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一财库<2019>27号: (1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 (2020〕15号); (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 4号); (17)《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金台区卧龙寺片区陇海线涵洞排水防涝治理项目-刘家台)特定资格要求如 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 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 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 明; 2)企业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且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证书和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无在建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提供); 4)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 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8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
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8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 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 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 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 表身份证原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签字)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 责人均参照执行; 11)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证明资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并提 供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3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27日17时00分 O 获取方式:1.时间:2024年09月23日至2024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 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地点:宝鸡 市金台区大庆路金花国际一单元1004,3.获取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企业介绍信、 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资料复印件胶装留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宝鸡市金台大道科技创新服务中心520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大道科技创新服务中心520会议室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市金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股。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鸡市金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宝鸡市金台区上马营铁一中路2号 联系人:王继波 电 话:0917-346566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金华国际1单元1004 联系人: 王风丹 电 话: 0917-3366988 电子邮件: 264876119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入) yhvq名) √( 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沂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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