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绥化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残疾人面点制作培训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29.55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6/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02060100Z20231332859
项目名称: 残疾人面点制作培训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295560.0000
最高限价(元): 295560.0000
采购成本价(元): 250200.0000
需求详情:
绥化市残疾人联合会
残疾人面点制作示范培训班(中式初级)
采购需求描述
一、培训对象及人数
培训对象:
1.处于就业年龄段(男16至60周岁,女16至55周岁),有培训需求的绥化市户籍的持证残疾人。
2.有需求的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
3.具备参加短期集中线下培训的智力和身体条件,有学习掌握相关技能的文化基础。
4.原则上一年内免费参加过中式面点培训或一年内免费参加过两次以上其它职业技能培训的,不能参加此次培训。
培训人数:
总人数不超过30人,如采购协议签订5个工作日内,实际报名人数达不到30人,但超过20人,按实际人数开班。
二、培训任务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中式初级面点制作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能够独立上岗,完成中式初级面点师的各项工作。在教学过程中,以理论知识教学为基础,加强中式初级面点制作基本操作技能的训练,普遍提高培训残疾人中式初级面点制作方面的职业技能水平,满足社会化中式初级面点制作的需求。
三、培训目标
(一)理论知识教学目标
依据《中式面点师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中对中式初级面点师的理论知识要求,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中式面点制作的相关理论知识。
(二)操作技能教学目标
依据《中式面点师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中对中式初级面点师的技能知识要求,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初级面点制作技能。
四、培训内容
按培训包要求,中式初级面点师培训内容分职业基本素质课程和职业技能课程培训两部分,具体为:
(1)职业基本素质培训课程
(2)初级职业技能培训课程
五、课程安排
将《中式面点师培训包》中初级中式面点师360课时课程压缩至252课时,每天至少安排12个课时(晚间课程以岗位实习、观摩教学和自学自练为主),每课时不少于40分钟,总培训时间不超过21天。具体课程安排由供应商制定详细教学计划,教学计划作为响应文件和评审的重点内容。
八、培训管理
1.供应商在培训期间需根据残疾人特点实行集中封闭管理,组织专门团队负责参训学员日常生活照料、夜间管理等,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2.供应商在开班前需负责对报名残疾人进行能力评估,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签订《培训承诺书》方可开展培训。
3.供应商要按国家、省、市有关职业技能培训要求建立培训管理制度,对培训学员进行全过程管理,按规定做好影像和资料留存备查。加强对参训学员的管理,学员个人出勤率达到70%以上方可毕业,不足70%的按实际出勤天数支付费用。培训结束后,要按国家职业技能培训有关要求,对所有学员测试并发放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4.培训对象经培训合格,实现就业创业的(含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按100%支付培训费用;6个月内未实现就业创业的,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90%支付培训费用,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按60%支付培训费用。
服务周期: 21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培训处
报名开始时间:2023-06-26 18:53
报名结束时间:2023-06-29 16: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绥化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 杨光
联系电话: 13352503358
联系座机: 0455-8386387
四、参与项目
查看项目
项目编号: HLJGCYC02060100Z20231332859
项目名称: 残疾人面点制作培训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295560.0000
最高限价(元): 295560.0000
采购成本价(元): 250200.0000
需求详情:
绥化市残疾人联合会
残疾人面点制作示范培训班(中式初级)
采购需求描述
一、培训对象及人数
培训对象:
1.处于就业年龄段(男16至60周岁,女16至55周岁),有培训需求的绥化市户籍的持证残疾人。
2.有需求的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
3.具备参加短期集中线下培训的智力和身体条件,有学习掌握相关技能的文化基础。
4.原则上一年内免费参加过中式面点培训或一年内免费参加过两次以上其它职业技能培训的,不能参加此次培训。
培训人数:
总人数不超过30人,如采购协议签订5个工作日内,实际报名人数达不到30人,但超过20人,按实际人数开班。
二、培训任务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中式初级面点制作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能够独立上岗,完成中式初级面点师的各项工作。在教学过程中,以理论知识教学为基础,加强中式初级面点制作基本操作技能的训练,普遍提高培训残疾人中式初级面点制作方面的职业技能水平,满足社会化中式初级面点制作的需求。
三、培训目标
(一)理论知识教学目标
依据《中式面点师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中对中式初级面点师的理论知识要求,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中式面点制作的相关理论知识。
(二)操作技能教学目标
依据《中式面点师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中对中式初级面点师的技能知识要求,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初级面点制作技能。
四、培训内容
按培训包要求,中式初级面点师培训内容分职业基本素质课程和职业技能课程培训两部分,具体为:
(1)职业基本素质培训课程
模块 | 课程 | 学习单元 |
1.职业认知与职业守则 | 1-1职业认知 | 职业认知与职业守则 |
1-2职业守则 | ||
2.饮食营养知识 | 2-1人体需要的热能和营养素 | 能量与人体必须的营养素 |
2-2各类烹饪原料的营养特点 | 各类烹饪原料的营养 | |
2-3营养素在烹饪中的变化 | 各类营养素在烹饪中的变化 | |
2-4平衡膳食与科学配餐 | 平衡膳食与科学配餐 | |
2-5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的应用 | 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和膳食宝塔的应用 | |
3.食品安全知识 | 3-1食品污染及其控制、预防措施 | 食品污染途径及其防控 |
3-2食品的腐败变质及其控制、预防措施 | 食品腐败变质及预防 | |
3-3食物中毒及其控制、预防措施 | 食物中毒及其预防 | |
3-4烹饪原料的安全 | 烹饪原料的安全 | |
3-5烹饪过程的安全 | 面点食品制作过程中的安全控制 | |
3-6烹饪成品的安全 | 烹饪成品的保存 | |
4.餐饮业成本核算知识 | 4-1餐饮业的成本概念 | 餐饮业成本概念及其核算方法 |
4-2出材率的基本知识 | 出材率基本知识 | |
4-3净料成本的计算 | 计算净料成本 | |
4-4成品成本的计算 | 计算成品成本 | |
5.安全生产知识 | 5-1厨房设备安全操作知识 | 面点厨房常有设备的安全操作及维护 |
5-2用电、用气安全知识 | 安全用电、用气 | |
5-3防火防爆安全知识 | 防火与防暴安全知识 | |
5-4机械设备与手动工具的安全使用知识 | 机械设备及手动工具的安全使用 | |
6.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 6-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 | 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
6-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知识 | ||
6-3《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相关知识 | ||
6-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知识 | ||
6-5《餐饮服务视频安全操作规范》相关知识 |
(2)初级职业技能培训课程
模块 | 课程 | 学习单元 |
1.水调面品种制作 | 1-1面坯调制 | (1)正确选择面粉与使用设备工具 |
(2)调制冷水面坯 | ||
(3)调制温水面坯 | ||
1-2生坯成型 | (1)生坯成型基本方法 | |
(2)制作面点生坯 | ||
1-3产品成熟 | (1)煮制无馅类水调面坯制品 | |
(2)烙制无馅类水调面坯制品 | ||
(3)炸制无馅类水调面坯制品 | ||
2.蓬松面品种制作 | 2-1面坯调制 | (1)正确使用设备工具 |
(2)调制生物蓬松面坯 | ||
2-2生坯成型 | (1)模具成型 | |
(2)手工成型 | ||
2-3产品成熟 | (1)蒸制无馅类生物蓬松制品 | |
(2)烤制无馅类生物蓬松制品 | ||
3.米制品制作 | 3-1米水配制 | (1)制作米饭类制品 |
3-2饭粥熟制 | (2)制作米粥类制品 | |
4.杂粮品种制作 | 4-1面坯调制 | (1)制作玉米面类制品 |
4-2生坯成型 | (2)制作小米面类制品 | |
4-3产品成熟 | (3)制作小米饭、小米粥类制品 |
五、课程安排
将《中式面点师培训包》中初级中式面点师360课时课程压缩至252课时,每天至少安排12个课时(晚间课程以岗位实习、观摩教学和自学自练为主),每课时不少于40分钟,总培训时间不超过21天。具体课程安排由供应商制定详细教学计划,教学计划作为响应文件和评审的重点内容。
八、培训管理
1.供应商在培训期间需根据残疾人特点实行集中封闭管理,组织专门团队负责参训学员日常生活照料、夜间管理等,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2.供应商在开班前需负责对报名残疾人进行能力评估,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签订《培训承诺书》方可开展培训。
3.供应商要按国家、省、市有关职业技能培训要求建立培训管理制度,对培训学员进行全过程管理,按规定做好影像和资料留存备查。加强对参训学员的管理,学员个人出勤率达到70%以上方可毕业,不足70%的按实际出勤天数支付费用。培训结束后,要按国家职业技能培训有关要求,对所有学员测试并发放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4.培训对象经培训合格,实现就业创业的(含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按100%支付培训费用;6个月内未实现就业创业的,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90%支付培训费用,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按60%支付培训费用。
服务周期: 21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培训处
报名开始时间:2023-06-26 18:53
报名结束时间:2023-06-29 16: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绥化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 杨光
联系电话: 13352503358
联系座机: 0455-8386387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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