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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玉环市东亚齿轮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个齿轮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拟对玉环市东亚齿轮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个齿轮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4]09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玉环市东亚齿轮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个齿轮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一、公告时间:( 2024年7月11日 ~ 2024年7月18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yhhb12369@163.com
电话:87250599 传真:87250599
通信地址:玉环市为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317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1日
玉环建示[2024]09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玉环市东亚齿轮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个齿轮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 玉环市东亚齿轮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个齿轮生产线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 | 玉环市东亚齿轮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叶继才 | |||||
环评机构 | 浙江环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性质 | 新 | √ | 改 | 扩 | 投 资 | 530万元 | ||
建设地点 | 玉环市玉城街道创融工业城二期26幢 | 用 地 | 3930.5m2 | |||||
项目概况 | 玉环市东亚齿轮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04月24日,地址位于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玉城街道创融工业城二期26幢,是一家从事齿轮加工的企业,主要采用“滚齿、剃齿、机加工、振光、浸油”等工艺,项目建成后全厂可形成年产100万个齿轮的生产能力。玉环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已对项目出具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403-331083-07-02-447850)。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项目选址位于玉环市玉城街道创融工业城二期26幢,厂区东侧为其他厂,南侧为其他厂,西侧为道路,北侧为其他厂。距离项目较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厂区东北侧约470m的银杏苑。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玉环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玉环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1、废水:员工生活污水; 2、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振光废气、浸柴油废气、浸防锈油废气; 3、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性噪声; 4、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废切削液、沉积物、废机油、废含油抹布、一般废包装材料及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做好清污分流和雨污分流工作。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玉环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振光废气、浸柴油废气、浸防锈油废气产生量很少,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企业须在厂内设立专门的固废暂存点,防日晒、风吹、雨淋、渗漏,并严格收集、堆放过程中的管理。一般固废收集后统一出售给有关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车间,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 ②针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和高效消声器等综合降噪措施。 ③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生产期间非必要情况下尽量关闭所有门窗。 ④企业需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
一、公告时间:( 2024年7月11日 ~ 2024年7月18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yhhb12369@163.com
电话:87250599 传真:87250599
通信地址:玉环市为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317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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