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秦都分局咸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微站建设项目(秦都区)招标公告
金额
617.5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9/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b-2024-037
预算金额617.5万元
招标公司咸阳市生态环境局秦都分局
招标联系人-029-33329332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晶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彬1809107130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咸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微站建设项目(秦都区)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咸阳市秦都区金方圆A座12楼12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B-2024-037
项目名称:咸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微站建设项目(秦都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17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咸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微站建设项目(秦都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6,17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175,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建设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运维期: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微站建设项目(秦都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如有最新政策执行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微站建设项目(秦都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开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行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任意时段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7)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9)投标人不得为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04日
至 2024年09月1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咸阳市秦都区金方圆A座12楼12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9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咸阳市秦都区金方圆A座12楼1201室
开标地点:咸阳市秦都区金方圆A座12楼12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阳市生态环境局秦都分局
地址:安虹南路
联系方式:029-33329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晶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金方圆A座12楼1201室
联系方式:18091071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彬
电话:18091071306
陕西晶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3日
采购需求.pdf
招标公告.pdf
咸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微站建设项目(秦都区)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咸阳市秦都区金方圆A座12楼12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B-2024-037
项目名称:咸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微站建设项目(秦都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17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咸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微站建设项目(秦都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6,17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17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环保监测设备 | 环境空气质量6+1参数微型监测设备(含一年运行维护)50台;环境空气质量非甲烷总烃小型监测设备(对环境空气中的非甲烷总烃(NMHC)进行连续监测)(含一年运行维护)5台。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6,175,000.00 | 6,17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建设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运维期: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微站建设项目(秦都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如有最新政策执行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微站建设项目(秦都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开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行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任意时段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7)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9)投标人不得为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04日
至 2024年09月1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咸阳市秦都区金方圆A座12楼12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9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咸阳市秦都区金方圆A座12楼1201室
开标地点:咸阳市秦都区金方圆A座12楼12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阳市生态环境局秦都分局
地址:安虹南路
联系方式:029-33329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晶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金方圆A座12楼1201室
联系方式:18091071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彬
电话:18091071306
陕西晶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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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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