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废液、甲醇精馏釜残危险废物合规处置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202409090023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本项目由隆道平台独家发布

废液、甲醇精馏釜残危险废物合规处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CG2024090900230

采购商: 晋控金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09-09 12:05:15

项目状态: 进行中

项目签章使用规则: 供应商报价不强制使用项目签章

立即参与

采购品信息

序号 采购品名称 规格 单位
1 甲醇精馏釜残
2 线监测废液及化验室废液

项目说明:

项目说明: 公司化验室及在线监测站房产生的废液、甲醇精馏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釜底残余物为危险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需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对公司2024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0日所产生的废液、甲醇精馏釜残进行合规处置,废液约2吨,甲醇精馏釜残约10吨。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技术要求: 1、处置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危险废物处置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2、处置单位需使用符合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以确保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3、处置完成后出具河北省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二、资质要求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必须依法取得河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投标单位应确保所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信息,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时间要求及付款方式 技术服务报酬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为:合同付款分为二期,完成处置2024年7月21日至12月31日前公司产生的废液、甲醇精馏釜残,按实际处置数量,开具处置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以承兑或电汇的形式支付;完成处置2025年1月1日至7月20日前公司产生的废液、甲醇精馏釜残,按实际处置数量,开具处置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以承兑或电汇的形式支付。

联系人: 吴**

联系电话: 15******

电子邮箱: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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