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洗行业含氢氯氟烃基线消费量核查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9/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有关单位:
2016年5月,第76次《蒙特利尔议定书》多边基金执委会批准了《中国清洗行业第二阶段含氢氯氟烃(HCFCs)淘汰管理计划》(简称行业计划),支持我国清洗行业开展HCFCs淘汰活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为该行业计划的国际执行机构。
清洗行业是我国HCFCs主要消费行业之一,包含一次性医疗器械、电子、金属、溶剂配置等子行业,涉及的受控物质主要为HCFC-141b以及少量HCFC-225。为进一步推进行业计划实施,确保实现HCFCs履约淘汰目标,我中心已启动清洗行业第三批HCFCs替代改造项目。现拟聘请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对6家潜在项目企业开展基线消费量核查工作,核实企业HCFCs基础消费量、相关设备情况及企业资质。
一、工作内容
1.企业基本信息核查。查看营业执照等文件并保留复印件,核查企业名称、地址、负责人和联系方式、业务类型、产品类型、成立日期、HCFCs首次使用日期、注册资本、中国投资在企业资本中的比例等信息。
2.基线消费量核查。收集企业HCFCs或含HCFCs的复合清洗剂信息,查看采购发票、收据、出库单以及其他相关文件,核查基线年HCFCs消费量。
3.根据企业生产信息进行交叉核查。核查企业基线消费量相关生产数据。根据基线年产品销售量计算HCFCs消费量,与HCFCs原材料量进行交叉核查。
4.设备和生产线核查。核查使用HCFCs或含HCFCs的复合清洗剂的设备和生产线,包括注册号、产能、设备数量以及设备购货发票和收货人信息等。
5.企业财务核查。分析企业近两年财务数据,判断企业的业务和财务状况以及开展替代改造项目的能力(即是否有能力负担项目配套资金)。
6.核查我方要求的其他相关信息。
7.聘请清洗行业HCFCs替代技术专家,共同开展基线消费量核查并编制核查报告。技术专家通过交叉核查、HCFCs扣减或行业平均指数核算等方式计算HCFCs消费量,为每家企业编制技术核查报告。
二、工作产出
编制每家企业的基线消费量核查报告。核查报告应包括企业的财务状况、能力评估以及基线年HCFCs消费量。附件包括:(1)技术核查报告,包含企业信息、基线消费量计算方式、替代技术建议等;(2)分类整理每家企业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包括盖章的原材料采购发票或收据、相关财务报告等。
三、时间计划
本项目计划于2024年9月启动,4个月内完成并提交项目最终成果。
四、投标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至少拥有五年成功开展企业财务审计经验;
(2)有编制项目财务审计报告的经验,并多次成功完成类似任务;
(3)近五年内承担过类似核查工作。
2.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人,团队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团队组长:
a)在企业财务状况评估/核查方面至少有5年工作经验;b)具有硕士以上学历;c)获得注册会计师资格三年以上。
(2)项目团队成员(至少2人):
a)2年以上中国企业财务评估或审核工作经验;b)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五、联系方式
对本项目感兴趣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单位可于工作日09:00-17:00联系以下人员。
联系人:柳女士 联系电话:010-82268912
电子邮件:liu.zhaoxia@fecomee.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912室
邮编:100035
六、投标有关事项
投标建议书须在2024年9月15日17:00前递交至我中心建议书接收人处。
建议书接收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010-82268849
电子邮件:xiao.suizi@fecomee.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邮编:100035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封装要求:整个项目建议书的封装应由一个外封袋和两个内封袋组成。外封袋上应注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及通讯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在两个内封袋区分标注“技术建议书”及“财务建议书”;外封袋和内封袋均应密封完好,并分别加盖单位公章。
2.人员简历要求:项目建议书所列人员应按照招标文件所列格式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由本人签名确认。简历格式要求附后。
3.技术方案要求:请参照工作大纲要求编写你单位的技术建议书,并对拟采用的技术路线、技术方法和工作计划进行有针对性的、详细的、重点阐述,该部分内容是评标过程中重要的考核因素。如果未就工作大纲内容做出上述实质性展开阐述,你单位的技术建议书将被视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被我中心接受。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4年9月2日
2016年5月,第76次《蒙特利尔议定书》多边基金执委会批准了《中国清洗行业第二阶段含氢氯氟烃(HCFCs)淘汰管理计划》(简称行业计划),支持我国清洗行业开展HCFCs淘汰活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为该行业计划的国际执行机构。
清洗行业是我国HCFCs主要消费行业之一,包含一次性医疗器械、电子、金属、溶剂配置等子行业,涉及的受控物质主要为HCFC-141b以及少量HCFC-225。为进一步推进行业计划实施,确保实现HCFCs履约淘汰目标,我中心已启动清洗行业第三批HCFCs替代改造项目。现拟聘请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对6家潜在项目企业开展基线消费量核查工作,核实企业HCFCs基础消费量、相关设备情况及企业资质。
一、工作内容
1.企业基本信息核查。查看营业执照等文件并保留复印件,核查企业名称、地址、负责人和联系方式、业务类型、产品类型、成立日期、HCFCs首次使用日期、注册资本、中国投资在企业资本中的比例等信息。
2.基线消费量核查。收集企业HCFCs或含HCFCs的复合清洗剂信息,查看采购发票、收据、出库单以及其他相关文件,核查基线年HCFCs消费量。
3.根据企业生产信息进行交叉核查。核查企业基线消费量相关生产数据。根据基线年产品销售量计算HCFCs消费量,与HCFCs原材料量进行交叉核查。
4.设备和生产线核查。核查使用HCFCs或含HCFCs的复合清洗剂的设备和生产线,包括注册号、产能、设备数量以及设备购货发票和收货人信息等。
5.企业财务核查。分析企业近两年财务数据,判断企业的业务和财务状况以及开展替代改造项目的能力(即是否有能力负担项目配套资金)。
6.核查我方要求的其他相关信息。
7.聘请清洗行业HCFCs替代技术专家,共同开展基线消费量核查并编制核查报告。技术专家通过交叉核查、HCFCs扣减或行业平均指数核算等方式计算HCFCs消费量,为每家企业编制技术核查报告。
二、工作产出
编制每家企业的基线消费量核查报告。核查报告应包括企业的财务状况、能力评估以及基线年HCFCs消费量。附件包括:(1)技术核查报告,包含企业信息、基线消费量计算方式、替代技术建议等;(2)分类整理每家企业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包括盖章的原材料采购发票或收据、相关财务报告等。
三、时间计划
本项目计划于2024年9月启动,4个月内完成并提交项目最终成果。
四、投标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至少拥有五年成功开展企业财务审计经验;
(2)有编制项目财务审计报告的经验,并多次成功完成类似任务;
(3)近五年内承担过类似核查工作。
2.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人,团队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团队组长:
a)在企业财务状况评估/核查方面至少有5年工作经验;b)具有硕士以上学历;c)获得注册会计师资格三年以上。
(2)项目团队成员(至少2人):
a)2年以上中国企业财务评估或审核工作经验;b)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五、联系方式
对本项目感兴趣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单位可于工作日09:00-17:00联系以下人员。
联系人:柳女士 联系电话:010-82268912
电子邮件:liu.zhaoxia@fecomee.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912室
邮编:100035
六、投标有关事项
投标建议书须在2024年9月15日17:00前递交至我中心建议书接收人处。
建议书接收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010-82268849
电子邮件:xiao.suizi@fecomee.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邮编:100035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封装要求:整个项目建议书的封装应由一个外封袋和两个内封袋组成。外封袋上应注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及通讯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在两个内封袋区分标注“技术建议书”及“财务建议书”;外封袋和内封袋均应密封完好,并分别加盖单位公章。
2.人员简历要求:项目建议书所列人员应按照招标文件所列格式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由本人签名确认。简历格式要求附后。
3.技术方案要求:请参照工作大纲要求编写你单位的技术建议书,并对拟采用的技术路线、技术方法和工作计划进行有针对性的、详细的、重点阐述,该部分内容是评标过程中重要的考核因素。如果未就工作大纲内容做出上述实质性展开阐述,你单位的技术建议书将被视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被我中心接受。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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