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四小学
乙方:福建合力创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BYZB[GK]2017002的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四小学未来教室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1-1 | 其他自动化仪表 | 其他自动化仪表 | 1 | 497900 | YJ1001-H5(V3)等等 | 详见标书 | 详见标书 |
合计: | 4979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玖万柒仟玖佰元整(¥4979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石边路86号;
4.3交付条件:交货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本采购项目相关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标准:设备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招标文件要求以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如有矛盾,以其中最高要求为准。产品质量达到设 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 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乙方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a.出厂检验 乙方在货物出厂前,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乙方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 b.安装调试检验 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乙方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甲方。 c.最终验收 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乙方负责并会同甲方及有关部门或专家按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当作验收合格。 乙方在用户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待货物正常运行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95%,验收合格壹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 5%的余款。。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质保期结束后。。
10、违约责任
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和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别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产品金额的 0.2 %。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产品部分合同金额的 0.2 %。 10.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产品金额的 0.2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0.2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 1 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50 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4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0.1 %支付逾 期付款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 (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售后服务要求: (1)乙方根据用户指定的地点现场免费安装、验收中标产品,货物免费保修期不少于一年(交互智能平板整机保修三年),其中招标文件中有要求的按其要求(国家或厂家对设备或配件另有约定更长免费保修期限的从其约定);免费保修期自货物验收合格时开始计算。在免费保修期内如出现故障,乙方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包括免费更换货物及零部件。 (2)免费保修期内货物一旦出现故障,若招标文件中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要求;没有规定的,乙方响应时间不超过3小时,检修人员应在12小时内到设备安装地点排除故障,如48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乙方负责提供替代设备,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免费保修期内乙方提供上门免费保修及提供技术支持,免费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免费保修期后出现故障,只收取基本维护费用。 (4)免费保修期后,乙方仍负责对设备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但只能收取配件费和基本维护费用。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四小学 | 乙方: | 福建合力创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仓山区石边路86号 | 住所: | 福州市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4楼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李华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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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5806096119 |
联系方法: | 0591-88088993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5001610007052569939 |
签订地点:甲方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