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2)湘0903破7号湖南金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募投资人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湖南金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投资人招募公告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赫山法院)于2022年8月24日作出(2022)湘0903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湖南金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公司)的破产清算案。2022年11月9日,赫山法院作出(2022)湘0903破7号决定书,指定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维护债权人及金城公司的合法权益,有效整合破产企业资源,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提高债权受偿率,管理人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现就投资人招募条件及流程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一)基本情况
金城公司组建于1979年1月1日,法定代表人:李双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900187107894Q;地址:益阳市益阳大道1089号(世纪大厦27楼);注册资本:人民币6 000万元整;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工业、民用建筑;道路、土石方工程施工;房屋维修;基础打桩、线路、管道安装;房屋装修;建筑机械设备器材出租;土建及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资产情况
1.固定资产,主要为世纪大厦商业办公用房24套,建筑面积共计1164.85㎡;位于益阳市赫山区会龙溪谷C2C3栋的房屋54套,建筑面积共计4910.40㎡。54套房屋中,住宅35套,建筑面积共计1838.84㎡,商业住房19套,建筑面积共计3071.56㎡。
2.车辆,3台,车牌号为湘HS2255、湘HL2255、湘HG3613。
3.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账面金额2294余万元,以审计结论为准。
说明:金城公司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企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企业、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
二、投资人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并能够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
(三)知悉并接受资产处置过程中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可能承担的债务风险、税务风险及资产灭失等任何风险;
(四)投资人需自行承担资产处置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能够自主开展工作,熟悉工商、税务、住建等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流程,能够自主完成包括股权转让、不良信用记录修复、资产转让等所需办理的全部相关手续;
(五)无未结被执行案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及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六)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但均应符合前述条件。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资料:
意向投资人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一式两份):
1.意向投资人为法人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章);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需载明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均需签章);
3.参与投资的意向书,内容包括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情况介绍、资金实力、资金来源、投资方案、投资金额、资金支付方式等;
4.已缴纳意向保证金的转账凭证等证明文件;
5.意向投资人出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无国家有关部门处罚记录的说明,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签名;
6.承诺函。
承诺函将作为与初定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的内容组成部分,承诺函中须注明,“本投资人对湖南金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投资人招募公告的全部内容予以全部响应”。
7.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送达地址确认书。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7日17时止。意向投资人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提交至管理人处,并缴纳意向保证金的,视为报名成功。
邮寄方式送达的,应当保证于截止时间前已将投标资料电子盖章版发给管理人李律师且意向保证金已支付,并保证于截止时间前纸质版材料已交邮。否则,视为报名不符合要求,不得参与选任投资人。
(三)报名地点
报名材料递交地点(邮寄送达地点):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益阳大道1089号世纪大厦27楼,联系人:李旭律师,联系电话:13875257525(微信同号)。
四、投资方案
本次招募,管理人不限定投资人选择何种受让方式,投资人可根据自身需求制定资产受让方案。
但需提醒的是:投资人受让资产的主体资格一旦确认,投资人不可再以其资产受让方案不可实施为由,拒绝履行投资人的相关投资义务。
五、投资人的评选与相关要求(包括保证金支付)
(一)意向投资人
1.意向投资人需在提交报名资料之前,缴纳意向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至金城公司管理人账户(户名:湖南金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账户:1912 0310 3920 0166 847,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朝阳开发区支行),并备注“意向投资人意向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意向保证金的,丧失评选资格。
意向投资人转账支付意向保证金后,应在当天与管理人李律师联系核实保证金是否成功支付。因意向投资人原因导致转账失败或其他资金损失的,保证金视为未缴纳,且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备选投资人
有多位(超过三位)意向投资人报名的,管理人将通过方案实施可能性、可操作性、资产处置效率、报价等因素确定备选投资人,报赫山区人民法院核准后,进入第二轮的选定。
进入备选投资人名单的主体,应当在收到备选通知之日起两日内,缴纳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至金城公司管理人账户(前期支付50万元意向保证金可以冲抵保证金),并备注“备选投资人保证金”,同时明确最终投资方案。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或者未提交最终报价与方案的,丧失评选资格。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结束后,管理人将组织投资人评选会,对备选投资人的方案比价后,择优(价格、付款期限等)选定一家备选投资人为投资人,并确定轮候1、轮候2。经选定的投资人应当自收到管理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投资协议以备选投资人投资方案为基础。
2.意向保证金、备选投资人保证金的退还
备选投资人选定以后,未被确定为备选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缴纳的50万元保证金,管理人将在确定备选投资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至原账户。
投资人选定以后,未被确定为投资人的备选投资人缴纳的200万元保证金,管理人将在与投资人签署《投资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至原账户。
3.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经选定为投资人后,无论何种原因放弃投资人身份或者不履行投资协议,管理人均有权没收全部200万元保证金,投资人不得主张投资损失赔偿或任何补偿。同时,管理人有权向选定的投资人主张损失赔偿。
七、瑕疵及风险披露
(一)金城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建筑企业都将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已于2023年1月9日到期,投资人应自行对金城公司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资质相关的企业资信能力、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设备要求以及业绩要求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并自行判断相关风险。
管理人对金城公司的资产情况不作任何保证,投资人应充分预见资产受让的风险并对此承担全部后果。
(二)由于政策变动,资产处置方案的实施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故管理人充分披露了风险。同时,由于受让资产需要一定的时间,管理人在合法范围内尽全力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但不承诺具体时间进度,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需由投资人自行承担。请投资人在报名前考虑资金成本、时间成本和投资风险。
(三)股东对金城公司的出资,如有未到位的,追缴的出资款将作为债务人财产依法清偿破产债权,投资人可在投资方案中,根据自身需求决定对注册资金进行维持或减资或增资。
(四)由于金城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员工基本上已经离职,投资人需注意人员方面的风险。
八、特别说明
(一)各意向投资人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在招募过程中发现意向投资人有任何虚假陈述或提供不实材料、串通报价、恶意阻挠他人参加报名等有损公平竞争的行为,管理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招募的资格且不予退回保证金,并保留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
(二)投资人投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交易成功与否,均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意向投资人需向管理人承诺其已充分知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所带来的全部投资风险,并承诺承担因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修改、调整所带来的全部投资风险。意向投资人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所有附件,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金城公司现状进行投资,也视为对本次投资人招募程序和公告内容的认可并同意承担相应投资风险。
(四)在缴纳保证金后意向投资人可进行投资尽职调查,投资人应对知悉的金城公司情况予以保密。本次招募公告中所述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自行决定是否进行尽职调查。
(五)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湖南金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湖南金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投资人招募公告.pdf 下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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