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第五医院流式细胞仪及配套试剂耗材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KRDL】K2-2409263)
一、更正内容:
各投标人,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采购要求及商务要求”中有关技术要求更改如下:
1.
3 |
免疫活化因子检测 |
IL-2RA、IL-18、IL-33、IL-23、IL-27、IL-22 |
100人份/盒 |
盒 |
≥24 个月 |
15000 |
150 |
1.线性范围: IL-2RA、IL-33 12.2-5000pg/mL。 |
2. 精密度:变异系数CV值≤15% |
||||||||
3. 准确性:将2个浓度点的参考品作为样本按照说明书的步骤进行检测,其测量结果相对偏差应当在理论值的±5%范围内。 |
更改为:
3 |
免疫活化因子检测 |
IL-2RA |
100人份/盒 |
盒 |
≥24 个月 |
15000 |
150 |
1. 精密度:变异系数CV值≤15% |
2. 准确性:将2个浓度点的参考品作为样本按照说明书的步骤进行检测,其测量结果相对偏差应当在理论值的±5%范围内。 |
2.
4 |
淋巴细胞检测 |
CD3、CD4、CD8、CD45、CD16、56、CD19 |
每个指标100人份/瓶 |
瓶 |
≥24 个月 |
30000 |
300 |
1. 精密度:(a)阳性百分比≥30%时,检测结果的CV值≤8%;(b)阳性百分比<30%时,检测结果的CV值≤15%。 |
2. 稀释线性:将高浓度细胞样本连续倍比稀释形成5个浓度的样本,每个浓度重复检测4次,每个浓度中1位数位于稀释度测试值中位数的相对值L%≤10%。 |
||||||||
3. 染色稳定性:使用试剂对样本染色后,24小时内重复检测阳性率,前后两次检测结果的差异相对于前5一次检测的结果变化应符合:a)阳性百分比≥30%时,相对偏差值≤10%;b)阳性百分比10%-30%时,相对偏差值值≤20%;c)阳性百分比<10%时,相对偏差值≤30%。 |
更改为:
4 |
淋巴细胞检测 |
CD3、CD4、CD8、CD45、CD16、CD56、CD19 |
每个指标100人份/瓶 |
瓶 |
≥24 个月 |
30000 |
300 |
1. 精密度:(a)阳性百分比≥30%时,检测结果的CV值≤8%;(b)阳性百分比<30%时,检测结果的CV值≤15%。 |
2. 稀释线性:将高浓度细胞样本连续倍比稀释形成5个浓度的样本,每个浓度重复检测4次,每个浓度中1位数位于稀释度测试值中位数的相对值L%≤10%。 |
||||||||
3. 染色稳定性:使用试剂对样本染色后,24小时内重复检测阳性率,前后两次检测结果的差异相对于前5一次检测的结果变化应符合:a)阳性百分比≥30%时,相对偏差值≤10%;b)阳性百分比10%-30%时,相对偏差值值≤20%;c)阳性百分比<10%时,相对偏差值≤30%。 |
3.
8 |
固有免疫细胞功能检测 |
CD45、CD14、CD64、CD35、CD11b、HLA-DR |
每个指标100人份/瓶 |
瓶 |
≥24 个月 |
22600 |
226 |
1. 批内精密度:使用本试剂对同一样本重复检测10次,计算变异系数CV,结果应符合:(a)阳性百分比≥30%时,检测结果的CV值≤8%;(b)阳性百分比<30%时,检测结果的CV值≤15%。 |
2. 稀释线性:将高浓度细胞样本连续倍比稀释,共形成5个浓度的样本,每个浓度重复检测 4 次,计算每个浓度中位数应位于所有稀释度测试值中位数的相对值L%≤10%范围内。 |
||||||||
3. 准确度:使用本试剂对已知靶值的质控细胞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在计数靶值范围内。 |
||||||||
4. 染色稳定性:使用试剂对样本进行染色,染色后的样本24小时内重复检测阳性率,前后两次检测结果的差异相对于前一次检测的结果变化应符合:(a)阳性百分比大于等于30%时,相对偏差值应不大于10%;(b)阳性百分比10%-30%时,相对偏差值应不大于20%;(c)阳性百分比小于10%时,相对偏差值应不大于30%。 |
更改为:
8 |
固有免疫细胞功能检测 |
CD45、CD14、CD64、CD11b、HLA-DR |
每个指标100人份/瓶 |
瓶 |
≥24 个月 |
22600 |
226 |
1. 批内精密度:使用本试剂对同一样本重复检测10次,计算变异系数CV,结果应符合:(a)阳性百分比≥30%时,检测结果的CV值≤8%;(b)阳性百分比<30%时,检测结果的CV值≤15%。 |
2. 稀释线性:将高浓度细胞样本连续倍比稀释,共形成5个浓度的样本,每个浓度重复检测 4 次,计算每个浓度中位数应位于所有稀释度测试值中位数的相对值L%≤10%范围内。 |
||||||||
3. 准确度:使用本试剂对已知靶值的质控细胞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在计数靶值范围内。 |
||||||||
4. 染色稳定性:使用试剂对样本进行染色,染色后的样本24小时内重复检测阳性率,前后两次检测结果的差异相对于前一次检测的结果变化应符合:(a)阳性百分比大于等于30%时,相对偏差值应不大于10%;(b)阳性百分比10%-30%时,相对偏差值应不大于20%;(c)阳性百分比小于10%时,相对偏差值应不大于30%。 |
二、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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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第五医院监察室。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市第五医院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112号
联系人:招标办张老师
电话:029-8862133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开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1号招商大厦19层
联系人:王森、姚瑶
电话:17602924160
电子邮件:230546901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