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320200j02qj00033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庞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工1891213626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8
公告正文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
(招标编号:Z320200J02QJ00033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宝利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厂房屋顶建设光伏电站,总建设面积约4.5万平
方米,总建设规模约5MWp.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同时具备下列31、
3.2款资质条件,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
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
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4、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
3.1.1、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承包叁级,按《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安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要求;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
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
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
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
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
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
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两年经济行为没有
受到起诉。5、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需提供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及审
计报告,财务方面满足项目资金需求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不属于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2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
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
文件);
3.3.3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
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4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
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
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自 2021年10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
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2年10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
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11
√自2023年7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28日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准备齐全下列报名资料后整理成册,并在规定期限内邮寄或送达
至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1号楼406)朱工
(18912136265),逾期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1号楼406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1号楼406
七、其他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 (项目名称)已批准
建设,项目业主为 宝利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
为 100% 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
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磁涧镇洛新产业集聚区京津路东纬二路。
2.1.2建设规模:利用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厂房屋顶建设光伏电站,总建设面积
约4.5万平方米,总建设规模约5MWp,项目全部采用550Wp单晶硅单玻光伏组件、196kW 组
串式逆变器,并网等级10kV:并网类型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同步设计安装智能清扫机
器人、清洗系统、监控系统(玄武监控)。
2.1.3工期要求:项目计划于2023年10月 日开工(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2024年1
月31日前全容量通过试运行并网投产,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
招标人负责本项目实施所需的厂房建筑物的荷载复核报告和光伏电站设计。
投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政府备案和接入方案办理,全部设备采购以及相关设备和电气的安装调
试/检测/试验/电网施工、采购并更换厂房彩钢瓦、土建施工、电网接入意见、电网验收手
续、电能质量测试、电站试运行、项目竣工资料编制直至电站竣工和并网验收合格交付生产、
培训,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全部工作,负责加装智能清扫机器人、清洗系统、监
控系统。
(1)备案证明。投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政府备案并取得备案证明文件。
(2)光伏设备和材料、电缆线路设备和材料、电气设备和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光伏
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预制舱、升压变、一二次设备、SVG、接地相关设备和桥架线
管等,还包括玄武监控系统。
(3)采购并更换厂房彩钢瓦。投标人需采购并完成(约3.2万平米)厂房屋顶更换加装彩
钢瓦,需确保新装彩钢瓦在5年内不锈蚀漏水。
(4)光伏方阵区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支架,光伏组件,逆变器,直流柜,光伏控制
器,通讯柜,电缆,电能质量监测设备,接地相关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
验、调试、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投标人负责包括光伏支架
基础,逆变器基础,电缆施工及工程所需的临时占地补偿及协调费用。
(5)电缆线路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电缆、电缆头等设备采购、电缆沟道的施工、
电缆敷设(如现场无电缆沟需破路或顶管作业)、电缆试验、调试、运输、保险、接车、卸
车、仓储保管等,包括该工程的协调费用。
(6)安装调试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应承担所有设备到货卸车、验货(招标人、供货商、
投标人三方参加)、二次运输就位、保管、安装、调试、后期工程预留空位封堵、消缺处理
直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7)并网验收和手续办理。投标人负责办理项目并网前、后的各项试验及验收手续,并取
得相应报告;负责前往电力公司办理电站并网前相关手续(包括施工图审查手续、电能质量
测试、保护定值计算、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检报告)。
(8)电力接入意见。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接入意见办理,配合招标人办理并网手续(包括办
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通信协议》《供电合同》等)。
(9)清洗系统。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负责将清洗组件用的水管接到建筑物屋顶指定位置,
6
投标人负责相关材料采购和施工费用(包括水表、水管及管路配件等),投标人按照招标人
设计要求安装光伏智能清扫机器人,负责机器人的设备采购及相关辅材等费用。
(10)施工期间保险购买。投标人负责按照招标人要求购买施工期间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
任险和团体意外险。
五、工程报价:在报价一览表中按照单瓦价格进行报价(含税),设备选型务必参照合同模
板白名单进行报价,不接受设备品牌更换。(施工阶段,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对招标人明确的
设备品牌进行更换的,中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同时具备下
列3.1、3.2款资质条件,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
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4、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
3.1.1、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承包叁级,按《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安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要求;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
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
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
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
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
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
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两年经济行为没有
受到起诉。5、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 需提供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及审
计报告,财务方面满足项目资金需求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不属于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2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
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
文件);
3.3.3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
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4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
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
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
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年10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
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23年7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0日9:00-11:10、15:00-17:
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准备齐全下列报名资料后整理成册,并在规定期限内邮
寄或送达至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1号楼406)朱工
(18912136265),逾期不予接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复印件2、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4、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资格
证书复印件;5、经办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连续3个月
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7、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查询截图:
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必须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红章。各投标单位需在报
名材料内清晰注明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建议手机号码)、资料接收邮箱(建议QQ邮箱)
等信息,报名材料的真实性由各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报名材料成功寄到后,代理公司联系收取)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1号楼406开标室
5.2 本项目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均可采用邮寄或送达的方式。邮寄公司和邮寄方式可自
行选择,但各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邮寄途中所需的工作时间,以确保投标文件能在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开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利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
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创业路20号1-109室 地 址: 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
205号1号楼406
邮 编: 225002 邮 编: 225002
联系人: 庞先生 联系人: 朱工
电 话: 181-0312-9021 电 话: 1891213626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利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宝胜大厦7楼
联系人:庞先生
电 话:181031290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1号楼406
联系人: 朱雷
电 话: 18912136265
电子邮件: 87445906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进/瀑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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