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合江县福宝国有林场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建设项目的澄清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1/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合江县福宝国有林场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建设项目(森林专业扑火队前置驻防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补遗(三)
各潜在投标人:
专用合同条款:3.7 履约担保变更为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
(1)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 ,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七日内并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扣除暂列金) 10%的履约保证金并签 订合同, 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采用现金方式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 天内无息退还。
(2)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泸市人社发〔2021〕23 号文件及最新相关文件规定。
(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按泸市人社发〔2021〕23 号文件及最新相关文件规定。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变更为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按月合格工程量的80%进行支付(当期进度款的 25% 支付至中标单位公司农民工工资专户, 剩余部分进度款支付至中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工程量的80%,待竣工审计决算后支付至总工程量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1年质保期满后全额退还;2.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纳:按泸市人社发〔2021〕23 号文件及最新相关文件规定;3.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退还:待工程竣工审计决算后,经公示无民工投诉拖欠民工工资后全额退还。
其他内容不作变更。
合江县福宝国有林场
2024年01月19日
补遗(三)
各潜在投标人:
专用合同条款:3.7 履约担保变更为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
(1)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 ,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七日内并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扣除暂列金) 10%的履约保证金并签 订合同, 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采用现金方式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 天内无息退还。
(2)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泸市人社发〔2021〕23 号文件及最新相关文件规定。
(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按泸市人社发〔2021〕23 号文件及最新相关文件规定。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变更为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按月合格工程量的80%进行支付(当期进度款的 25% 支付至中标单位公司农民工工资专户, 剩余部分进度款支付至中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工程量的80%,待竣工审计决算后支付至总工程量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1年质保期满后全额退还;2.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纳:按泸市人社发〔2021〕23 号文件及最新相关文件规定;3.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退还:待工程竣工审计决算后,经公示无民工投诉拖欠民工工资后全额退还。
其他内容不作变更。
合江县福宝国有林场
2024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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