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州市德云科技有限公司工艺饰品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27 16:5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抚州市德云科技有限公司工艺饰品产业园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4日—2023年7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260313
通讯地址:抚州市钻石广场B座抚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14(344000)
建设名称 |
抚州市德云科技有限公司工艺饰品产业园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工业园扩区范围内 |
建设单位 |
抚州市德云科技有限公司 |
编制单位 |
江西威智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评价单位提供) |
项目属新建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工业园扩区范围内。项目建设1~8#厂房。厂区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116?19′29.465″、北纬26?54′26.432″,厂区总占地面积150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厂房设置4条自动化烘道喷漆流水线、3条毛料清洗流水线(电机、吊机)、3条生化清洗线(电机、吊机)、3条成品清洗线(电机、吊机)、4条自动上胶线、25台大圆磨、12台洗片机、26台摇片机、30台吸塑机、10台全自动卸钻机、8台超声波清洗机、20台镀银机、8台离子水机;2#厂房设置20台半成品分筛机、20台成品分筛机、16台包装机;3#厂房设置5台铣床、3台磨床、6台车床,3#、4#、5#、6#厂房共设置238台全自动抛磨机;7#厂房设置10台筛珠机、5台真空镀膜机等;储运工程包括原料仓库、化学品仓库、五金仓库、胶粉仓库、半成品仓库、成品仓库、储罐区等;公用工程包括给水、排水、供电、供气等,给排水由园区市政管网,供电来自市政供电,供气来自园区天然气管网提供;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固废收集、风险防范等设施。生产规模为经磨钻后直接出售的水钻(裸钻)3亿包,化镀、喷漆等后半段工序加工的水钻4亿包,烫钻3亿包。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评价单位提供) |
1、废气防治措施。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酸洗、喷漆、烘干、烫钻上胶、天然气助燃等工序。酸洗溶液挥发的硫酸雾经集气罩收集至碱液喷淋处理处理后经50m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烘干及上胶废气经干式漆雾处理装置+RTO焚烧装置处理后经50m排气筒(DA002)排放;天然气助燃废气直接经50m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抛磨废水排入物化污水处理站进行混凝沉淀处理,抛磨废水大部分回用,小部分进入厂区生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平面磨废水排入圆磨循环水池进行混凝沉淀处理,圆磨循环水池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含银废水采用化学混凝法处理后进入生化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两级生物接触氧化+生化沉淀”污水处理工艺,废水经生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广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旴江; 3、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厂内噪声源主要来全自动抛磨机、大圆磨机、空压机、车床、真空镀膜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在采用减震、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项目设置一个150m2危废暂存间一个30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设计建设。项目产生的废金刚砂盘、废抛光盘、废吸塑片收集后交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废次品交玻璃珠胚厂家回收,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综合外售,物化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化污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干化后送制砖厂制砖,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树脂由厂家更换后带走处理;敏化废液及废渣,碱喷淋废液、含漆料废吸塑片、化镀废银渣、洗银废液、废矿物油、废漆料桶、废过滤棉、漆渣、含银系统污泥委托给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的要求统一收集和清运。 5、土壤和地下水防治措施。本项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即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措施。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到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对1#厂房(成品清洗线、生化清洗线、挂板区、烘烤喷漆区、镀银区、含银废水预处理系统)、8#厂房(厂区物化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间、化学品仓库、储罐区)、生化污水处理站、圆磨循环水池、事故池等重点防渗区场所地面硬化并采取防腐、防渗处理。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污染处理设施失效、危险化学品、漆料导致污染物等泄漏风险,建设单位在厂区低洼处设置有事故应急池800m3。采用项目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措施进行控制,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是可接受的。 7、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厂界外各污染物的短期贡献浓度值未出现超标情况,因此,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确定1#厂房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生化污水处理站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因此项目选址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评价单位提供) |
主要采取了登报公示、网络平台公示等形式。未收到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由此可见,项目所在地公众是支持项目建设的,同时,建议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采取一定措施消除或减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