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花湖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用房项目(二期)主体工程劳务分包库内比选招标公告
金额
113.9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2/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黄石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拟对花湖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用房项目(二期)主体工程劳务分包库内比选在黄石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平台进行黄石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分包商库内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1项目名称:花湖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用房项目(二期)主体工程
1.2 项目内容:完成工程量清单及业主委托的其他施工相关工作。
1.3 项目地点:黄石市
1.4 最高限价:1139364.18元(含税),详见工程清单。
1.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1.6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完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基本资格要求: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信誉要求:
投标人必须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查询。经查询,投标人若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的,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3 专业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乙级)企业资质或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4 投标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为黄石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分包商库内单位。
三、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四、付款方式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工程款每月支付一次。招标人,投标人双方共同审核确认,并支付相应工程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0%的工程款;投标人递交的结算报告经招标人聘请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完成后,付至审计确认结算值的98.5%,剩余1.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原则上,招标单位收到相应工程款后再予以支付。结算时,中标人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产生税差则由中标人承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通过黄石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息公开栏相应公告下端附件下载招标文件,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发送到369112436@qq.com。挂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为止,逾期或未发送报名表的投标将不予接受。
5.2 若招标时间、地点以及招标项目其它相关内容发生变更,将在黄石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发布变更公告,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6.1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 月28 日 :14:00时--14:45 时
6.2 开标地点:黄石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比选办法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采及结果公告在黄石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九、其他事项
9.1 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送达时,需确保装订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否则直接取消投标资格。
9.2 报价为清单报价,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或低于最高限价70%的,做废标处理。
9.3 不组织现场查勘,投标人可自行查勘现场。
9.4 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黄石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黄石市黄石港区湖滨大道61号
联系人:彭 工
电 话:0714-6260796
附件1:报名登记表
附件2:评分标准
附件3:工程清单
报名登记表
评分办法
一、项目概述
1.1项目名称:花湖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用房项目(二期)主体工程
1.2 项目内容:完成工程量清单及业主委托的其他施工相关工作。
1.3 项目地点:黄石市
1.4 最高限价:1139364.18元(含税),详见工程清单。
1.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1.6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完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基本资格要求: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信誉要求:
投标人必须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查询。经查询,投标人若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的,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3 专业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乙级)企业资质或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4 投标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为黄石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分包商库内单位。
三、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四、付款方式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工程款每月支付一次。招标人,投标人双方共同审核确认,并支付相应工程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0%的工程款;投标人递交的结算报告经招标人聘请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完成后,付至审计确认结算值的98.5%,剩余1.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原则上,招标单位收到相应工程款后再予以支付。结算时,中标人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产生税差则由中标人承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通过黄石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息公开栏相应公告下端附件下载招标文件,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发送到369112436@qq.com。挂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为止,逾期或未发送报名表的投标将不予接受。
5.2 若招标时间、地点以及招标项目其它相关内容发生变更,将在黄石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发布变更公告,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6.1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 月28 日 :14:00时--14:45 时
6.2 开标地点:黄石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比选办法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采及结果公告在黄石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九、其他事项
9.1 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送达时,需确保装订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否则直接取消投标资格。
9.2 报价为清单报价,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或低于最高限价70%的,做废标处理。
9.3 不组织现场查勘,投标人可自行查勘现场。
9.4 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黄石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黄石市黄石港区湖滨大道61号
联系人:彭 工
电 话:0714-6260796
附件1:报名登记表
附件2:评分标准
附件3:工程清单
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注明标段) | |
报名投标人单位全称 | |
报名联系人姓名 | |
报名联系人手机 | |
报名联系人座机 | |
报名联系人传真 | |
报名单位开户行及帐号 | |
报名联系人电子邮箱 | |
投标人登记 须 知 | 请投标人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盖章扫描后发送至369112436@qq.com。 挂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为止,逾期或未发送盖章扫描件报名表的投标将不予接受。 |
评分办法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
1 | 报 价 部 分 总 分 (80) 分 | 投标报价得分 | 80分 | 1、有效投标报价:即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如果有效投标个数少于3个(不含),则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数 3、以评标基数为基准,等于评标基数的得满分。 总报价高于基准价1.0%的扣1分,以此类推,计算公式为: 价格得分=80-[(投标报价-基准价)/基准价]×100×1 总报价每低于基准价1.0%的扣0.5分,以此类推,计算公式为: 价格得分=80-[(基准价-投标报价)/基准价]×100×0.5 (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
2 | 技 术 标 总 分 (20) 分 | 施工组织设计 | 20分 | 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20-16分 |
合理、可行 11-15分 | ||||
欠合理,基本可行 1-10分 | ||||
不可行,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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