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安经济开发区商贸区安置房七楼、八楼装修工程(京港众创空间人才公寓二期)交易公告
金额
129.01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2/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条件 | |
福安经济开发区商贸区安置房七楼、八楼装修工程(京港众创空间人才公寓二期)已由福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宁德市京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行政监督部门为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采购发包暂行规定》(宁发改法规[2020]14号)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
2.项目概况 | |
2.1建设地点:福安经济开发区商贸区安置房 2.2控制价(估算价):129.01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117.1469 万元 2.3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室内配管线、安装灯具、内墙面涂乳胶漆、铺贴瓷砖瓷片、石材板铺设等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2.6其他要求:无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 |
3.2资质要求: | |
3.3其它要求:[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 | |
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4.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02月13日16时39分56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报名网址: http://218.5.222.64:9005/ | |
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5.1交易时间:2023年02月14日 09时30分 5.2交易地点: 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5.3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采购发包暂行规定》(宁发改法规[2020]14号)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
6.联系方式 | |
项目招标人:宁德市京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安经济开发区工业路67号 联系人:许雪玲 联系电话:13616088001 宁德市京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 时间:2023年02月08日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