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4年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项目
金额
28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7/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4-xa605-fw1810
预算金额28万元
招标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
招标联系人汪霞15891143860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奎0951-693961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4年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4-XA605-FW1810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4年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按照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关于下达2024年环境监测计划的通知(采油三厂安防字(2024)7号),对我厂区域内的站点及井场进行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出具LDAR项目总结报告以及电子版数据汇总。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其他费用和相关费用规定中油计字(2012)》534号文件计费依据。
2.2招标范围:第三采油厂2024年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项目,主要是对第三采油厂11座联合站、2座轻烃厂受控装置开展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LDAR)服务。根据建档密封点信息对每个密封点进行周期性检测,对发现的泄漏点经修复后进行复测,核算排放量、减排量,并编制LDAR项目工作总结报告。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需要2名中标人,第一名负责靖一联、靖二联、靖三联、靖四联、靖五联、吴一联、吴二联,费用预算28万元(不含增值税);第二名负责油一联、油二联、姬四联、姬九联、靖二联轻烃厂、靖三联轻烃厂,费用预算24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工作量为预估工作量,如因油田公司、第三采油厂政策调整导致工作量发生变化,最终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序号 | 检测对象 | 检测频次 | |
1 | 可达密封点 | 法兰、连接件、其他 | 1次/年 |
2 | 泵、搅拌器、压缩机、阀门、泄压设备、取样连接系统、开口阀或开口管线 | 1次/年 | |
3 | 不可达密封点 | 所有受控密封点类型 | 1次/年 |
2.3服务地点: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定边县;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吴起县;宁夏吴忠市盐池县。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且证书附表中包括检测参数挥发性有机物(《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HJ733-2014)),本项目不允许外委检测。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至少有一项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业绩(需提供合同、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发票要求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询)。
3.4 人员要求:人员配置不少于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技术服务人员3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非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劳动合同、2024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
3.5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3.7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7月24日至2024年07月29日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账号密码和招标平台一致,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按标段缴纳),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自动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投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http://www2.cnpcbidding.com/#/login 在“个人中心”栏进入相应订单列表,点击“订单及开票详情”,可以自行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 年08月06日09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3000元人民币,按标段缴纳,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 | 地址: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11楼 |
联 系 人:汪霞 | 联系人:曾奎、陈勇 |
电 话:15891143860 | 电话:0951-6939613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xbfzxyw5b_tp@vip.163.com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4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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