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基础实验楼内部环境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518.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ykdzdk-g10132
预算金额518.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基础实验楼内部环境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该项目招标人为某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基础实验楼内部环境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2024-YKDZDK-G1013
2.2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2.3项目概况:该项目总建筑面积4634.9㎡;地上五层,建筑高度约22m,主要功能为实验室用房,楼内无电梯,楼内无空调;由于室内实验设备在施工期间需在楼内搬运临时存放(搬运及设备临时保护由中标单位实施,报价中含相关费用),期间需要分楼层或分段施工,楼内可能存在同一时间多家单位交叉施工的情况。
2.4计划工期:合同生效后,中标方在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预算;施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预算在完成施工图审查,并经招标人确认后在70日历天(2024年10月31日前)内完成竣工验收。
2.5项目总投资:
最高限价518.50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暂列金额 26 万元(不计税)。
2.6 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实施完成后,招标人根据相关验收程序组织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现行工程建设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2.7 保修要求: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原建设部令第80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双方约定保修期限内的保修义务。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2.8招标范围:
(1)据招标人提供的方案设计文件进行深化设计。同时依据上述施工设计文件,在不超过中标价的框架下,编制对应施工设计文件的施工图预算。根据招标人所提供的效果图进行深化设计,负责设计总图设计,并根据效果图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消防专业审核、平面图、用材材质,规格、安装专业功能要求、并通过图纸审查等,以及设备荷载复核工作,施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预算经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预算,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并验收合格。
(3)按照《建设工程造价指标指数分类与测算标准》(GBT51290-2018)要求对工程的相关造价指标进行计算。
(4)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原建设部令第80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双方约定保修期限内的保修义务。
(5)根据上述实施内容,按照工程建设有关规定,为实现招标人目的所必须实施的各类配套工作。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3.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仅接受不超过两个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形式,其中一个法人负责工程设计工作、另一个法人负责工程施工工作,负责施工工作的法人为牵头人,上述工作分工和牵头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载明。
联合体还应满足《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
3.10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及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11在最近三年内(截止投标时间)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12投标企业应当具备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3.13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其中:
(1)设计资质应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应为《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要求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
3.14投标人业绩要求: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备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或“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的、单项合同内包含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50万元的装饰装修类业绩。
3.15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具备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或“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的、单项合同内包含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50万元的装饰装修类工程业绩,且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注:①如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年审的证书,证书必须为年审合格的证书。②评审时,业绩须验证其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确认的竣工验收资料)原件。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或虽提供但不符合要求的,则视同无业绩。
4.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4.1申领时间:2024年07月17日至07月24日(09:0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内单位可不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四个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军内单位可不提供);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3条第3.6和3.7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以上材料仅为获取招标文件时审核要求,通过此项审核不保证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制作报价文件时仍需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4.3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报名邮箱:3102951513@qq.com。
4.4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注: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 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
5.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5.1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08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3投标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5.4投标方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授权代表应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企业在军队采购网完成注册的截图(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7.现场踏勘
7.1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07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7.2踏勘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7.3联系人:杨工、朱工
7.4联系电话:13866566643、18815663565
7.5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7.6由代理机构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踏勘时需出具委托人身份证、公司出具的委托书及现场踏勘授权书。
8.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学校官网(www.nudt.edu.cn)和《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上发布。
9.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工、朱工
办公电话:13866566643、18815663565
移动电话:13866566643、18815663565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
10.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赵助理
办公电话:055165926811
1. 招标条件
基础实验楼内部环境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该项目招标人为某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基础实验楼内部环境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2024-YKDZDK-G1013
2.2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2.3项目概况:该项目总建筑面积4634.9㎡;地上五层,建筑高度约22m,主要功能为实验室用房,楼内无电梯,楼内无空调;由于室内实验设备在施工期间需在楼内搬运临时存放(搬运及设备临时保护由中标单位实施,报价中含相关费用),期间需要分楼层或分段施工,楼内可能存在同一时间多家单位交叉施工的情况。
2.4计划工期:合同生效后,中标方在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预算;施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预算在完成施工图审查,并经招标人确认后在70日历天(2024年10月31日前)内完成竣工验收。
2.5项目总投资:
最高限价518.50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暂列金额 26 万元(不计税)。
2.6 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实施完成后,招标人根据相关验收程序组织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现行工程建设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2.7 保修要求: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原建设部令第80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双方约定保修期限内的保修义务。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2.8招标范围:
(1)据招标人提供的方案设计文件进行深化设计。同时依据上述施工设计文件,在不超过中标价的框架下,编制对应施工设计文件的施工图预算。根据招标人所提供的效果图进行深化设计,负责设计总图设计,并根据效果图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消防专业审核、平面图、用材材质,规格、安装专业功能要求、并通过图纸审查等,以及设备荷载复核工作,施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预算经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预算,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并验收合格。
(3)按照《建设工程造价指标指数分类与测算标准》(GBT51290-2018)要求对工程的相关造价指标进行计算。
(4)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原建设部令第80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双方约定保修期限内的保修义务。
(5)根据上述实施内容,按照工程建设有关规定,为实现招标人目的所必须实施的各类配套工作。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3.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仅接受不超过两个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形式,其中一个法人负责工程设计工作、另一个法人负责工程施工工作,负责施工工作的法人为牵头人,上述工作分工和牵头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载明。
联合体还应满足《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
3.10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及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11在最近三年内(截止投标时间)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12投标企业应当具备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3.13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其中:
(1)设计资质应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应为《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要求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
3.14投标人业绩要求: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备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或“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的、单项合同内包含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50万元的装饰装修类业绩。
3.15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具备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或“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的、单项合同内包含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50万元的装饰装修类工程业绩,且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注:①如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年审的证书,证书必须为年审合格的证书。②评审时,业绩须验证其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确认的竣工验收资料)原件。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或虽提供但不符合要求的,则视同无业绩。
4.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4.1申领时间:2024年07月17日至07月24日(09:0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内单位可不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四个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军内单位可不提供);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3条第3.6和3.7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以上材料仅为获取招标文件时审核要求,通过此项审核不保证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制作报价文件时仍需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4.3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报名邮箱:3102951513@qq.com。
4.4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注: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 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
5.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5.1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08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3投标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5.4投标方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授权代表应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企业在军队采购网完成注册的截图(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7.现场踏勘
7.1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07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7.2踏勘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7.3联系人:杨工、朱工
7.4联系电话:13866566643、18815663565
7.5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7.6由代理机构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踏勘时需出具委托人身份证、公司出具的委托书及现场踏勘授权书。
8.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学校官网(www.nudt.edu.cn)和《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上发布。
9.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工、朱工
办公电话:13866566643、18815663565
移动电话:13866566643、18815663565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
10.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赵助理
办公电话:055165926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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