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度嘉兴秀洲交警可视化智能管理平台维保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8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fy-20230043
预算金额18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警官
招标代理机构富昱项目管理咨询(嘉兴)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水清1588836423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4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浙江富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现就 2023年度嘉兴秀洲交警可视化智能管理平台维保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JFY-2023004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及预算:
预算金额:人民币180000元,大写:壹拾捌万元整。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23日至2023年08月14日报名,报名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原件)、报名表(Excel版)、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上述资料复印件。由于受疫情影响,本项目无需现场报名,各供应商可将所需报名资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盖章的扫描件(电子版)方式发送至594972168@qq.com(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2、招标文件工本费: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缴纳,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八、投标保证金:无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14日09时30分前,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可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的方式,将投标文件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至浙江富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丽晶广场1幢1401-1),收件人:宋水清,联系电话:15888364231。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邮寄响应文件所需的时间,所有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寄达或送达到上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视作供应商主动放弃。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08月14日09时30分在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丽晶广场1幢1401-1开标。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活动,请各投标单位按照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的要求将投标文件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一)其他事项: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二)特别事项:
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精神,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至开标现场,招标文件中涉及开标现场查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身份的内容相应取消,同时开标过程中涉及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的内容也相应取消。
2、供应商寄件或送达投标文件时,请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可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3、采购人将委托相关督查部门做好投标文件密封检查、开标、评标等全过程现场监督。供应商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活动。
4、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查看。
注:本特别事项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特别事项为准。所有邮寄到付件拒收。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于: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朱警官 联系电话:0573-89973188
代理单位:浙江富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水清 联系电话:15888364231
采购单位: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代理单位:浙江富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
附件信息:
报名表 (2023年度嘉兴秀洲交警可视化智能管理平台维保服务项目).xls
25.5 KB
一、项目编号:ZJFY-2023004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及预算: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1 | 2023年度嘉兴秀洲交警可视化智能管理平台维保服务项目 | 1 | 项 | 具体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预算金额:人民币180000元,大写:壹拾捌万元整。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23日至2023年08月14日报名,报名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原件)、报名表(Excel版)、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上述资料复印件。由于受疫情影响,本项目无需现场报名,各供应商可将所需报名资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盖章的扫描件(电子版)方式发送至594972168@qq.com(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2、招标文件工本费: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缴纳,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八、投标保证金:无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14日09时30分前,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可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的方式,将投标文件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至浙江富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丽晶广场1幢1401-1),收件人:宋水清,联系电话:15888364231。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邮寄响应文件所需的时间,所有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寄达或送达到上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视作供应商主动放弃。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08月14日09时30分在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丽晶广场1幢1401-1开标。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活动,请各投标单位按照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的要求将投标文件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一)其他事项: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二)特别事项:
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精神,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至开标现场,招标文件中涉及开标现场查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身份的内容相应取消,同时开标过程中涉及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的内容也相应取消。
2、供应商寄件或送达投标文件时,请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可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3、采购人将委托相关督查部门做好投标文件密封检查、开标、评标等全过程现场监督。供应商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活动。
4、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查看。
注:本特别事项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特别事项为准。所有邮寄到付件拒收。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于: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朱警官 联系电话:0573-89973188
代理单位:浙江富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水清 联系电话:15888364231
采购单位: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代理单位:浙江富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
附件信息:
报名表 (2023年度嘉兴秀洲交警可视化智能管理平台维保服务项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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