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滨州市南部片区阳光城A区项目一分部防尘网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1/0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2021/01/18
投标截止时间2021/02/01
公告正文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滨州市南部片区阳光城A区项目一分部

物资采购

(防尘网)

招标编号:总-阳光城A区一分部防尘网2021-04

1. 招标条件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滨州市南部片区阳光城A区项目一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的物资进行招标采购,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分公司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拟建阳光城小区项目位于长江三路以南、渤海十四路以东。本次施工的为阳光城A 区(安置用房)共分4块(A1、A2、A3、A4),我项目主要施工的为A1、A2、A4块。总用地面积约10.48公顷(157.24亩),总建筑面积约321166.19㎡(地上建筑面积约223044.62㎡、地下储藏室建筑面积约26029.28㎡、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72092.29㎡)。其中配套工程有:

(1)道路工程

①南北向规划路,总长度约380米,包含主路、人行道、排水管网、照明亮化、景观绿化和交安设施等工程内容;

②东西向规划路,总长度约455米,包含主路、人行道、排水管网、照明亮化、景观绿化和交安设施等工程内容。

(2)景观绿化工程

景观绿化工程(含园区道路)总面积约107696.49㎡。

2.2招标内容:防尘网(详细规格型号及交货地等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属于边设计边施工,目前施工设计图纸提供不齐全,招标物资规格型号、数量存在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合同签订甲方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滨州市南部片区阳光城A区项目一分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持续垫资能力均为90万元及以上;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

(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2018年-2020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在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近一年(开标截止日期前一年)未出现过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记录;投标人未处于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114日上午8时20210118日下午16 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114.255.239.59/PMS)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交至招标人或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4.2 不邮购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4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阳光城A区一分部防尘网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标书款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114.255.239.58/PMS)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119日上午8时20210201日下午16 时。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5.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标。

5.5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5.5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阳光城A区一分部防尘网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账户。)

账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号:15759001040017478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系统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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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分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村民俗文化街1701号中泰大厦东楼

项目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滨州市南部片区阳光城A区项目一分部

项目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阳光西路至渤海十四路、长江三路至长江四路之间

联系人:王晓倩 联系电话:15202465689

联系人:杨银花 联系电话:18374130651

电子邮箱:1429989876@qq.com(王晓倩,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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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招标物资不分包件

设备物资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 量

交货地点

收货人

交货条件

交货期

/

1

防尘网

8米*30米,6针 加密,聚乙烯材质

4160000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滨州市南部片区阳光城A区项目一分部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滨州市南部片区阳光城A区项目一分部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工地现场验收交货。

2021年1月至本工程结束。

合计

4160000

1.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标准GB5725-2009《防尘网》及《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2.验收:供货数量以乙方送货到甲方施工现场,及甲方人员验收合格的实际数量为准。采用过地磅的方式和检斤检尺计量方式(单卷240㎡重量≥6kg)。

1.支付方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甲方以电汇、转账、网银、承兑支付方式付款,承兑汇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产品(建行e信通、招行代理付款、供应链金融ABS、交行快捷保理等),主体工程达到"正负零"三个月内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70%,中期结算的付款比例不超过应付款的80%,办理最终结算后六个月内无质量问题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7%,剩余3%为质保金,待供应最后一批货物后6个月内无质量问题,不计利息,一次付清。如果甲方以承兑汇票形式支付,乙方无条件接受。(承兑汇票期限为12个月,提前贴现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责因乙方提前贴现产生的贴息费用)。具体支付情况视项目资金计量情况而定。

2.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到位,实际支付视项目资金情况调整,乙方应给予充分理解且积极组织供货。

3.乙方负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

4.本合同采购商品品种、价款等增值税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乙方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发票;如果原增值税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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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建项目

2021年 01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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