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吉高集团2024年高速公路管理设施污水改造工程玻璃钢化粪池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8/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于先生0431-8525402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吉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远志1584499203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列入采购计划,招标人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玻璃钢化粪池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吉高集团2024年高速公路管理设施污水改造工程玻璃钢化粪池集中采购项目。
1.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项目施工地点或现场指定的地点(吉林省内高速公路各场区)。
1.3计划交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个日历天。其中,前20个日历天至少供货50个(有效容积50立方米的40个,有效容积30立方米的10个);后20个日历天完成剩余全部供货。具体时间需按招标人下达的供货计划配合施工进度执行。
2.招标内容及范围:
2.1为高速公路收费站、养护工区、分公司等管理场区加工生产100个玻璃钢化粪池及附属配件,并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现场由施工单位负责卸货,投标人负责指导玻璃钢化粪池的安装与调试。
2.2合同包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合同包,即01合同包。
合同包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个)
最高限价(万元)
01合同包
玻璃钢
化粪池
有效容积30m3
16
236
有效容积50m3
84
直径500mm玻璃钢井筒
200
直径500mm玻璃钢井盖
200

注:具体数量及交货安装地点详见玻璃钢化粪池统计表,最终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最新颁布的质量技术标准、环保要求及本项目设计标准。(具体参数指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三、投标人最低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依法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投标设备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代理经销商须取得所投产品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具有与本次采购设备相适应的供货能力。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后(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累计完成玻璃钢化粪池供货数量不少于50个。
3.招标人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4年8月27日至9月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8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的彩色扫描件资料加盖公章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JLSWSZB@126.com邮箱,招标代理人收到资料确认无误后,将《报名登记表》及招标文件发送给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邮箱)。
2.本次招标文件不收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9日14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浦东路4488号建投公司四楼开标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浦东路4488号建投公司四楼开标室。收件人:高远志;电话:15344310957。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1511号
联系人:于先生
电  话:0431-85254020
邮  箱:6848677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吉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浦东路4488号建投公司四楼409室
联系人:杜吉芹
电  话:15844992032          
邮  箱:JLSWS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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