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面向社会遴选采购代理机构,诚邀合格的采购代理公司参与本次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范围: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授权委托的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的代理服务工作
(二)服务期限:三年,2024年9月30月至2027年9月29日(暂定)(试用期一年)。遴选人有权按照学校的相关管理办法对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考核,采购代理机构有不符合学校相关管理办法行为的,遴选人有权对其采取项目轮空、暂停、终止服务资格等措施。
(三)遴选代理机构的使用:采购代理机构代理的项目和代理项目的数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
二、参选人(报名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参选人须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或省级分网名录中的代理机构,公司注册地在沈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基础设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参选人机构必须成立5年以上(2024年9月1日前推)。
(三)参选人工作人员中,具有《辽宁省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需附表)。
(四)为学校提供服务的固定团队政府采购业务不少于2人,工程类业务不少于1人,两类人员不能重合,需提供列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递交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6日17:00
(二)报名方式:将项目名称、参选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信息发送至邮箱(zhanghaipeng0008@163.com)
(三)递交材料时间及地址:2024年9月9日17:00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装备资产处(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联系人:张老师024-86982925
(四)递交的材料:投标响应文件3份(需装订成册,密封)
四、具体议标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2024年9月2日
一、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范围: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授权委托的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的代理服务工作
(二)服务期限:三年,2024年9月30月至2027年9月29日(暂定)(试用期一年)。遴选人有权按照学校的相关管理办法对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考核,采购代理机构有不符合学校相关管理办法行为的,遴选人有权对其采取项目轮空、暂停、终止服务资格等措施。
(三)遴选代理机构的使用:采购代理机构代理的项目和代理项目的数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
二、参选人(报名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参选人须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或省级分网名录中的代理机构,公司注册地在沈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基础设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参选人机构必须成立5年以上(2024年9月1日前推)。
(三)参选人工作人员中,具有《辽宁省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需附表)。
(四)为学校提供服务的固定团队政府采购业务不少于2人,工程类业务不少于1人,两类人员不能重合,需提供列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递交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6日17:00
(二)报名方式:将项目名称、参选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信息发送至邮箱(zhanghaipeng0008@163.com)
(三)递交材料时间及地址:2024年9月9日17:00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装备资产处(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联系人:张老师024-86982925
(四)递交的材料:投标响应文件3份(需装订成册,密封)
四、具体议标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2024年9月2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