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五台山公益性公墓二期墓区-1-B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粗砾石房屋建筑工程砂砾石人工费规范编制石材台阶面现场搅拌砂浆泄水口通用合同条款总价措施安全文明施工设备安装工程老坟动迁扶手压顶扬尘污染治理缺陷责任与保修工程试车基础垫层检测细石砼垫层序号审查竣工结算试验与检验节能产品现浇构件墓区-1-B监理挡土墙验收木支撑政府购买服务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物业公司石砌台阶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质量墙身设置一盔回迁墓穴复合模板水泥砂浆勾缝水泥砂浆砌筑箍筋花岗岩面层单价措施材料与设备现浇混凝土基础混凝土压顶圆钢计量与支付土木工程1-B建设钢筋垂直运输单项脚手架环境保护毛石墙勾缝挡墙外露面线路管道装修工程台阶工程墙面勾缝土工布石材楼项目管理管道敷设现浇混凝土梁圈梁价格调整项目经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800-05199
预算金额170.28万元
招标公司营口市民政事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王立明15042738913
招标代理机构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莹1504273891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五台山公益性公墓二期墓区-1-B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五台山公益性公墓二期墓区-1-B建设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营口市民政事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营口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1月17日 10:3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21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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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地点为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1月03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线上获取 | ||
预算金额 | ¥170.28785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韩莹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042738913 | ||
采购单位 | 营口市民政事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营口市青花大街西1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17-2943515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营口市站前区万达金融中心813(万达写字楼B座,8楼81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042738913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文件二次.doc招标文件二次.doc |
编制单位:营口市民政事务中心项目编号:JH22-210800-05199项目名称:五台山公益性公墓二期墓区-1-B建设工程采购文件工程类竞争性磋商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
第三章项目需求44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22第一章供应商须知5采购公告1目录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供应商应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电子加密文件。上传电子文件和电子加密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承诺函将作为符合性材料。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关于新版政府采购平台开评标相关事宜的特殊说明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3第五章评审办法46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45
项目概况(五台山公益性公墓二期墓区-1-B建设工程)的采购公告(二次)6.本项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需要上传到辽宁政府采购网,评审采用网络评审方式,供应商在上传响应文件时需要确保文件的内容清晰可辨,如因上传到网络的响应文件内容不清晰导致文件废标的,供应商应自行承担该后果。如上传文件遇到问题可咨询辽宁政府采购网网站咨询电话(网站首页)。5.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4.二次报价(如有):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二次报价的内容,待代理机构发出开始二次报价的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结束报价认定,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未提交二次报价,因此造成的结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现场二次报价时间为10分钟。3.报价解密:供应商自行在场外按时对网上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预算金额:人民币1702878.52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五台山公益性公墓二期墓区-1-B建设工程项目编号:JH22-210800-05199一、项目基本情况(五台山公益性公墓二期墓区-1-B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月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工期:90天采购需求:五台山公益性公墓二期墓区-1-B建设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中标供应商负责施工区域内老坟动迁事宜,所需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中标供应商不得因老坟动迁影响施工工期,公墓免费提供一盔回迁墓穴。)最高限价:人民币1702878.52元
四、获取采购文件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本单位具有近六个月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需人社部门官网网上查询截图,保证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截止时间:2023年1月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五、响应文件提交售价:免费方式:在线下载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时间: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公告期限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地点为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时间:2023年1月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六、开启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地点为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其他补充事宜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八、质疑与投诉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5、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4、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要求的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由于疫情原因,防止人员聚集,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供应商自行在场外按时对网上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备份电子版文件采用邮寄方式应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6时前邮寄到指定地点,并电话确认,联系电话:15042738913,联系人:韩莹。邮寄方式递交的地址为:营口市站前区万达金融中心813(万达写字楼B座,8楼813))。邮寄备份外包装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代理公司不负责拆封,直接递交到评审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做好不见面开标准备。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名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王立明/0417-2943515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青花大街西17号名称:营口市民政事务中心1.采购人信息
账号:426010100100139654账户名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邮箱地址:YKZHJGC@163.com联系方式:15042738913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万达金融中心813(万达写字楼B座,8楼813)
一供应商须知表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电话:15042738913项目联系人:韩莹3.项目联系方式
条款号 | 项 目 | 内 容 |
1.1 | 采购人 | 名 称:营口市民政事务中心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青花大街西17号联系人:王立明电 话:0417-2943515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万达金融中心813(万达写字楼B座,8楼813)联系人:韩莹电 话:15042738913 |
1.3.4 |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 详见采购公告 |
1.3.5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 |
1.3.6 | 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有,具体产品为 ■没有 |
1.4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是■否 |
1.4.8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2 |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人民币1702878.52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702878.52元 |
4 | 计量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
6.1 | 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 | ■不组织£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 |
11.3 | 样品或演示 | ■不需要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样品的封存及退回: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回或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不需要提供演示£需要提供演示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 2、演示要求: (内容、设备等要求) |
12.1 | 响应报价货币要求 | ■所有响应文件中均按 人民币 货币进行报价。£其它: |
13.1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15.1 | 响应有效期 | 90 日历日 |
16.1 | 响应文件份数 | 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 1 份加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 1 份投标人同时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备份投标文件,文件需要一致,并均需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投标文件制作: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加密备份文件(U盘)注:评标过程中,加密备份文件不解密、拆包。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的,经由采购人确认,视情况可使用加密备份文件进行评标。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后按照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准备相应份数的纸质投标(响应)文件。 |
18.1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 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20.1 | 磋商会议时间、地点: | 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21.2 | 磋商小组组成 |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 0人,评审专家 3人组成,共 3 人。 |
24.1 | 样品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 £样品:1、样品评审办法: 2、样品评审标准: £演示:1、演示评审办法: 2、演示评审标准: |
29.2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31.2 |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 3家 |
33 |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 成交供应商数量: 1家 £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
37.1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 中标价的5%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方可签订采购方合同。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履约保证金交付给招标单位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 组织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返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
38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中标人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费率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代理服务费14920.00元支付形式:现金或转账支付时间:接收中标通知书前 |
41.3 | 质疑 | 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联系单位: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韩莹联系电话:15042738913通讯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万达金融中心813(万达写字楼B座,8楼813)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 |
42 | 工程交易服务费 | 按(辽发改【2020】102号)文件规定执行,由中标人向营口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缴纳,招标人的承担部分已包含在招标控制价中,中标单位的费用承担应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但此项费用不得在投标报价中单列。咨询电话:0417-2972506 0417-2972510单位名称:营口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营口市西市支行账号:21001687103052508371 |
43 | 合同方式 | 固定单价合同。因本项目有二次报价,结算时,单价执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填报的综合单价,并按照最终报价与第一次报价的下浮比例进行下浮。 |
44 | 政府采购合同 | 成交供应商需在跟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合同原件一份,以备代理机构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备案。 |
45 | 预留金 | 人民币120000.00元,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否则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40 | 网上平台操作、数字认证证书 | 供应商自行在场外按时对网上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注:(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41 | 其他 | 投标供应商自行在场外按时对网上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
开标会议 | 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请各位潜在投标单位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自行下载腾讯会议手机 APP; (2)会议开始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登录及使用:打开腾讯会议手机APP,在首页加入会议输入会议号(430612249)及会议密码(05199)进入会议,进入会议的潜在投标单位请及时将备注修改为单位名称,如投标单位未按时观看开标活动,视为对开标过程无异议。 (4)开标活动结束后,腾讯会议自动解除,请各投标单位登录CA锁持续关注动态,如出现投标单位未及时关注动态、未及时线上澄清等情况,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 |
★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响应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表1.2条。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表1.1条。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二总则注:表格中“R”项或“■”项为被选中项。
1.3.6若供应商须知表1.3.6款中写明采购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供应商所响应伴随的货物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5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响应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1.4如供应商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8对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表1.4.8条。(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表2.2条。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资金来源★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5.磋商费用除供应商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语言文字
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7.适用法律6.3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1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6.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
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一章供应商须知采购公告8.1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8.采购文件构成三采购文件
9.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三章项目需求
★10.2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分包采购文件中“项目需求”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0.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10.响应范围四响应文件的编制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2.响应报价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11.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详见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11.响应文件构成10.3无论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的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2.5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2.4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响应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3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响应服务及伴随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1所有响应均按供应商须知表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3)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或者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按本须知第36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3.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3.2磋商保证金缴纳人、采购文件领取人、提交响应文件登记人和供应商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3.5.1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3.4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5)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8条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4)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7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3.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5.4政府采购担保函不予退回。13.5.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
16.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5.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响应有效期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7.2备份文件包装封皮上应:17.1投标人应将备份文件进行包封。★17.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6.3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6.2每份响应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8.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地点。★1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17.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备份文件将被拒绝接收。(2)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
六磋商及评审19.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进行磋商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19.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除需提交最后报价外,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9.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19.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21.组建磋商小组20.3供应商代表对磋商会议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0.2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进行记录。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继续磋商。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20.1条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20.磋商会议
22.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2.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但本须知22.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2.资格审查2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磋商小组应该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本项目磋商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表21.2条。21.1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
★23.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在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22.3.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3.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25.响应文件的澄清24.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24.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样品或演示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4.样品及演示23.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3.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本须知第23.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5.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5.1.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5.1.1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6.1磋商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磋商25.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执行。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7.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符合23.2规定的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本须知第27.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7.最后报价26.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6.3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例等实质性内容。
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28.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28.响应无效27.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不影响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8.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决定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
29.比较与评价(8)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9.5依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供应商,对其最后报价扣除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产品非投标人生产制造的须提供),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相应折扣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9.2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9.2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29.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第五章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3)除本须知27.2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30.终止本次磋商29.6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
★32.保密原则31.3因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31.2磋商小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31.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1.1除第34条规定外,磋商结束后,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响应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具体处理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方法。3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4.采购任务取消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33条。33.确定成交供应商七确定成交32.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2.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36.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6.签订合同3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5.成交通知书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37.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7.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7.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7.履约保证金36.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6.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0.人员回避39.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39.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9.廉洁自律规定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8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8.采购代理服务费
41.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表41.3条。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4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4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1.质疑与接收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2.履约验收
序号 | 内容 | 格式 |
1 | 备份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 | 1 |
2 | 响应文件的封皮 | 2 |
3 | 响应文件的目录 | 3 |
序号 | 资格证明材料 | 格式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 |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 |
3 |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 |
4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 | 4 |
5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 | 5 |
6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6 |
7 | 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 |
8 | 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 |
9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7 |
10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8 |
11 |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本单位具有近六个月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需人社部门官网网上查询截图,保证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 |
12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17 |
13 |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
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重要提示: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响应文件不作无效处理)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序号 | 符合性证明材料 | 格式 |
1 | 响应函 | 9 |
2 | 报价一览表 | 10 |
3 |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 11 |
4 | 项目需求响应表 | 12 |
5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13 |
6 | 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 | 14 |
7 | 上传电子文件和电子加密文件一致性承诺函 | 15 |
8 | 施工组织设计 | 16 |
序号 | 其他材料 | 格式 |
1 |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
2 | 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 18 |
3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19 |
4 | 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 | 20 |
...... |
格式16、“其他材料”为供应商就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应材料。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
格式2封口格式:封面格式:备份文件外封面、封口格式
备份文件所响应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
项目名称:所响应包号:第包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封皮正本/副本正本/副本
……一、资格证明材料目录格式3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我单位的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三、其它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
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4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5日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政府采购活动,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住址:电话:工作单位: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日期:传真: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6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7
特此声明。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8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响应函格式9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4)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遵守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2)本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1)本项目响应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1份,加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1份。
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9)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8)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7)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供应商银行帐号: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电话:电子邮件:地址:传真:
注:1、此表中,响应总价应和工程量清单的总价相一致。包号:报价单位:报价一览表格式10日期:
包组名称 | 响应总价 | 磋商保证金 | 工期 | 工程地点 | 备注 |
小写:大写: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
最后报价 | 现场填报 |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格式11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2、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现场填报)。
项目需求响应表格式12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包号/序号:001包组名称: | ||||
采购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资料 |
★五台山公益性公墓二期墓区-1-B建设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填表说明:
填表说明:包号: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13日期:
序号 |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工期:90天 | ||||
★工程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
★质量:合格 | ||||
★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付30%预付款,验收合格后付至总合同款的80%,决算后支付至工程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 ||||
★质保期:1年 | ||||
验收标准:国家现行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采购单位要求程序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
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1)与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14
上传电子文件和电子加密文件一致性承诺函附件15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施工组织设计格式16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要求,本公司郑重声明,在参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过程中,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递交到代理公司的电子加密文件内容一致。如因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递交到代理公司的电子加密文件内容不一致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17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有确保质量、安全生产、确保工期的措施,并符合现行标准、规范规定。格式供应商自拟)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格式18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的伴随货物(详见下表)是本企业(单位)制造的。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企业(单位)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企业(单位)作为单位的项目的伴随货物制造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声明: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格式19日期:制造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供应商所响应产品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序号 | 品 名 | 数量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上产品为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物业公司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物业服务,其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格式20日期:
工程量清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属于建筑业。项目需求日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供应商为非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营口市五台山公益性公墓-二期幕区-1-B工程 | 标段:营口市五台山公益性公墓-二期幕区-1-B工程 | 第 1 页 共 3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项目特征描述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项目特征描述 | 人工费+机械费 | |||||
一、挡土墙工程 | |||||||||||||
1 | 010501001001 | 现浇混凝土基础 基础垫层 | c10砼垫层 | 10m3 | 7.264 | ||||||||
2 | 011702001001 | 现浇混凝土模板 基础垫层 复合模板 | 100m2 | 1.961 | |||||||||
3 | 010403004001 | 挡土墙 毛石 | MU40毛石,M10水泥砂浆砌筑 | 10m3 | 95.322 | ||||||||
4 | 010503004001 | 现浇混凝土梁 圈梁 | 混凝土压顶C25 | 10m3 | 5.086 | ||||||||
5 | 011702028001 | 现浇混凝土模板 扶手压顶 复合模板木支撑 | 100m2 | 2.1824 | |||||||||
6 | 011201003002 | 墙面勾缝 毛石墙勾缝 | 毛石挡墙外露面1:2水泥砂浆勾缝 | 100m2 | 8.2247 | ||||||||
7 | 010515001017 | 现浇构件 带肋钢筋HRB400以内 直径8mm | 钢筋HRB400 φ8 | t | 1.718 | ||||||||
8 | 010515012002 | 箍筋 圆钢HPB300 直径6.5mm | HPB300 φ6.5 | t | 0.622 | ||||||||
9 | 031001006055 | 室外U-PVC管道敷设 | 墙身设置φ100的泄水口两道,左右距2.0米,最下排距地面200mm,梅花布置。 | 10m | 37.68 | ||||||||
10 | 012003003001 | 土工布铺设 | 300~400/m2土工布 | 10m2 | 68.6 | ||||||||
11 | 010201001006 | 铺筑 砂砾石 | 墙体反滤包制作20mm粗砾石 | 10m3 | 10.29 | ||||||||
12 | 010201001012 | 铺筑 砂砾石 | 墙体反滤包制作1-4mm砂砾 | 10m3 | 11.76 | ||||||||
13 | 010407001007 | 现场搅拌砂浆增加费 | 10m3 | 38.72043 | |||||||||
14 | 011701002002 | 单项脚手架 外脚手架 15m以内 双排 | 100m2 | 13.094 | |||||||||
15 | 011703001001 | 垂直运输 | 项 | 1 | |||||||||
二、台阶工程 | |||||||||||||
1 | 010501001002 | 现浇混凝土基础 基础垫层 | 150厚细石砼垫层基础 | 10m3 | 0.579 | ||||||||
2 | 011702001051 | 现浇混凝土模板 基础垫层 复合模板 | 100m2 | 0.151 | |||||||||
3 | 010403008003 | 石砌台阶坡道挡墙 | 台阶毛石M7.5水泥砂浆砌筑 | 10m3 | 5.978 | ||||||||
本页小计 | |||||||||||||
表—08 |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营口市五台山公益性公墓-二期幕区-1-B工程 | 标段:营口市五台山公益性公墓-二期幕区-1-B工程 | 第 2 页 共 3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项目特征描述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项目特征描述 | 人工费+机械费 | |||||
4 | 011201003008 | 墙面勾缝 毛石墙勾缝 | 外露面1:2水泥砂浆勾缝 | 100m2 | 1.0995 | ||||||||
5 | 011107001001 | 石材台阶面 石材 水泥砂浆 | 30厚花岗岩面层、侧立面20户120*500花岗岩面层1:3干硬性水泥砂浆30厚 | 100m2 | 0.5562 | ||||||||
6 | 011102001005 | 石材楼地面(每块面积) 0.36m2以内 | 30厚花岗岩面层干硬性水泥砂浆30厚 | 100m2 | 0.108 | ||||||||
7 | 010407001004 | 现场搅拌砂浆增加费 | 10m3 | 2.66576 | |||||||||
三、幕区地面花岗岩面层 | |||||||||||||
1 | 010404001018 | 预拌混凝土 地面垫层 | 100厚C15细石砼找平层 | 10m3 | 14.9585 | ||||||||
2 | 011102001001 | 石材楼地面(每块面积) 0.36m2以内 | 30厚灰色火烧板 | 100m2 | 14.9585 | ||||||||
3 | 040903001001 | 现场搅拌砂浆增加费 | 10m3 | 3.05153 | |||||||||
四、630个墓坑制作 | |||||||||||||
1 | 010104003005 | 挖掘机挖装一般土方 三类土 | 墓穴挖土方 | 10m3 | 21.7728 | ||||||||
2 | 010104006007 | 自卸汽车运土方 | 运距投标人自行考虑 | 10m3 | 21.7728 | ||||||||
3 | 010404001019 | 预拌混凝土 地面垫层 | 墓穴底板C25 | 10m3 | 13.608 | ||||||||
4 | 011702001053 | 现浇混凝土模板 基础垫层 复合模板 | 100m2 | 2.42 | |||||||||
5 | 010103001007 | 人工回填土 人工夯实 | 150厚幕穴底填黄土 | 10m3 | 7.6545 | ||||||||
6 | 040204002030 | 墓穴四周30厚花岗岩石板 | 墓穴套子灰色30厚花岗岩450*1000*30 | 100m2 | 11.34 | ||||||||
7 | 040204002044 | 墓碑845*450*50 | 中间黑抛光理石板845*450*50墓碑1:2水泥砂浆灌实 | m2 | 240.975 | ||||||||
8 | 040204002045 | 墓碑座550*220*180 | 180厚抛光灰色花岗岩板碑座1:2水泥砂浆灌实 | m2 | 69.3 | ||||||||
9 | 010407001006 | 现场搅拌砂浆增加费 | 10m3 | 4.44115 | |||||||||
10 | 040204002046 | 墓穴盖板-、550*450*40 | 40厚抛光灰色花岗岩板盖板 | m2 | 155.925 | ||||||||
11 | 040204002047 | 墓穴盖板二、1100*600*40 | 40厚抛光灰色花岗岩板盖板 | 100m2 | 4.158 | ||||||||
本页小计 | |||||||||||||
表—08 |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营口市五台山公益性公墓-二期幕区-1-B工程 | 标段:营口市五台山公益性公墓-二期幕区-1-B工程 | 第 3 页 共 3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项目特征描述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项目特征描述 | 人工费+机械费 | |||||
12 | 040204002048 | 墓穴盖板三、1100*500*40 | 40厚抛光灰色花岗岩板盖板 | 100m2 | 3.465 | ||||||||
13 | 040901001015 | 现浇构件钢筋 带肋钢筋 直径8mm | t | 3.898 | |||||||||
五、土石方工程 | |||||||||||||
1 | 040104003044 | 反铲挖掘机挖装一般土方 三类土 | 1.挖方类别:施工方综合考虑2.其他:按图纸及现场规范施工,由投标人在综合单价中考虑 | 1000m3 | 1.12633 | ||||||||
2 | 040104006013 | 自卸汽车运土方 | 余土弃置弃置距离:由投标人综合考虑 | 1000m3 | 0.08612 | ||||||||
3 | 040103002013 | 机械回填土 机械夯实 | 100m3 | 10.4021 | |||||||||
4 | 040104006007 | 机动翻斗车运土 运距≤100m | 1,场地内短途倒运2,其他:按图纸及现场规范施工,由投标人在综合单价中考虑 | 1000m3 | 1.04021 | ||||||||
5 | 040107002001 | 机械平整场地 推土机75kw | 1000m2 | 2.483 | |||||||||
六、措施 项目 | |||||||||||||
1 | 041105002001 | 特、大型机械进出场 履带式挖掘机进出场费 1m3以内 | 台次 | 2 | |||||||||
2 | 041105002003 | 特、大型机械进出场 履带式推土机进出场费 90kW以内 | 台次 | 2 | |||||||||
本页小计 | |||||||||||||
合 计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营口市五台山公益性公墓-二期幕区-1-B工程 | 标段:营口市五台山公益性公墓-二期幕区-1-B工程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调整费率(%) | 调整后金额(元) | 备注 | ||
一般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施工措施费) | ||||||||||
1 | 011707001001 | 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费 | ||||||||
2 | 011707005001 | 雨季施工费 | ||||||||
其他措施项目费 | ||||||||||
3 | 011707002001 | 夜间施工增加费和白天施工需要照明费 | ||||||||
4 | 011707004001 | 二次搬运费 | ||||||||
5 | 011707005002 | 冬季施工费 | ||||||||
6 | 011707007001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 ||||||||
7 | 041109005001 | 市政工程(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干扰费 | ||||||||
合 计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
工程名称:营口市五台山公益性公墓-二期幕区-1-B工程 | 标段:营口市五台山公益性公墓-二期幕区-1-B工程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备注 | ||
1 | 暂列金额 | 明细详见表-12-1 | ||||
2 | 暂估价 | |||||
2.1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 | — | 明细详见表-12-2 |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3 | ||||
3 | 计日工 | 明细详见表-12-4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明细详见表-12-5 | ||||
5 | 工程担保费 | |||||
合 计 |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 |||||||
工程名称:营口市五台山公益性公墓-二期幕区-1-B工程 | 标段:营口市五台山公益性公墓-二期幕区-1-B工程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计算费率(%) | 金额(元) | ||
1 | 规费 | ||||||
1.1 | 社会保障费 | ||||||
1.2 | 住房公积金 | ||||||
1.3 | 工程排污费 | ||||||
1.4 | 其它 | ||||||
1.5 | 工伤保险 | ||||||
2 | 税金 | ||||||
合 计 |
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六磋商及评审”、“七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第五章评审办法无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包含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等
(二)评审程序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一)评审原则二、评审原则及程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一、评审方法
3.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供应商须知23条规定执行)3、样品及演示2.1详见供应商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符合性审查详见供应商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1、资格审查
6.1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比较及评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7条。5、最后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6条。4、磋商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服务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最后报价不会影响服务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6.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6.2在磋商期间,对响应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25条内容执行。
7.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时,供应商所投货物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的,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最后报价扣除比例如下:7.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7、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
7.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最后报价扣除/(4-6%)。(2)联合体投标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最后报价的20%(10-20%)(1)非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评审时,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1)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的,如伴随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7.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7.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8、响应无效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响应产品、服务给予其最后报价/(6-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4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供应商,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扣除比例为最后报价的/%。7.3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最后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1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9、推荐成标候选供应商的原则详见供应商须知28条。
资格审查表附件1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33条中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三、确定成交供应商其他情况,由磋商小组投票处理。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3 | 税务登记证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4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5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6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 |||
7 | 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8 | 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9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 |||
10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11 |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本单位具有近六个月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需人社部门官网网上查询截图,保证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12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1.按要求提供2.按规定签章 | |||
13 |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 无供应商须知22.3.1所述的不良记录 | |||
结论 |
符合性审查表附件2日期审查人签字: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响应函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2 | 报价一览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3 |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4 | 项目需求响应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5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6 | 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 | 无供应商须知1.5所述情形 | |||
7 | 施工组织设计 | 1.按要求提供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8 | 上传电子文件和电子加密文件一致性承诺函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9 | 响应报价 | 1.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2.无供应商须知28.2条所述情形 | |||
结论 |
评分细则附件3日期:审查人签字: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
(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基本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满分 | |
(1) | 价格部分 | 报价评分 | 磋商基准价:系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最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20 |
(2) | 技术部分 | 施工方案 | 总体施工方案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及验收规范和标准,分析了本项目的重点内容并编写专项技术措施,得15分;总体施工方案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内容可行,得10分;有总体施工方案,但步骤不清晰,表述不全面,得5分;没有提供不得分。 | 15 |
(2) | 技术部分 | 施工方案 | 施工方法技术上可行、操作性、先进性强的得9分;施工方法可行,具有可操作性得6分;施工方法针对性较差得3分;没有提供不得分。 | 9 |
(2) | 技术部分 | 资源配备计划 | 材料设备配备十分齐全、进场计划安排详细且科学合理得8分;材料设备配备比较齐全、进场计划安排比较合理得5分;材料设备配备不能完全满足项目实际需求,进场计划安排较差得2分;没有提供不得分。 | 8 |
(2) | 技术部分 | 质量保证 | 质量保证计划全面细致,措施具体,结合实际,得8分;质量保证计划基本可行,有比较详细的措施,得5分;质量保证计划一般,措施不具体得2分。 | 8 |
(2) | 技术部分 | 安全文明管理 | 安全管理体系全面、岗位责任清晰明确,有安全预案,针对性强得8分;安全管理体系较完善、有岗位责任分工,有安全预案,有针对性得5分;有安全管理体系和岗位责任分工,针对性较差得2分;没有提供不得分。 | 8 |
(2) | 技术部分 | 工期及进度管理 | 工期及进度计划安排得当,关键线路十分清晰,关键节点控制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得9分;工期及进度计划安排得当,有关键节点及关键线路的控制措施,具有针对性得6分;有工期及进度计划安排,控制措施一般得3分;没有提供不得分。 | 9 |
(2) | 技术部分 | 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 | 环保管理体系符合项目要求,措施具体可行,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扬尘污染治理方案合理、可行、具有针对性得8分;环保管理体系符合项目要求,扬尘污染治理方案基本合理得5分;环保管理体系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2分;没有此项不得分。 | 8 |
(3) | 商务部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企业2019年1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得3分,最多得9分。评审依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合同(或协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的不得分。 | 9 |
(3) | 商务部分 | 企业体系认证情况 | 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健康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3个认证的(有效期内),每个认证得2分,最多得6分。以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没有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6 |
合计 | 100 |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说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制定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二)通用合同条款《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三)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五台山公益性公墓二期墓区-1-B建设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营口市民政事务中心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5.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工程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工程名称:五台山公益性公墓二期墓区-1-B建设工程。一、工程概况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二、合同工期五台山公益性公墓二期墓区-1-B建设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6.工程承包范围: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人民币(大写)(¥元);1.签约合同价为: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三、质量标准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
五、项目经理因本项目有二次报价,结算时,单价执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填报的综合单价,并按照最终报价与第一次报价的下浮比例进行下浮。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人民币(大写)(¥元)。(4)预留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报价一览表(如果有);(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承包人项目经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8)其他合同文件。(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6)图纸;(5)技术标准和要求;(4)通用合同条款;
4、承包人负责施工区域内老坟动迁事宜,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不得因老坟动迁影响施工工期,公墓免费提供一盔回迁墓穴。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本合同在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九、签订时间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词语含义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补充协议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注:具体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所签订的合同不得违背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及中标文件中实质性响应内容)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专业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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