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委党校异地新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县委党校异地新建项目已经相关部门以东行审投[2023]128号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如东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如东方圆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如东县钟山路东侧,湘江路北侧;
2.2 建设规模:如东县委党校异地新建项目,建筑面积约3609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32000万元;
2.3 质量标准:提供符合现行最新相关规范、技术标准,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成果文件,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2.4 设计工期要求:总设计周期 120日历天;
其中:
2.4.1 委托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按招标人意见完成方案设计优化(包含总平设计等);
2.4.2 方案设计确认并完成报规审批后,40日历天内完成按招标人意见修改后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同时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含管理部门组织的审查、职能部门组织的审查)并按招标人、有关专家和管理部门的意见完善初步设计文件,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同时完成勘察工作;
2.4.3 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按审查意见修改后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管理部门的评审和职能部门的图审;
2.4.4 其他任务根据招标人要求执行。
注:CA格式中服务期和工期暂写120日历天。
注:①原则上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每轮调整不超过 3 个日历天;如招标人需要设计人员在场履职,投标人须在2个日历天内安排符合要求的人员到场(包括招标人办公场所或项目现场)。
②具体各阶段设计周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满足项目建设报建及总进度要求。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招标范围:如东县委党校异地新建项目勘察及所有专业工程的设计任务。主要工作内容:
(1)勘察:根据招标人提出的勘察要求,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工程勘察(初勘、详勘)。
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根据工程地质特征及其主要物理力学性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场区和地基的稳定性作出评价,为拟建工程的地基基础及整个项目的施工,提供合理的方案和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对不良地质和软土分布地段应查明地质问题,对可能影响的情况扩大勘察范围;协助招标人完成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 (2)设计: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投资估算),按照招标人及有关专家和管理部门的意见修改,完成以下(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
①方案设计的深化与优化(包括符合要求的总平设计);
②初步设计(含概算);
③日照分析报告(满足主管部门要求);
④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人防(含平战转换)、消防、基坑支护(包括支护、降排水、相关影响因素监测方案、专家论证等)、电梯、景观绿化设计、智能化、幕墙、亮化工程、各项配套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围墙、桥梁、道路、标识标牌标线、供配电、智能化、满足相关规范及条例要求的充电桩、三网通信布置、消防联动、水电气管网综合布置等)、室内外精装修(包括布展、宿舍、厨房设计等)、钢结构等以及所有的二次深化设计】;
⑤满足报建要求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检测;
⑥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
⑦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及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和提供各阶段评审费用(不含施工图审查费用),以及向招标人提供后续的技术服务等。后续的技术服务包括参加设计有关考察、编制设计概算、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主要设计人员驻场服务、实施期间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把控、设计修改、各专业工程深化设计、参与样品现场选样、危大工程清单和论证、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服务等。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深度满足最新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注:1、设计要求:一次性通过审图,设计成果必须满足江苏省“扬子杯”申报要求。
2、详细设计内容可参见第三章设计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3.1 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和(2):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勘察)】甲级资质。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1)、(2)的资格条件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联合体各方(包括联合体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3.2 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单位拟选派的设计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3.3 企业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委托合同、审图合格证明、竣工验收文件,时间以审图合格证明时间为准。
②公共建筑是指: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含酒店式公寓或公寓式酒店,不含民用住宅中涉及公共建筑部分。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6 拟派各专业设计人员要求:建筑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2人(包括项目设计负责人),结构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1人,暖通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1人,电气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1人,给排
水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1人,园林绿化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1人,造价专业人员不少于1人;
3.7 其他说明: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8 未尽之处详见“第七章 资格审查标准”。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补偿标准:设计方案总得分排名第一、二、三名的投标人由招标人分别给予叁万元、贰万元、壹万元的设计方案补偿费(中标通知书发出四十五天后开具发票领取)。可得到方案补偿的设计单位须在中标公示后3个日历天内(逾期不再补偿)以U盘形式提交技术标投标文件给招标人,最终所有参加投标的设计方案版权及使用权归招标人。
注:若中标单位方案得分在前三名中,则不补偿,排名不顺延。如设计方案总得分排名出现相同时,抽签确定排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8月 2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3 年8月 22 日上午 9 时 00 分;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8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9.其他事项
9.1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 V3.0 系统 (以下简称:鸿雁 3.0 系统) (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找到“网上开标”模块) 参加开标 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 3.0 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后附件“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 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9.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如东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13656293261
2.招标代理单位:如东方圆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13951418903
评标办法:
一、评标程序
资格审查→技术标评标→商务标评标→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评标办法,从方案设计、企业实力、商务标三个方面进行综合打分,评标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总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分第二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总分第三高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总分出现相同时,由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重新确定中标人或组织重新招标。
二、资格审查
所有的合格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
条款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资格审查→技术标评标→商务标评标→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评标办法,从设计方案、企业实力、商务标三个方面进行综合打分,评标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总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分第二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总分第三高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总分出现相同时,由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重新确定中标人或组织重新招标。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资格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设计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诚信承诺书
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2.1.3
响应性评 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1项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设计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三、技术标评审(90分 )
项目
评 分 细 目
评 分 内 容
分值
设计方案(暗标)50分
1.项目解读 (3-5分)
项目的地理位置、项目的功能与作用的理解深刻、到位,设计方案充分体现招标人的建设意图;方案应当能充分挖掘文化、环境及区位特色,贴合建筑自身特点、体现时代精神,其体量、高度、形式、风格等方面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与周围的公园相互点衬,立面色彩符合城市总体色彩规划要求。
注:需提供相应的图纸资料等;最高5分,最低3分。
5分
2.设计理念与总平规划逻辑 (3.6-6分)
评标组对设计理念及该地块总平面布局及与周边环境协调融合情况进行评分,分三等。一等设计理念先进,符合容积率、绿地率等规划要求,充分考虑周边环境因素,与周边环境协调,功能分区明确,总平布局科学合理 5-6分;二等设计理念基本合理,符合容积率、绿地率等规划要求,基本考虑到周边环境因素,与周边基本环境协调,总平布局基本分区明确,分布基本合理4-5分(不含5分);三等基本符合规划要求,与周边环境协调性差,总平局部一般,分布基本合理性一般得3.6-4分(不含4分)。注:最多6分,最少3.6分。
注:需提供鸟瞰图,总平面彩图,单体透视效果以及可表达设计意图的图纸。
6分
3.道路交通及功能布局流线设计
(4.8-8 分)
评标组对各投标单位的道路交通(地形、交通、绿化景观)、人员分流流散组织情况、交通分析图进行综合评分,分三等。一等满足交通流线、人车组织体系及出入口要求,人员分流流散组织及竖向交通合理 7-8分,二等基本满足交通流线、人车组织体系及出入口要求,人员分流流散组织及竖向交通基本合理6-7分(不含7分),三等交通流线、人车组织体系偏混乱、出入口要求,人员分流流散组织及竖向交通混乱4.8-6分(不含6分)。注:最多8分,最少4.8分。
8分
4.建筑立面造型及图纸
(9-15分)
各投标单位提供的建筑造型方案进行评定,以建筑单体透视图、所有建筑平面图,从多角度、全方位进行党校的总体设计构思,使平面布局守正出新,建筑形象沉稳庄严,符合党校的整体气质。此项满分15分。一等13-15分,符合党校气质,总体设计构思新颖符合要求;二等10-13分(不含13分),基本符合要求,设计单一,无新颖之处;三等9-10分(不含10分),达不到上述要求。
注:需提供鸟瞰图,总平面彩图,单体透视效果图、可表达设计意图的图纸及其他建筑技术图纸。注:最多15分,最少9分。
15分
5.景观及场地设计(4.2-7分)
评标组对各投标单位的景观和场地设计进行综合打分,分三等。一等具备新颖的环境规划构思、合理的场地布局及完美的景观设计创造既符合项目目标要求,又符合良好城市景观及环境要求的方案得6-7分,二等具备完善环境规划构思、合理的场地布局和景观设计符合项目目标要求5-6分(不含6分),三等具备一般的环境规划构思、基本合理的场地布局及景观设计符合项目目标要求得4.2-5分(不含5分)。
注:需提供绿化景观分析图,主要景观透视图,亮化效果图以及可表达设计意图的图纸。注:最多7分,最少4.2分。
7分
6.项目经济技术指标、造价控制方案及保证措施 (1.8-3分)
对各投标单位按以下要求评分,分三等,一等整个项目经济指标具有按投标方案编制的详细概算且基本准确,造价控制的技术措施和设计管理措施准确齐全,可以完全落实到设计文件上。二等有按投标方案编制的概算,有造价控制的技术措施,具备一定的可操作性。三等无概算,造价控制技术措施完全不准确或与本项目不符。
注:一等(2.4-3分);二等(2-2.4分)(不含2.4分);三等(1.8-2分)(不含2分)。注:最多3分,最少1.8分。
3分
7.设计进度、质量及保证措施
(1.8-3分)
使用文字或者图表阐述设计进度、设计质量的保证措施,经评审合理的措施,根据合理性进行评定。
注:最多3分,最少1.8分。
8.服务的承诺及配合建设单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承诺 (1.8-3 分)
使用文字或者图表描述从人员驻场、严格履行合同以及各阶段服务承诺是否具体到位,是否完全可以实施等方面打分,经评审合理有效的承诺。
注:1、以上内容若缺项,则该项内容得分为0分。
2、对于评分项,单个评委若评分项低于计分标准的60%时,需出具书面评审意见。
牵头单位企业资信(40 分)
企业业绩
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8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8分。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委托合同、审图合格证明、竣工验收文件等原件彩色扫描件,时间以审图合格证明时间为准。
注:①资格审查业绩不计分。
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
2018年1月1日以来项目设计负责人承担过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8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得6分。
如提供的业绩中存在一个党校项目设计业绩,另加4分。最多加4分。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委托合同、审图合格证明、竣工验收文件,时间以审图合格证明时间为准。
注:①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不可与企业业绩重复;
②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提供的业绩项目中独立担任该项目设计负责人; ③资格审查业绩不计分。
10分
企业奖项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公共建筑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设计类奖项得2分,最多得2分。(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公示网站、网址供查询,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
2分
拟派的主要人员汇总表(除项目设计负责人以外)
有明确的组织形式,设计班子人员结构合理,满足“第一章3.6项”要求,职责任务明确并符合设计规范。
1、建筑专业人员(1名)
除项目设计负责人以外,拟派建筑专业人员具备注册建筑师资格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备注册建筑师同时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得3分。此项最多得3分。
2、结构专业人员(1名)
拟派结构专业人员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备注册建筑师资格同时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得3分。此项最多得3分。
3、暖通专业人员(1名)
拟派暖通专业人员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专业)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备注册建筑师资格同时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得3分。此项最多得3分。
4、电气专业人员(1名)
拟派电气专业人员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备注册建筑师同时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得3分。此项最多得3分。
5、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
拟派给排水专业人员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备注册建筑师资格同时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得3分。此项最多得3分
6、园林绿化专业人员(1名)
具有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此项最多得3分。
7、造价专业人员(1名)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此项最多得2分。
(须提供上述人员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及投标人身份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2023年4月份至2023年6月份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无扫描件不得分。同一人不重复得分。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同专业负责人之间不可相互兼任。上述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20分
注:1、以上人员不重复累计得分,拟委派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及拟派项目其他人员应提供以上相应证书、身份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2023年4月份至2023年6月份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 2、以上人员必须从主体库中获取,否则不予计分,
当技术标评委人数在5人以上时(不含5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此项的最后得分;当技术标评委人数少于或等于5人时,取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此项最后得分。
注:
1、本项目技术标设计方案实行暗标评审,具体要求如下:
①页面设置:页面纸张大小采用A4纸格式,不得设页眉、页脚、页码。
②字体要求:“设计方案”标题字体为黑色宋体,正文字体为四号宋体,其余不限。
③投标人在“设计方案”中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泄露投标人身份。
④对违反以上任一规定要求者一律按无效标处理。
2、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则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在中标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商务标报价评审(满分10分)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1、招标控制价(固定总价):430万元。
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
各投标人结合本企业经营情况及发展策略自主报出工程投标报价。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 A 值的确定: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取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剔除投标人中有效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最高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后的投标报价算数平均值为 A。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 10 分,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计算过程和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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