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乌鲁木齐市养老福利院2024年安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7.3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2/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stc-2024-006
预算金额57.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德顺天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颖1899751771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0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养老福利院2024年安保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STC-2024-006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养老福利院2024年安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73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鲁木齐市养老福利院2024年安保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73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本单位共分为三个片区,共设置车辆出入口3个, 配12名保安岗;消防控制室点位3处,每处需要保安人员2名,需保安人员6人;合计需安保人员18人。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2个月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没有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的声明函”;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资质)且年审合格;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应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资质)且年审合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1日2024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3月04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养老福利院

地 址:乌市康复路289号

联系方式:0991-39728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德顺天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59号时代广场A座10楼F

联系方式:189975177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颖

电 话:18997517713











附件信息:

  • 乌鲁木齐市养老福利院2024年安保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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