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2万元
招标联系人苏珊0550-2165055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关勤勤1890960575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4年度-2025年度安徽明巢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员工体检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安徽明巢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4 年 11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11第二章 评标办法1212第三章 采购需求1515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919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26第六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34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1.1项目名称2024年度-2025年度安徽明巢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员工体检服务项目
1.1服务期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招标单位员工均可自行前往中标人的体检中心进行该年度体检。
1.2招标人及联系人联系人:苏珊 电话:0550-2165055
1.2代理机构及联系人联系人:关勤勤 电话:18909605753
1.3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4采购预算约13.20万元/年(约88人,人数为预估数量,招标人对此不作保证,具体数量以实际体检人数为准,若人数未达到预估人数,中标人不得以此要求任何索赔。)
2.1招标范围(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
3.1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4.1招标方式自行公开招标
7.1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允许开展健康体检服务登记服务;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务必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2024年11月5日17时前,投标人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296337331@qq.com 邮箱。
10.3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2024年11月6日17时后在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https://www.czctgczx.com/)予以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答疑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1.1招标代理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2000元,专家评审费以实际发生为准,另行支付,以上费用均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上述两项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让利中考虑上述费用。
17.1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投标报价单价最高限价:1500元/人/年,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年度结算时按照实际员工人数*中标单价进行结算。
21.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22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
23.1投标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2份
23.3签字或盖章要求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后,按照无效标处理。
24.1装订要求投标人应当将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标须分别装订。
24.2.1具体密封要求投标人应当将资格证明文件的正本、副本密封在一个投标文件袋内,商务标的正本、副本密封在一个投标文件袋内。
24.2.2大包装袋上应载明的信息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2024年11月8日15时00分不得开启
2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及地点收件人: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时 间:2024年11月8日15时00分 地 点: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会议室
27.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11月8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会议室
27.4开标程序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8.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30.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34.1履约担保本项目不收取履约担保
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按招标人提供的体检人数进行结算并付款。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完成的体检人数结算表及体检报告,招标人审核后3个工作日办理全部体检费用的支付手续。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项目概况 1.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人及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代理机构及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本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范围: 2.1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3.标段划分: 3.1本项目划分: 一 个标段 4.招标方式: 4.1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计价方式: 5.1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 固定单价 6.评标办法: 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 最低价法 (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 7.投标人资格: 7.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投标费用 8.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9.踏勘现场 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0.投标预备会 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招标代理费 11.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 12.1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宜编制页码和目录,以便评委审核。投标文件应装订整齐,封装在投标函袋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具体封装要求见本章第24条。 12.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 12.3投标人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要求等必须完全响应或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12.4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都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缴纳,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二)招标文件 13.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 14.招标文件的组成 14.1招标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评标办法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第六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文件的确认 14.2除14.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4.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14.4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czctgczx.com/)网站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5.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 15.1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澄清公告形式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5.2招标文件的解释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6.招标文件的发出 16.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在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czctgczx.com/)予以发布。 17.最高限价的作用和说明 17.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的编制 18.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8.1投标人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 18.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19.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标报价两部分组成,均须装订成册和密封。 19.1资信证明文件 (1)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允许开展健康体检服务登记服务; (3)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有)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按顺序装订并每页加盖公章。 19.2商务标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按顺序装订并按要求加盖公章。 20.投标报价 20.1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20.2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 20.3不得采用总价下浮的方式进行报价 20.4投标报价的价格是完成本次服务的全部价格,中标单价后期不作调整。 20.5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 20.6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最高限价。 20.7如投标文件中未列明全面实现本次服务而必须配置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技术措施的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投标价中。 20.8总投标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中标价格中扣除。 20.9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 21. 投标有效期 21.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21.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21.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22.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规定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 22.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3.1投标文件:按书面文件(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标)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3.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不符,以正本为准。 23.3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书、投标函及报价一览表等应当在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和盖章。 23.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 24.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4.1投标文件的装订 24.1.1投标文件应按A4纸大小进行装订,对于较大图、表,可采用A3纸,但需要按A4纸大小进行折叠、装订,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标应当分别装订。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24.1.2如果所投项目分有多个包(标段),则投标书必须以包(标段)为单位进行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识标段号。 24.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4.2.1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24.2.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及具体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2.3应按本章第26.4.1项或26.4.2项中大包装袋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6.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 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4条、第25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26.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开 标、评标和定标开标 27.1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27.1.1招标人按本须知第25条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27.2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27.2.1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招投标管理部门,也可邀请监察部门、相关 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2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便开标会议上证明其身份及投标资格。 27.4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由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单位相关人员是否到场;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4)宣布开标顺序(按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标顺序拆标书并唱标); (5)评标委员会进行初审(资格性审查和复合性审查); (6)评标委员会根据需要要求有关投标人就投标文件进行澄清; (7)主持人宣布初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质疑并复议; (8)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标书按评标办法规定进行比较和评价; (9)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主持人宣布评审结果; (10)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1)开标结束。 27.5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28.专家评审 28.1专家评审的组成 28.1.1评标由招标人组建。 28.2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无效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8)投标人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的确认报告; (9)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0)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11)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28.3评标委员会应自觉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评标委员会成员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投标文件及与评标有关的资料应当保密。 29.评标 29.1评标准备工作 29.1.1阅读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编写的招标项目情况的说明材料; 29.1.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9.1.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29.1.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29.2评标办法 29.2.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二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9.3评标原则: 29.3.1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9.4评标报告的签署 29.4.1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书面评标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29.5投标文件的澄清 29.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 29.5.2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9.6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 (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对存在意见分歧的,可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决定(按多数评委意见为准); (2)招标投标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或者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认为需要重新进行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投标监督机构要求重新评标。 29.7评标过程的保密 29.7.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须严格保密。 30.定标 30.1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30.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0.1.2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在相关网站(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0.2中标人的确定 30.2.1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后,若招标人未接到投诉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未通知招标人中标候选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应当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30.3中标通知书 30.3.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0.3.2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后,方可发出。 30.3.3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31.开评标异常情况处理 31.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脱离实际且无充分证据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1.2变更交易方式 31.2.1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或者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招标人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项目发包。 31.2.2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保证金已足额交纳; (2)投标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六)合同的授予 32.合同授予标准 32.1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投标须知第30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33.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3.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采购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3.2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3.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3.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34.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第二章 评标办法 一 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最低价法 1.1最低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办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最终按投标报价最低原则,推荐投标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次低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相同时,由招标人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2.评标程序 2.1投标文件的初审 2.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投标文件的澄清 2.2.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监督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单位应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工期、质量等实质性内容。 2.2.2书面答复须经投标单位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印鉴,签字或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2.2.3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单位主动提出的澄清。 2.3比较与评价 2.3.1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报价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 2.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4.1中标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工程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 2.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3、推荐中标候选人与定标 3.1评标委员完成评标后,应当按最低评标价法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办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最终按投标报价最低原则,推荐投标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次低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相同时,由招标人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3.2、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废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4.无效标条款 4.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拒收: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招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招标人将拒收; 4.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准时参加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未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未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投标人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的;投标人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原件或原件经审查不合格;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被暂停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 4.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符合要求或正、副本无法区分;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对开评标内容有实质性影响;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 (8)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无效标; 4.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详细评审后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无效标; 5.其他 5.1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或者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招标人可采取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项目发包。 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保证金按规定缴纳;投标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体检项目
科室项目名称项目意义
检验科血液采集血液标准采集、一次性采血器,无交叉感染
尿液采集尿液标本留取,直接与检验科相通的尿杯传递窗口,避免二次污染
血常规18项许多全身性疾病可以从该检查中发现早期迹象。例如,感染性疾病会使白细胞的数值和分类发生变化;血小板减少导致出血性疾患,而贫血时表现为红细胞、血红蛋白及红细胞压积偏低。
尿常规18项该项检查是筛查泌尿系统疾病简单并且准确的方法,如糖尿病、肾炎等疾病也可在该项检查中出现异常改变
血脂6项检测机体油脂平衡。用于动脉粥样硬化高血压、冠心病等疾病风险评估及辅助诊断依据
空腹血糖是筛查糖尿病最基本的方法
肝功能12项了解肝脏功能情况,辅助肝炎、脂肪肝、肝硬化、肝癌等病情监测
肾功能3项用于肾功能评价,测定肾功能损害程度及估计预后,血尿酸增高对高尿酸症、痛风有诊断意义
胰脏功能用于诊断急、慢性胰腺炎
甲状腺功能3项判断甲状腺功能,用于甲亢、甲低、甲状腺肿瘤的诊断与治疗监测
肿瘤筛查8 项(男)癌胚抗原结肠癌、大肠癌、胰腺癌、肺癌、胃癌、肝硬化及慢性肝炎的诊断
甲胎蛋白通过测定血清中的AFP值是目前临床上诊断肝癌的重要指标(筛查肝癌时最好配合腹部B超检查)
糖链抗原50广谱肿瘤标志物,可用于胰腺、肝、卵巢、肠道、胃、肺等肿瘤的诊断和疗效检测
糖链抗原CA72-4测定肿瘤标志物:胃癌首选标志物、可用于肠癌、胰腺癌、肝癌的辅助早筛及疗效检测
糖链抗原19-9用于胰腺癌、胆囊癌、胃癌等肿瘤的辅助诊断及疗效观察
总前列腺抗原前列腺癌的特异性标志物,前列腺肥大、前列腺炎可轻度增高
鼻咽癌EB病毒抗体检测(VCA-IgA)鼻咽癌的监测指标
游离前列腺抗原前列腺癌的辅助标记物,用于前列腺癌的鉴别诊断
肿瘤筛查8 项(女)甲胎蛋白通过测定血清中的AFP值是目前临床上诊断肝癌的重要指标(筛查肝癌时最好配合腹部B超检查)
癌胚抗原结肠癌、大肠癌、胰腺癌、肺癌、胃癌、肝硬化及慢性肝炎的诊断
糖链抗原CA50测定广谱肿瘤标志物,可用于胰腺、肝、卵巢、肠道、胃、肺等肿瘤的诊断和疗效检测
糖链抗原CA125测定用于妇科及消化道恶性肿瘤如宫颈癌、乳腺癌、胰腺癌、肝癌、胃癌及肺癌等,也可见于肝硬化,肾衰、孕妇、良性卵巢癌等
糖链抗原CA15-3测定(女)乳腺癌的首选标志物,其他转移性癌也有不同程度的增高
糖链抗原CA19-9测定用于胰腺癌、胆囊癌、胃癌等肿瘤的辅助诊断及疗效观察
特异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测定(女)早孕、异位妊娠、女生生殖系统肿瘤及荣癌术后随访指标;睾丸肿瘤等
鼻咽癌EB病毒抗体检测(VCA-IgA)鼻咽癌的监测指标
彩超上腹部彩超肝、胆、脾、胰、肾。主要检查八大部位,包括:肝脏(含肝內胆管、肝门静脉)、胆囊(含胆总管)、肾脏、、胰腺、脾脏。对人体内脏器官(肝、胆、脾、胰、肾)和各种病变(如肿瘤、结石、积水等)提供高清晰度的动态彩超断层图像诊断
前列腺彩超彩超检查能较好的显示前列腺的形态、大小,对于前列腺增生、肥大、钙化等疾病具有意义
甲状腺彩超直接、清晰观察甲状腺有无肿瘤、结节、肿大、炎症等
盆腔彩超可以清晰显示女性内生殖器的切面图象,现已成为妇科疾病的重要诊断技术之一。B超能够探查子宫、输卵管、卵巢等部位的病变
乳腺彩超彩色彩超检查乳腺疾患准确率较高。临床上常用于对乳腺增生、囊肿、纤维瘤及乳腺癌的鉴别诊断
CT肺部CT(不含片)CT可以进行多平面的重建和重组对病变达到准确的定位、定性、定量的诊断;特别是对早期病变的发现及诊断,疾病治疗后的疗效判定,良恶性病变的鉴别等有着显著的临床意义
头颅CT(不含片)筛查早期脑梗塞、脑萎缩等神经系统疾病,尤其是颅内肿瘤的早期发现及肿瘤的确诊和分析
DRDR颈椎侧位片(不含片)检查颈椎排列,有无骨质增生、退变、错位、不稳、椎间隙变窄、椎间盘突出等
妇科检查(仅限女士)妇科首先查看外阴有无皮肤病、水肿、白斑等;其次用器械检查阴道及宫颈:阴道有无出血、溃疡;有无宫颈炎症、宫颈糜烂等;第三是触摸检查子宫大小、形态、位置以及活动度是否正常;第四是检查双侧附件有无肿块及压痛等
TCT检测国际最先进的宫颈癌筛查技术,同时发现部分癌前病变,微生物感染如霉菌、滴虫、衣原体、病毒、人乳突瘤病毒
人乳头瘤病毒16、18确认是否感染HPV,它是引起宫颈癌的元凶
临床科室一般检查测量身高、体重、血压、体重指数
静态心电图利用图形描记与心脏跳动有关的电位变化,判断是否有心律不齐、各种心脏病引起的心房或心室肥大等
灵犀HRV通过光电采集,观测波峰之间间隔长短变化特点分析心率变异性的各项指标和心理压力情况
特色项目超声骨密度检测了解骨质疏松的的程度,全身缺钙的情况
动脉硬化通过检查血管弹性状况和脉搏波,发现早期血管病变
人体成分分析有效监控与脂肪组织有关的身体成分变化情况,预防脂肪过度积累
C14确定胃内有无螺旋杆菌,有助于胃溃疡、慢性胃炎、胃癌等早期疾病的筛查
健康管理基础包括健康报告解读、疾病风险评估、复检计划、健康短信、就医指导、健康咨询(24*7)等服务内容,主要为大家普及健康知识,提升健康意识,避免健康无知风险
纸质报告彩色报告书体检报告与健康管理报告有效融合,确保异常结果解决方案落地
增值服务
报告解读对客户的各科室体检结果进行总结、建议
检前注意事项为客户提供检前的注意事项
网上体检档案建立客户网上体检档案,以便随时随地查询、调用
绿色就医通道三甲医院快速就医通道,提供门诊住院优先及专家服务等
全程导检服务整个过程均有导检陪同,随时为您服务
重大疾病立即通知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可能,第一时间通知,以便及时复查和处理
自助早餐提供十余种营养美味自助早餐
采购数量:员工人数约88人,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二、服务要求 1、中标单位的体检医师必须具备医师资质和执业证书。 2、中标人必须在定远县城具有专门的体检地点,方便员工前往体检。 3、因体检前不能就餐,为了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中标人须提供早餐,早餐每份价值不低于人民币20元,需冷热丰富,且提供固定餐厅就餐且环境良好并派专人负责分发。 4、体检结束,如招标单位的部分职工由于身体原因造成的漏检和需要复检的情况,体检机构必须无偿提供检查,并且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在中标人的体检中心范围内须有清晰准确的体检引导标志牌和体检导诊员,以及体检表格等资料派发人员。 6、中标人须按要求建立健康档案以及检后干预,健康档案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由中标人于每批体检结束后将体检的所有数据(包括人员信息、检查结果、体检总评、专家意见等)用数据库Excel 表格录入。同时,电子文档可供招标人对参检人员的健康资料、体检情况、病种等随时调用、筛选、统计归类,以便进行动态跟踪。 7、体检全部结束后,中标人须根据体检情况写出书面总结(附各病种异常率、疾病发病率的人员统计等)。写出分析报告并提出相关建议。 8、中标人的体检中心不得为挂靠或承租,整体体检服务不得转包分包。 9、体检项目可在不超过中标价格的范围内经双方商定后作适当调整。 10、非约定项目检查,招标人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1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质量达到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体检行业标准。中标人在体检过程中造成的医检事故等,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不负责任。 12、年度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招标单位员工均可自行前往中标人的体检中心进行该年度体检。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合同协议书(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通过自行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中标通知书; 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服务 1.2.1服务名称: ; 1.2.2服务内容: ; 1.2.3服务质量: 。 1.3 价款 中标单价为 。 年度结算时按照实际员工人数*中标单价进行结算。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按招标人提供的体检人数进行结算并付款。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完成的体检人数结算表及体检报告,招标人审核后3个工作日办理全部体检费用的支付手续; 1.4.2发票开具方式: 。 1.5 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服务期限: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招标单位员工均可自行前往中标人的体检中心进行该年度体检。 本年度服务期自202 年 月 日至202 年 月 日; 1.5.2服务地点: ; 1.5.3服务方式: 。 1.6 违约责任 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7.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向 人民法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 甲 方: (单位盖章) 乙方: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 2.1.3“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 知识产权 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5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6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7 质量保证 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8 延迟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 2.9 合同变更 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0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1 不可抗力 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2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3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4 合同中止、终止 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5 检验和验收 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 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6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6.1合同使用汉语进行书写、变更和解释; 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17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注明正本或副本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资信证明文件 (1)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允许开展健康体检服务登记服务; (3)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有)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按顺序装订并每页加盖公章。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 ”(项目名称、编号)投标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商务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按顺序装订并按要求加盖公章。 附件1 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 1、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 (编号: / )”的采购。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 / (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服务,投标单价为(大写): /人/年 ,小写: 元/人/年(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服务期: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招标单位员工均可自行前往中标人的体检中心进行该年度体检。 3、一旦我方成为合同签字人,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递交金额为人民币 / 元的采购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在采购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采购投标书或成为合同签字人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退还该保证金的权力。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书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6、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投标单位名称: (公 章)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附件2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招标人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3、 服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 本承诺声明: (投标人名称)对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完全响应。若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服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 (盖章) 日 期: 第六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 2024年度-2025年度安徽明巢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员工体检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招标单位:安徽明巢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苏珊 联系电话: 0550-2165055 (单位盖章) 2024年11月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关勤勤 电 话:0550-3059590、18909605753 (单位盖章) 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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