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鞍山市宁远污水厂污水截流管道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194.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4/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21030090955147
预算金额194.4万元
招标公司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刘超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董丽军0412-29126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9
公告正文
项目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
招标人名称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
鞍山市宁远污水厂污水截流管道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202321030090955147
资金来源
市本级预算资金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10085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本项目修复建新街、通海大道污水管道,新建南三环路污水、雨水管道等。
标段(包)名称
鞍山市宁远污水厂污水截流管道改造工程设计
标段(包)编号
202321030090955147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设计
资质要求
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行业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行业资质)或者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配合相关审图、合同备案等手续的办理,提供全过程施工现场服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
投标保证金
1.9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3-05-19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3-06-18
标段(包)开标地点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合同估算价
194.4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04-19 00:00至2023-04-25 09: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05-09 06: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开标时间
2023-05-09 06:0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218.60.149.226/lnsztb/”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的要求,被列为失信企业的,其投标被否决)。投标人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
监督部门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崔芳宇
监督部门电话
0412-7170877
招标人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园林大道888号
联系人
刘超
电话
0412-5553959
邮箱
aszsjw@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31号江苏大厦(江苏商会)4层
联系人
董丽军
电话
0412-2912666
邮箱
18959751@qq.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董丽军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
招标人名称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
鞍山市宁远污水厂污水截流管道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202321030090955147
资金来源
市本级预算资金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10085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本项目修复建新街、通海大道污水管道,新建南三环路污水、雨水管道等。
标段(包)名称
鞍山市宁远污水厂污水截流管道改造工程设计
标段(包)编号
202321030090955147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设计
资质要求
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行业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行业资质)或者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配合相关审图、合同备案等手续的办理,提供全过程施工现场服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
投标保证金
1.9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3-05-19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3-06-18
标段(包)开标地点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合同估算价
194.4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04-19 00:00至2023-04-25 09: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05-09 06: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开标时间
2023-05-09 06:0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218.60.149.226/lnsztb/”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的要求,被列为失信企业的,其投标被否决)。投标人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
监督部门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崔芳宇
监督部门电话
0412-7170877
招标人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园林大道888号
联系人
刘超
电话
0412-5553959
邮箱
aszsjw@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31号江苏大厦(江苏商会)4层
联系人
董丽军
电话
0412-2912666
邮箱
18959751@qq.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董丽军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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