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b201702182596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17/02/28
投标截止时间2017/02/28
公告正文

1702其它消防二次招标公告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攀钢集团汇裕供应链有限公司燃料部采购的1702其它消防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项目名称:1702其它消防二次

2、招标编号:AB201702182596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本次招标采购明细、采购要求及准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标的需求一览表》、《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要求》。

3.2招标采购情况

3.2.1本次招标采购周期拟定为20170229至20170414;

3.2.2本次招标付款条件为付款条件:实行先货后款,以货币/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3.2.3本次招标履约保证金见《投标要求》;

3.2.4本次招标采购有品牌(相当于该品牌)要求的品种需投标人提供代理证明或经营范围涵盖此类品种;

3.2.5对于准入条件要求进行试验、验证的品种,若新入围的投标人拟中标,在供货前需要试验、验证合格,否则,取消其拟中标资格,按排序依次选取其他投标人为拟中标人。

4.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生产制造本产品的相应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需满足以下要求:生产型供应商注册资金需大于或等于200万元;流通型供应商注册资金需大于或等于100万元。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5、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公司《保证金管理办法》执行,其中新进投标人如中标,合同签订前需按中标/成交不含税总金额的8%现金缴纳履约保证金(百元取整,不足一百元按百元收取)。 6、禁止《供应公司2016年退出供应商目录》中供应商参与。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投标人。

6.招标文件购买

6.1投标人代表于2017-02-22 12:00:00至2017-02-28 14:00:00,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bid.ansteel.cn),在线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中标服务费收取额度按招标文件中标准执行。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02月28日14时00分。投标人网上提交报价、商务及技术标同时,必须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将需要提报的资质证明文件的照片或扫描件(原件或盖红章复印件)电子版,传送到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标段。首次参标方须要先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

6.4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方: 攀钢集团汇裕供应链有限公司燃料部
地 址:
联系人: 康志海
电 话: 0812-3390674
传 真:
招标机构: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 址:
邮 编: 617000
联系人: 罗珊
电 话: 0812-3381952
传真: 0812-3381894
网 址: http://bid.ansteel.cn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金牛支行(行号103651081010)
账 号: 2281 0101 0400 3593 9

附表:标的需求一览表

序号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质量标准 数量 单位
1 ABC干粉灭火器 规格:0.5kg (GB4351-2005) 50
2 ABC干粉灭火器 规格:1kg 20
3 ABC干粉灭火器 规格:1kg 140
4 ABC干粉灭火器 规格:4kg (GB4351-2005) 150
5 干粉推车 规格:35Kg (GB8109-2005) 10
6 灭火器箱 规格:4Kg×4 100
7 消防水带 规格:φ50-10型(20米)/型号:φ50-10型(20米) 100
8 室内消火栓箱(空箱) 规格:SG20A 65 5
9 消防水带 规格:65MM 13型 400
10 室外地上式消火栓 /型号:SS100/65-1.6 1
11 消防水带 /型号:φ65-13*20M 40
12 消防水带 /型号:φ65-13*20M 20
13 有机防火堵料 规格:GF 300 千克(公斤)
14 消防水带(含快插接头) 规格:φ65-13*20米 聚氨酯 5
15 消防水带(含快插接头) 规格:φ65-13*20米 聚氨酯 16
16 消防水枪 /型号:DN65 10
17 地上栓扳手 规格:100型 钢质 1
18 消防应急灯 /型号:敏华 50
19 消防应急标志灯 规格:QH-BM/E360-1L 30
投标要求:1、招标项目设有标底价,委托人在开标时予以公布,标底价作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的重要参考。 2、由评标委员会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总价)法推荐中标人,若单项报价存在较大偏离,在总价不升高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须向投标人提出澄清与回应。 3、若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应立即转为竞争性谈判。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通用规则》进行谈判,按不高于预测价(目标价)可以成交。 4、本招标项目投标最低价格应在委托人承受范围以内,如投标最低价格超出委托人承受范围,委托人有权否决。 5、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公司《保证金管理办法》执行,其中新进投标人如中标,合同签订前需按中标/成交不含税总金额的8%现金缴纳履约保证金(百元取整,不足一百元按百元收取)。 6、禁止《供应公司2016年退出供应商目录》中供应商参与。 7、本项目所招标的消防器材根据攀钢办发《关于确定小型消防器材生产厂家、消防工程施工、维护检测单位准入名单的通知》即【2017】4号,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消防器材必须是文件规定的生产厂家生产的产品。文件规定的生产厂家有:兰州天河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南京国泰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泰州三江消防器材有限公司、高邮江山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都区国泰消火栓厂、成都石人消防器材装备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图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成都永安消防器材装备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金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济南鼎盛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嵊州市电缆防火附件厂。 8、由于该批物资对生产厂家有要求,因此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价表备注栏注明生产厂家,否则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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