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州市公用事业高级技工学校迁建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建筑设备及弱电系统检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48.26万元
招标联系人高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薛工1353501448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州市公用事业高级技工学校迁建工程第
三方检测服务(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工
程检测、建筑设备及弱电系统检测)
招标
招标单位: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9月
广州市公用事业高级技工学校迁建工程第三方检测
服务(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建筑设备
及弱电系统检测)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公用事业高级技工学校迁建工程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以穗发改【2019】73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 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广州市重点 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检测服务进 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公用事业高级技工学校迁建工程第三方检测服 务(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建筑设备及弱电系统检测)
2.1.2 工程建设规模:广州市公用事业高级技工学校迁建工程可研批复总用 地面积 292195.3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42040 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教室 29095 平方米(含 6373.1 平方米架空层),图书室 3000 平方米, 试验实训场所 80000 平方米,行政用房 10932 平方米,学生宿舍及教师值班用房 84137 平方米(其中,教师值班用房 1600 平方米,8000 平方米架空层),食堂、生活福利及其 他附属用房 17036 平方米、室内体育用房 4240 平方米,地下室 13600 平方米。其中,学生宿舍实施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已完成招标)。项目总投资 132009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113595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2128 万元,预备费 6286 万元。
2.1.3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秀山村、凤岗村。
2.1.4 工程总投资:广州市公用事业高级技工学校迁建工程总投资为 132009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 113595 万元。
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2.2 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2.2.1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 1 个标段
2.2.2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工程 检测、建筑设备及弱电系统检测,具体的检测项目以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设 计图纸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
2.2.3 最高投标限价:548.2652 万元
2.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工程 检测、建筑设备及弱电系统检测,具体的检测项目以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设 计图纸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且满足招标文件约定的工作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3.1.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1)和(2)任意一项资格条件:
(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 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 号)规定尚未办理新资质的,需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 CMA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认定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主要招标内容: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建筑设备及弱电系统检测,如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 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 号)规定,已办理新资质的,需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项规定: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 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
②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 CMA 检验检测机 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主要招标内容: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工 程检测、建筑设备及弱电系统检测,如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 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1.2、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 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 通报。(《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 职称;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且在有效期内;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④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项目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⑤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 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⑥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以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 理平台查询信息为准)。
⑦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3 年 月 时
分 (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 , 登 录 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日(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3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1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
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 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2.2 开标时间:2023 年 月 日 时 分。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 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 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 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 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 , 投 标 人 应 在 截 止 时 间 前 通 过 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日 时 分至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3 年 月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电子 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 以读取。)
5.2 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 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和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发布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 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
理中心 公司
地 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 1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 101 号
号 A 座 7 楼
邮 编:510006 邮 编:510000
联 系 人:高工 联 系 人:薛工
电 话:020-22905641 电 话:13535014481
8.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
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 1 号
电话:020-2290564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20-22905690
附件一:《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序号企业名称
1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2广州金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广州市裕建工程有限公司
4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附件二: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 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内容(包括 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 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 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 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 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 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 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 本公司未被纳入 联合惩戒范围。
四、本公司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 2 年的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 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 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 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 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 他利害关系。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 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 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 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 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 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 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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