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徐州贵能化工有限公司、徐州市恒力胶黏剂有限公司)
残值工程招标公告
睢宁县公安局的睢宁县驾驶人考试中心及政法综合管理中心项目(原徐州贵能化工有限公司、徐州市恒力胶黏剂有限公司)残值工程,准备工作已经完成。现对本工程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工程概况
2.1.1工程地点:睢宁县经济开发区化工园104国道南侧
2.1.2工程规模:
原徐州贵能化工有限公司:待拆除建筑物约1800㎡(框架)、水泥路面约3500㎡、围墙约1000㎡等;
原徐州市恒力胶黏剂有限公司:钢结构厂房约4400㎡、砖混及砖木约480㎡、水泥路面1000㎡、围墙约:1100㎡、水泥地坪约1800㎡等。
2.1.3合同估算价:524882.00元
2.1.4工期要求:2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1.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办公楼、厂房拆除及残值清理。(注:本次拆除不包含经济树木、苗木及绿化部分,施工拆除过程中需做好对绿化部分的防护措施,以免造成损坏,如有损坏应按照市场评估价双倍进行赔偿)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物非爆破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是否视为无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 12 月29日至 2022年01月07 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可在公告发布时间内到江苏标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徐州市睢宁县睢城镇青年东路新天地15-4号楼1-101、1-102)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时需携带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本人二代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 01 月 13 日 14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旧房拆除综合包干回收金有效报价最高价者中标的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在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 http://www.xzcet.com/xzwebnew/allweb/)上发布。
招 标 人:睢宁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标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睢宁县 地 址:徐州市睢宁县睢城镇青年东路新天地15-4号楼
邮 编:221200 邮 编:221200
联 系 人:徐 军 联 系 人:杨 钰
电 话:15252160708 电 话:13775924985
2021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