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21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1,329,045,271.03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南方(韶关)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试验检测中心项目试验场一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网上提问时间已截止,现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答疑回复。本答疑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答疑书,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之技术规格书的疑问

1、技术规格书P107页第7.14第5条“招标图纸工程量表的所有工程数量仅供参考,不作为招标、报价及结算的依据,各投标人须根据图纸自行计算工程量并对其准确性负责。图纸中未注明的过路管涵数量以暂定数量计入报价,具体数据开标前另行补充”和第6条“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详细准确理解工程的技术标准,注意在现场踏勘中了解现场实际情况,尽可能在招标过程中将所有问题提出来,使招标人在招标答疑和工程量清单核对中一次性解决”。本项目在招标文件中并没有提供“招标图纸工程量表”,只要求提供《工程项目总价表》(格式九),本项目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阶段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应由投标单位自行提供。请问:

1)在投标文件中是否可以不提供具体的工程数量清单报价?

2)如果需要提供工程数量清单报价,其格式是否可以自拟?

答:(1)不作要求,投标人自行确定;(2)若需要提供,格式自拟。

2、技术规格书P52页“4.2条工程范围”中的“维修车间等配套建筑,加油、独立充电区、动力站房、围墙,场区智能管理系统、通讯系统”的建设应属于后期配套设施,是否包含在本次主体工程招标范围内?

答:均包含在本次主体工程招标范围内。

3、技术规格书P102页“5.2.1条 竣工验收条件中”要求“(3)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竣工资料。”因竣工资料涉及内容较多,竣工图的编制时间较长,很难与工程完工时间同步,在竣工验收时,承包方能否提供必要的竣工验收资料,其他的资料在竣工验收后及时及时提交?

答:竣工验收时提供工程验收所必须的相关资料,其它竣工组卷资料在验收后及时提交。

4、本项目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阶段资料有限、时间有限,没有地勘资料、图纸等资料,项目实施过程中会出现很多不可预见的因素,为报价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为项目的顺利实施也带来巨大的风险,这对发包人、承包人、对项目本身都是不利的。本着公平公正、风险共担的原则,由此发生或增加预算外费用,请明确能否根据实际完成情况来另行结算?主要如下:

1)技术规格书P105页“7.2条 周边道路、桥等交通设施”中要求是“场地周边的道路、桥梁等交通情况应做充分了解,不能满足运输条件的路桥应制定完整的施工措施方案,此部分并进入施工总报价,施工过程中不另外发生该部分费用,并保证材料运输至施工现场。”在项目部实施阶段,需要使用外部的道路及桥梁时,如外部的道路不能满足要求,还需要新建道路或便桥,该项费用能否由发包人负责,超出预算部分给予承包人据实结算?

2)技术规格书P105页“7.4条 地基处理措施”中要求是“防止路基碾压形成弹簧土措施:由于地质条件、地下水位等诸多因素,路基碾压过程中易形成弹簧土,如何避免弹簧土的形成应制定完整的施工措施并进入报价。”针对此项,在项目实施阶段超出预算费用的部分,能否按照“由承包人根据地质详勘报告及现场实际情况地基需进行加固处理,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价”的方式给予承包人结算?

3)技术规格书P106页“7.6条 场内现有沟渠的处理”中要求是“场地内已有沟渠应充分了解,并形成处理方案,涉及的沟渠排水方案更改应结合永久排水方案,并对沟渠处理形成工程量统计,与招标文件中的相应部分对应,如招标文件中未包含则以现场统计为准,并进入报价。”“场内现有沟渠的处理的建设费用”不含在原预算费用中,请明确该费用能否另外增加?在项目实施阶段能否给予承包人据实结算?

4)技术规格书P106页“7.7条 图纸及技术文件中未包含内容”中“如碎石层与沥青混凝土层之间的稀浆封层、动态试验广场的路基填筑分区域如何结合等具体内容,施工单位应根据自身经验补充完整,提出图纸清单外的施工必须的内容,并进入报价。”本项目为EPC招标,招标阶段没有相关图纸,此条款是否不作要求?

5)技术规格书P107页“7.10条 施工场地附属物清理”中要求“招标人应要求政府相关部门交地时对项目场地施工范围内的附属物(如坟墓、建筑物等)进行清理,交地后未清理的视为无主附属物,中标单位可以根据施工情况自行处置,其费用与树林、竹林等砍伐后桩根清理费用均已包括在总承包费用中”。其中的“树林、竹林等砍伐后桩根清理费用”无明确的数量和费用,在项目实施阶段请明确能否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价,超出预算部分给予承包人据实结算?

答:(1)招标文件之总承包合同为准。(2)招标文件之总承包合同为准。(3)招标文件之总承包合同为准。(4)招标文件之总承包合同为准。(5)招标文件之总承包合同为准

5、在技术规格书第107页“7.14条 补充说明”中部分要求如下:“2、图纸中涉及到的沥青均采用韩国SK、壳牌、克拉玛依产品。”;7.15条主要材料建议品牌要求如下:“施工中涉及的主要材料必须在下表列举的三个品牌中选取,如选取确实有困难,需征得业主方同意选取质量、价格相近的品牌,沥青列举的三个品牌为:克石化、东海、佛山中油高富。” 是否可理解为:图纸中涉及到的沥青在征得业主方同意的情况下,可选取质量、价格相近的品牌?

答:沥青建议在以下三个品牌选用:克石化、东海、佛山中油高富。如选取确实有困难,需征得业主方同意选取质量、价格相近的品牌。

6、在技术规格书第107页“7.14条 补充说明”中部分要求如下:“3、道路路面面层所用粗集料采用玄武岩。”针对上述要求,请明确如下问题:本项目的路面有水泥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各种特殊路面等等,种类繁多,各种路面的技术要求也不同,面层所用粗集料不能一概而论。是否可以根据路面性能、设计要求综合确定,可采用玄武岩、辉绿岩、花岗岩等质量满足要求的其他品种粗集料?

答:动态广场沥青上面层采用玄武岩粗集料,其它沥青路面上面层由EPC投标方的设计单位确定。

7、在技术规格书第111页“7.16条 投入的工程机械设备”能否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计划要求,由承包人自行配置?

答: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配置,但机械设备技术规格不得低于附表中规定。

8、在技术规格书第112页“7.17条 现场试验室及实验仪器设备” 能否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计划要求,由承包人自行配置?

答: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配置,但试验室和仪器的技术规格不得低于附表中规定。

二、招标文件的疑问

1、招标文件P58页格式九“工程项目总价表”中规定:投标报价下浮率及投标报价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报价下浮率要求保留两位小数应该怎么填?例如,下浮率为0.5%,是填写0.50%还是填0.005?若填0.005,跟要求的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又应该是0.01,与建安总报价下浮0.5%不一致,请问,若下浮0.5%的话,工程项目总价表格里的投标下浮率是填0.50%吗?

答:若下浮0.5%,工程项目总价表格里的投标下浮率填0.50%。

2、本项目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文件P58页格式九“工程项目总价表”中序号3工程费后面的备注是否应该把“包括建安费和设备购置费”修改成“建安费”?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3、招标文件P57页格式八“投标函”第1条报价是否填写招标文件P58格式九“工程项目总价表”中序号5合计的总价?

答:是的。

4、招标文件P54页格式五《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公司”(项目主管和其他人员)需要填写格式六“人员简历表”吗?需要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吗?

答:无需;《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公司”--项目主管和其他人员无需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5、请明确招标文件P34页施工单位企业荣誉中的获奖市级、省部级、国家级奖项的具体范围。如:市级是否是指市级优质工程奖;省部级指广东省优质工程奖“金匠奖”或同等省级优质工程奖;国家级指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6、招标文件P27页,1-15.4.3条,“(7)资格审查申报人提供委派的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项目管理班子组成人员的各类证书、证件、证明不在有效期内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除外);擅自修改、遗漏《项目经理任职声明》实质性内容的”及招标文件54页要求提供“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人员”。

请问:

①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建办人【2018】60号,“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和发放《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大部分省级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建筑岗位人员已停止发放岗位证书,已经过期的岗位证书也没有继续延续教育,请问,本次投标过期的岗位人员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②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执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规定,造价员资格已取消,因该政策,本次投标过期的造价员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答:①可以;②可以。

7、招标文件P21页11.3.1款(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是否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答:是的。

8、招标文件P19页“11.1.3.2款要求投标文件封套、封面、组成内容中凡要求录入投标人名称且注明“盖单位章”处盖单位法人公章”和P20页“11.1.3.4款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签字、盖章即可”。根据以上两条款要求:

请问:是否可以理解为招标文件封面、封套、P50页“格式二 资格审查申请函”、P51页“格式三 各项承诺一览表”、P57页“格式八 投标函”、P58页“格式九 工程项目总价表”、P61页“格式十二 项目经理任职声明”几张表落款处均署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以联合体牵头人盖章或签字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第一章11.1.3.4款执行。

9、招标文件P23页13.3款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请问本次投标需要现场提交的原件是否为以下5项:①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授权委托书(如有)、④银行保函(如有)、⑤招标文件32页-34页“综合评分表”要求提供的所有原件?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10、本次编标时间有限,为便于编制投标文件,请问招标人可否提供本项目的可研报告和地形图等资料?

答: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用地图详见本答疑书的附件,请自行下载。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用地图仅作为项目参考资料,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招标文件为准。

11、招标文件P7页序号20项投标文件包括企业资格审查申报资料、投标标书两个分册,由于投标标书一册内容较多,无法装订,请问可否分册装订?如果可以分册,每册页码是否可以单独编制?

答:可以;可以。

12、招标文件P6页3.7款要求“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及招标文件的附件格式六中第(3)条“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至少3个月,其中必须有2019年9月)复印件或打印件。拟派项目经理为退休返聘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提供退休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打印件;”请问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证明是否可以?

答:可以。

13、招标文件P21 第11.2.1款“(17)《投标人承接过项目情况表》(格式七)及所附资料”和招标文件P28 第1-15.4.3款“(10)资格审查申报人未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核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而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并未对“业绩”作相关要求,是否可以理解为如无“业绩”则无须提供相应原件进行核对?

答:是的。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2.1款第(17)点和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5.4.3款第(10)点内容。

14、招标文件32页综合评分表中,要求“提供原件供核对”,可否理解为投标人未提供原件的不予计分?

答:是的。

15、P18页9.9.1项设计费应包含造价咨询单位的预算编制费用及审图单位的施工图审查费用。疑问为何需要设计支付预算编制费,设计已经提供了估算清单,投标也有施工预算。预算编制单位是谁,是中标的施工单位么?

答:此条款中的造价咨询单位的预算编制费用,指是的中标人为完成招标文件之总承包合同《合同协议书》第四条第2点中相关概预算编制及对数定稿所发生的费用。此费用包含在总费用中。

16、能否分别明确设计、施工、勘察招标内容及范围?

答:技术规格书中对此已明确。

17、是否要用软件版投标。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18、第39页中标人须知:3.20 若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仍未提供履约担保的,视同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通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后有权另行选择中标人。(P39)

44页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4-2 履约保证-2.1 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天内、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金额为中标价 5 %的履约保证。联合体中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由于费用申请需要时间,建议采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

答:可以。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20款修改为:

3.20 若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仍未提供履约担保的,视同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通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后有权另行选择中标人。

19、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招标文件内无,请问,投标人是否可以自行设计?

答:是的。

20、招标文件53页要求提供“(2)“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企业信息情况打印页。(适用于省外建筑企业)、(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查询界面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栏目的信息情况打印页;(4)《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打印件(在“信用中国”网站企业查询界面中下载)。”

请问,此处(2)、(3)项打印页是否可以是网站截图;(4)项是否可以为PDF转换图片插入word文档内?

答:是的;可以。

21、因编标需要,请问能不能提供可研报告、地形图等资料?

答: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用地图详见本答疑书的附件,请自行下载。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用地图仅作为项目参考资料,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招标文件为准。

22、投标文件能否双面打印?

答:可以。

23、在招标文件第55页格式下的说明(3)要求中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至少3个月,其中必须有2019年9月)复印件或打印件。”请问投标人员的社保在投标人下属机构或分公司缴纳是否满足要求?

答:可以。

24、请问能不能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

答: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用地图详见本答疑书的附件,请自行下载。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用地图仅作为项目参考资料,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招标文件为准。

25、投标文件格式五中:主要管理人员名单中的公司中的项目主管和其他人员如何填写?还需要填写格式六“人员简历表”吗?

答:无需。

26、投标文件能不能分册装订?

答:可以。

27、包封问题:投标文件是不是包成3个包,即资格审查申报材料正本、副本、电子版一包;投标标书正本、副本、电子版一包;投标保函原件一包?提交的原件资料要不要密封?

答:投标文件分2个包,即企业资格审查申报资料正本、副本、电子版一包;投标标书正本、副本、电子版一包。投标保函、原件资料均无须包装密封。

28、招标文件中招标范围中说明勘察工作内容包括初勘、详勘,未明确勘察工作内容是否包含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内容,但技术规格书及合同中说明勘察工作内容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请明确本工程勘察内容是否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等三个子项内容?

答:符合技术规格书的,同时满足EPC投标方设计单位的设计需求。

三、招标文件之总承包合同的疑问

1、合同专用条款第10.8条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的使用的约定:按专用条款11约定的价格调整所产生的额外的费用。”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暂列金额为“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材料调差、政策性调整不属于暂列金额范畴,建议暂列金额的使用按国家规范的规定执行。

答:以招标文件之总承包合同为准。

2、勘察工期

第二篇 工程勘察合同条款:4.1.1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等各阶段性任务,具备开工条件后,自发包人分别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在5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成果文件。《招标文件》第4页《投标须知前附表》勘察工期为45日历天。两处时间描述不一致,建议按照招标文件工期要求。

答:勘察工期以招标文件为准。

3、未确定设计预付款的条件和时间?

答:以招标文件之总承包合同《第三篇 工程设计合同条款》第8.1.1条款为准。

4、《招标文件》第三章 39页中标人须知3.18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日历天内须到银行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用帐户。中标人应建立劳动用工管理台账,并按月将工人工资支付明细表报发包人备案。若中标人拖延按工期延误处理,拖延一天,则计算工期延误一天。

《第四篇 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条款》6.1.6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是否应为施工单位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5、质保金退回时间

《合同》附件1中质量保修期为2年至主体工程合理使用年限,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P168)。

《技术规格书》中2.4设计准则:使用年限:沥青混凝土路面不少于15年;水泥混凝土路面不少于25年;路基不少于50年,桥梁和隧道不少于100年

《合同》专用条款关于工程质保金退回按工程保修期满2年后全部退回(15.3)。

《通用条款》15.3.3中关于质保金的退还“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

《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描述不一致,《专用条款》质保金退回时间较长,建议采用《通用条款》中的描述。

答:以招标文件之总承包合同为准。

6、合同协议书“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中3.4.3条以及合同专用条款11价格调整11.3条款中“当施工期间市场物价发生涨落,引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中材料价格变化,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浮动超过±10%(单指商品砼、水泥、砂、碎石、片石、沥青混泥土),则双方同意调整10%以外部分价差。”根据广东省2019年6月26日下发的“粤交基函【2019】1302号文”修定的《广东省交通建设项目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指出:材料价差应坚持“实事求是、风险共担、合理分担、涨价补差、跌价减差”的原则,作为建设项目的实体工程所消耗的主要材料单价,以招标人在制定最高投标限价时所采用的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专业机构发布的当月(或季度)信息价为基准,材料调差风险幅度范围为:

1)砂石料为±5%;

2)水泥、半成品为±4%;

3)钢材、油料及其他为±3%。

投标人建议招标人应执行《广东省交通建设项目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的政策文件。

答:以招标文件之总承包合同为准。

四、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人(盖章):南方(韶关)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6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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