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际空运货物出口运输代理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6/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国际空运货物出口运输代理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国际空运货物出口运输代理服务项目编号:YZN0-FW-GKJT-24-0278交货/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交货/服务地点:详见采购文件供货范围:出口货物空运约为 100 吨(两年预估值),货物包装为吨袋或50/250 公斤铁桶,打托缠膜包装。单次运输以空运委托书数量为准。质量要求:(1)货物包装、运输及交接
提货时,若发现货物标识与空运单不符或外包装异常的,应及时通知,并按委托人的意见采取处理措施。如目的地发生无人提货的情况,应及时通知委托人.
(2)货物报关、报检、订舱
应及时将海关、检验机构查验货物的要求通知委托人。应当根据委托,及时办理保险、报关、保价、订舱、代垫运输费用等相关手续,妥善保管保险、保价、报关凭证,及时将其交付委托人。
(3)信息通报
应及时向委托人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在运输、仓储过程中货物出现任何问题,应及时通知委托人,商议处理。但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委托人的处理办法,并将结果通知委托人。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发生的未经双方书面确认的正常费用,应当事先书面征求委托人意见。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营业执照内须包含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报检业务、报关业务、进出口代理等,并具有有效的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质、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等,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服务能力。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6)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
5、保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见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4年06月18日 17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国际空运货物出口运输代理服务》,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4年06月21日 09时3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华远街9号
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01083941701
电子邮件:songchen@mails.cneic.com.cn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4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国际空运货物出口运输代理服务项目编号:YZN0-FW-GKJT-24-0278交货/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交货/服务地点:详见采购文件供货范围:出口货物空运约为 100 吨(两年预估值),货物包装为吨袋或50/250 公斤铁桶,打托缠膜包装。单次运输以空运委托书数量为准。质量要求:(1)货物包装、运输及交接
提货时,若发现货物标识与空运单不符或外包装异常的,应及时通知,并按委托人的意见采取处理措施。如目的地发生无人提货的情况,应及时通知委托人.
(2)货物报关、报检、订舱
应及时将海关、检验机构查验货物的要求通知委托人。应当根据委托,及时办理保险、报关、保价、订舱、代垫运输费用等相关手续,妥善保管保险、保价、报关凭证,及时将其交付委托人。
(3)信息通报
应及时向委托人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在运输、仓储过程中货物出现任何问题,应及时通知委托人,商议处理。但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委托人的处理办法,并将结果通知委托人。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发生的未经双方书面确认的正常费用,应当事先书面征求委托人意见。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营业执照内须包含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报检业务、报关业务、进出口代理等,并具有有效的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质、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等,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服务能力。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6)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
5、保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见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4年06月18日 17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国际空运货物出口运输代理服务》,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4年06月21日 09时3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华远街9号
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01083941701
电子邮件:songchen@mails.cneic.com.cn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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