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青狮潭水库生态水保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245.1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3093001
预算金额2245.1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桂林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2245.16万元
中标联系人石春成
公告正文

青狮潭水库生态水保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青狮潭水库生态水保治理项目

项目招标编号

E4503002826003093001

招标人

灵川县公平乡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

灵川县公平乡人民政府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德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消落带修复治理工程内容为新建青狮潭水库公平湖公平村经摆田口至新江村段消落带植被恢复13.2km, 修建水库边裸露区域生态护岸95143㎡,沿护岸种植狗牙根草皮。

开标时间

2022年12月16日

开标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2年12月19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21日

预中标人

桂林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桂林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投标总价

22451696.57元

工期

731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石春成(注册编号:桂245070800602;身份证号:452322********3019)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伍时恺(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8)0019033;身份证号:450329********1415)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平乐县城防洪堤建设及基础配套设施一期工程平乐县城防洪堤建设及基础配套设施一期工程(防洪堤道路工程、防洪堤景观绿化工程);

2.平乐县城防洪堤建设及基础配套设施一期工程-防洪堤加固工程(桂江大桥景观亮化工程;防洪堤(马渭段)景观绿化工程:防洪堤(马渭段)景观亮化工程);

3.桂林独秀水泥总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泰安•独秀天下小区6#、7#、10#、11#楼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PEC)工程总承包。

4.桂林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自治区61.58,桂林市一等。

5.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自治区54.58,桂林市二等。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总价

22496741.54元

工期

731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谭鹏(注册编号:桂245101117040;身份证号:452324********261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范真璇(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9)0000504;身份证号:612324********2214)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钟山县富江城区河段整治工程富江一江两岸环境改造工程(富江大桥下游北侧工程);

2.柳州市柳东新区江滨居住生活区经六路工程。

3.自治区96.98,桂林市一等。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桂林建昌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总价

22470844.15元

工期

731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陈春莹(注册编号:桂245141544839;身份证号:450324********0726)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蔡雪发(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7)0007956;身份证号:450327********0015)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排洪东渠致远路排水工程;

2.沙河立交桥维修加固工程。

3.自治区81.27,桂林市一等。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广西五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价超出控制价,按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条件“B1.22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广西五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投标无效处理。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lggzy.org.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广西德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gxdz.top

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投诉受理电话

0773-681688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