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无废工地”再生填料应用推广配套固化机理深化研究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本项目招标人为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无废工地”再生填料应用推广配套固化机理深化 研究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无废工地”再生填料应用推广配套固化机理深化研究
1.2项目背景:公路建设和矿山开采往往产生大量渣土及余泥,常用的渣土及余泥处置方式外运倾倒或堆积填埋,运输成本 高、存在安全隐患,且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压力。目前已有将渣土及余泥处治后用于路基再生填料的技术,但其推广应用仍 存在困难,主要原因是不同来源渣土及余泥的性质差异大,特定固化材料配方不能满足各种土体需求。为配合工程项目“无废 工地”建设,解决多元再生填料在路基应用中的合理调控问题,计划开展“无废工地”再生填料应用推广配套固化机理深化研 究,揭示多种再生填料的强度形成机理、多种再生填料的遇水强度折减机理,提出改善再生填料水稳定性的处治技术,推动再 生填料应用推广。
1.3服务期限及关键节点: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无废工地”再生填料应用推广配套固化机理深化研究完成,项目总期限为1年。具体项目研究进度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1.4服务内容及目标: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无废工地”再生填料应用推广配套固化机理深化研究,详见第五章招 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1.5招标控制价:40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 单位登记证书。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2.2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无资格要求但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委任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日前近3个月(即2024年 3月、2024年4月、2024年5月)连续的社保参保证明打印件或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未注明中 断缴纳的视为连续。
(三)其他:
2.3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 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 人。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 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 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2.5本项目不允许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年7月 月5日 日9:00至 至2024年 年7月 月10日 日23:59时止 时止(北京时间),登 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2如有补充文件,将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需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 遗漏,责任自负。
3.3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3.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注: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 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 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4. 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伍仟元整。
4.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4.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
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 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 年 年7月 月11日 日15时整 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 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 成的虚拟子账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 年7月 月15日 日09时 时30分 分,地点交投阳光交易服务平台(鄞州区宋诏桥路52号凤凰 新村78幢综合楼5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www.nbjttz.com)、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ceg.com.cn/cn/index.ph)网站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监管领导小组(中共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电话:0574-89386584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庆冰
联系电话:17758231840
招标代理人: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南路598号九五商务大厦A座9楼934室
联系人:岑佩蓓、周丙海、汤幸杰、岳旷怡
电话:0574-8907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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